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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们在红树林的绿草地里傻傻地坐到了天黑。
“王十一,你看,有鬼!”他们刚走出红树林,走在了大街上,何雪忆忽然缩成一团,惊惧地躲在了王十一的身后。
“在哪里?”在王十一的故乡,流传着很多关于山鬼的故事,王十一也曾经惧怕灵异之事,但是,今天,他王十一浑身是胆,他要保护心爱的人,怎么能她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你看那黑色的轿车,一动一动的,里面还发出怪怪的声音。”顺着何雪忆手指的方向,王十一看见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轿车,上下颠簸着,里面传来凄厉的叫声如同一个女鬼一般。
他们必须要经过那辆黑色的轿车,才能够到达公交站台。
王十一也担心有鬼,就停下了脚步。
还好,那辆轿车只是动弹了一会,就停了下来,里面凄厉的叫声也跟着一下子消失了。
“别怕!”王十一紧紧握住何雪忆颤抖的手,那是他第一次握她的手,他们远远地看着那辆黑色的轿车,充满了恐惧。
不一会儿,那辆黑色的轿车突然发动了,突突突一下子迅疾开走了,消失在苍茫的夜色里。
何雪忆缓过神后,意识到手在一个男人手里,那是她第一次被人牵手,她感觉脸烧得厉害,还好是黑夜里,要不然会羞死人了。
已经抓住的手,不能放松,何雪忆抽了好几次,都被他死死地捏在手里,他捏的那可是一生的幸福啊,他怎么能够松手呢?
王十一回想起往事,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啊!”人群里再次爆发出激动的声音。
原来是又一大群候鸟起飞了,它们宽阔的翅膀击打着水面,从白茫茫的水域飞了起来。
人群骚动起来了,很多人跟着候鸟一起疯狂地奔跑,构成了移民之城深市城市中最激荡人心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候鸟,不辞千山万水,为的就是贪享这温暖海岸线边的欢愉,那是用血和泪水交换而来的欢乐时光,她们沉醉于自己飞翔的表演,也爱在长空里一展自己优美的歌声。
地面的人群何尝不是另一种候鸟?背井离乡,抛妻别子,只为了这异地难舍的繁华。
“呵!”王十一大叫一声,钻出了帐篷,快速地奔跑着,追寻着那候鸟远去的背影。
候鸟翅膀一振动,飞远了,王十一什么也没有追上,就像逝去的青春和离去的情人一般,他追不上了,跑了一阵,喘着粗气,摇摇头,垂头丧气地倒在了一棵婆娑的椰子树下面的草地上,静看故乡的游云漂浮而过。
“老爸!”他的儿子跑了过来,手里提着一个新买的风筝。
“爸老了,没有力气了,休息一会儿!”王十一说道。
“你别骗人,想要我同情你啊?快点起来,帮我扶一下风筝,我倒要比一比,是我的风筝飞得高,还是候鸟飞得高。”他的儿子用小脚轻轻踢了他一下。
王十一不得不陪着儿子放风筝,看着他风一般地奔跑,他不止一次想起自己的青春年少,想起自己曾经用儿子一般矫健的步伐奔跑过故乡舂山那些沟沟壑壑。
“我赢了!”儿子的欢呼声和呐喊声,响彻在红树林的上空,响彻在候鸟和异乡人的上空。
冬日里,王十一笑了起来,傻傻的样子,一排被香烟熏过的黄牙,闪烁着金光,而秋阳,却将他高大的身躯,无情地射成了思念的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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