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对提努斯有疑虑?」
齐牧是个有话直说的人,哪怕对方是贵族大小姐他也会直接顶回去,唯独在面对那个少年时,齐牧总是在眼神中流露出复杂的感情。
「他的母亲是魔族吧。」
儘管用的是疑问词,但语气是斩钉截铁的肯定句。
「……根据圣教的教义,魔族是外表像人的魔物,魔族跟人族不可能有后代。」
「去他的教义。圣教还说过人族的圣法可以战胜所有魔力。」
齐牧轻蔑地说道。其实绝大多数人族──特别是跟魔族实际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圣教的教义漏洞百出,只是碍于王国内还有一个审讯异端邪说的「大审判庭」,不想惹麻烦的人都懂得管住自己的嘴。
不过在这仅有两人的深山野溪,就没什么好顾虑的。
珀斯提昂叹了一口气:「提努斯自己没有承认,我就当他不是。他有权决定自己是属于『哪一方』。」
「像你这样大度的人少之又少啊,队长。」
齐牧微微皱起眉头:
「那小子的出身就已经让他自己非常不利,他如果不试着在此次远征立下显赫战功、尽力『表现地像个人族』,恐怕这一辈子都扭转不了自己的地位。」
听到齐牧这么说,珀斯提昂才理解每次他自己把那些魔族脸皮「让」给提努斯,在齐牧的眼中可能反倒是害了对方。
所以齐牧才会用着不太高兴的表情,看着提努斯去割取脸皮。
「况且那小子不是还喜欢那丫头吗?勛爵女士啊,开什么玩笑。」
这话的语气,比起轻蔑,更多的是无奈。
「如果他是真心的,那就该像个男人,证明自己即使是癩蛤蟆,跨越一切障碍也要吃上天鹅肉,而不是只躲在后面,这样怎么可能被那丫头看上眼呢?唉,那丫头也是有那丫头自己的问题;她很厉害,这点无庸置疑,但是嘛……太高傲了。恃才傲物的人哪,从来没有好下场──荷尔曼努斯就是个实例。她的个性得改改,否则将来一定会吃到苦头。」
论年龄的话,齐牧才比珀斯提昂大四岁,不过因为老家是在码头经营的餐馆,接触过各式各样的人,会有像似看尽人生百态的发言也就不奇怪了。
「至于伊利亚斯……」齐牧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找寻可以使用的词汇,最终他只能给出以下的评价:「他在各方面都很危险。」
「危险?」
齐牧摇了摇头,收回自己的发言:
「我对圣庙那帮傢伙不熟,或许那是他在那种环境的处世之道也说不定。」
圣庙与圣导士确实有自己一套外人无法参透的规则。根据詔令,所有讨伐队都必须配置一名圣导士──考虑到治疗、包扎以及配製药剂等技能,圣导士对讨伐队实际上也是不可或缺的成员。珀斯提昂选上伊利亚斯,除了伊利亚斯隶属于评判谷德莲的圣法技能有无成长的圣庙,自己跟伊利亚斯算是有点交情,更重要的是相比于其他圣导士,珀斯提昂觉得没有比伊利亚斯更「正常」的圣导士了。
「至于谷德莲跟队长你……我对于队长是有充分的信心,但她对于『復仇』的执着,以及面对与你有关的事情,经常会失了方寸。」
「嗯,这一点我也知道。」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比珀斯提昂更了解谷德莲的人了。但有时也正因为了解,反而对于对方的个性与行为显得无可奈何。
而且珀斯提昂自己知道,只要是跟谷德莲相关的事,他也可能会丧失自我。
「听说,这次远征完成后,你想跟谷德莲经营农庄?」
「……这是听谁说的?」
「你们自己讲的啊!」
齐牧哈哈大笑,把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鱼群又都吓跑了。
「你跟她时不时都在讲这件事,大家都听说过了。」
看来又是跟提努斯自以为没人知道他暗恋娜欧蜜一样,当局者迷。
「我也不是非要经营老家的餐馆不可……」
齐牧重新换上饵,「嘿咻!」再度往河里拋竿。
「如果我们能够找个村子,你跟谷德莲经营农庄,我在村里开间餐馆,伊利亚斯在当地的圣庙讲课,提努斯跟娜欧蜜开个药草店什么的,应该不错吧。」
似乎是不错的蓝图。但珀斯提昂仍忍不住吐嘈:
「提努斯跟娜欧蜜的定位也太随便了吧?」
「没办法啊,谁知道提努斯那小子要做啥。」
齐牧露出浅笑:「他还年轻,想做啥都能做。就看娜欧蜜会不会真的『屈尊下嫁』给他了。」
现实世界的穷小子烂屌丝,在一系列悲催悲催再悲催的情况下,穿越到了当时被称为极北苦寒之地的辽东。本想过着平凡的生活,却被这乱世所迫,无奈提三尺长剑,护卫自己心爱之人。本书是小人物的天下!看猪脚是怎样带着一群在历史上默默无闻之人,打败那些猛将,雄主!大汉辽王,占辽东,平幽州,败袁绍,杀曹操,霸中原,威震华夏...
关平顾倾作者我真是财神啊关平顾倾txt下载啥?你是富二代,你爸很有钱?不好意思。老子拔一根毛都就能变成钱!...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瀚牧的经典小说我真没想成兵王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我宇历威混花都,闯江湖,面对特保人员小露一手但,但真没想成兵王啊!都市恶少,霸道御姐,江湖高手任你各种不服,终将乖乖给我唱征服!但,但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万万没想到,当周然醒来的时候,枕边竟然多了一位仙女。嗯,一言不合就拔剑砍人的仙女...
作者疯兮兮的经典小说总裁有个心头宝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总裁有个心头宝沐晴天一直不知道自家儿子的爹地是谁,直到那个霸道强势的男人将她抵在门上,她才知道他竟然就是公司的总裁大人妈呀,总裁大人竟然说要娶她,现在跑还来得及吗?...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