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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我说出〃 只身一人〃 这个伟大而英勇的字眼时,别人会惊呼一声:你真了不起!在我的童年时期,我就幻想着长大以后拥有一份有声有色的冒险生涯,B 镇平淡的日子和漫长的午后和夜晚给我提供了充足的养料,我一次次想像着英雄的业绩和伟大的成就。为了锻炼自己的意志和勇气,我无师自通地训练自己,我强迫自己从两米高的平台上往下跳,把手伸到极烫的水中坚持尽可能长的时间。

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我就作好了计划,我决定终身不结婚,摒弃一切物质享受,我将过最简朴的生活,把钱省下来作路费,游历全中国。

我怀着这个隐秘的理想分配到了N 城图书馆,一报到我就领到了一个月的工资,我除了交伙食费、买书及日常开支,剩下的钱就全存起来。大学毕业的当年,我就开始实行我的计划。我利用探亲假的时间,开始时国家规定的单身职工探亲假是十二天,后来改为二十天,就是给我回B 镇看望父母的。我一年到头不回家,甚至在春节这样的专门用来合家团圆的节日也不回去,我有时会连着两三个春节不回家。我给母亲写信说,我要利用过节这段完整的时间读书写作,总而言之要想有所成就要有所牺牲。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借口,我用它来掩盖我对故乡、家庭和亲情的冷漠。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对家、母亲、故乡这样的字眼毫不动心,我甚至不能理解别人思乡文章的深情厚意,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如此冷漠,到底是天生的,还是后天长成的。在我的心目中,学校永远比家庭好,我最不喜欢星期天,最怕放假,在这些不需要到学校去的日子里,我总是感到十分难熬。学校是我的自由世界,而家庭却是牢狱。这种与别人相反的感觉是怎样得来的呢?我常常幻想着有一所永远没有星期天、永远没有寒暑假的学校,幻想着一个人一辈子永远在校读书。后来我知道每个人高中毕业都要去农村,这使我有点失望,但一想到去农村就可以离开家庭,我很快又高兴起来。我天生能适应艰苦的环境,能过清苦的日子,当然这并不等于说,现在我乐意回到插队的日子,插队的两年多时间没有给我留下太多的痕迹,如果我不说,别人会想不到这段经历,我从来不说也从来不写插队的生活,我从来认为,那是我当时的最好去处。

我曾经说过,我小时候十分害怕我的母亲,只要她在房间里我就不进去,如果我在房间里她进来了,我就连忙溜出来。这种害怕既不是畏惧,也没有导致仇恨,而是一种十分奇怪的不自在的感觉。我从不主动跟母亲说话,除了要钱,她跟我说话我也不太搭理,我直到三十岁才开始懂事,知道要爱母亲,母亲养我这样的女儿真是太亏了。我在写信或说话中总是避免〃 妈〃 这个字眼,觉得说不出口似的。我想起插队第二年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母亲从B 镇骑车三小时到生产队看我,看到她我迟疑了一下,说:来了。母亲很不高兴,她说你连妈都不叫一声,有你这样的吗,光干巴巴地说〃 来了〃。我害怕母亲一定不是因为她对我粗暴,她是一个懂得科学育儿(这是她的本行)和能够严格要求子女的母亲,她只是不宠孩子,要让孩子艰苦朴素。现在想来,她没有任何地方值得我害怕,相反,她完全尽到了一个母亲应尽的一切责任。我小时候经常发高烧,在那些全身灼热的夜晚,我母亲总是彻夜不眠,她用酒精棉球一遍遍地擦我的额头,给我物理降温,酒精的芬芳弥漫在那些夜晚,它总是带着我母亲在孤独的黑夜中无助的脸庞出现在我的回忆中。我父亲在我三岁的时候就已去世,我长到十岁的时候,母亲就总是跟我说:什么事情都没人可商量。我想像在那些我发烧的夜晚,母亲一个独身女人,是如何六神无主、心急如焚地等待天亮。我猜想母亲当年拖了六年才再婚,一定是为了我,我父亲去世的那年她才二十四岁,她一直到三十岁才再婚,在她二十四岁到三十岁的美丽岁月里,曾经有一个姓杨的叔叔经常到我家里来,后来他不见了,听母亲的同事说杨叔叔的家庭成分是地主,母亲怕影响我的前途。我想这是真的。我还想起来,母亲再婚的时候确实跟我说过,她说你继父成分好,以后不会影响你的前途。她又说:家里还是要有个男人,这么多年,凡事没人可商量。当时我不懂这些,我只有十岁,我想:要人商量干什么?一切自己决定好了。

那一年是一九六九年,是备战的年月,城镇人口一律疏散,她跟继父商量的结果就是将我和弟弟送回另一个县的农村老家。我当时想,还不如不商量的好。

他们叫来了我的同父异母的姐姐,让她把我和弟弟接回下乡,我们经过地区所在县玉林时,在姐姐的同学家吃了两顿饭,其中有一顿是十分好吃的炒米粉。

那里还有一台织布机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这种奇怪的机器。在逛大街时我母亲给我姐姐的五块钱(在当时是一笔巨款)被小偷偷走了,我姐姐首先想到的是千万不要把丢钱的事告诉妈。她找了熟人,让我们坐上了开往家乡县城的解放牌大卡车,那车汽油味很重,我吐得天翻地覆才到靠近老家的一个小镇。

然后我们步行二十几里回到老家,开始了每顿吃很稀的稀粥和很咸的咸菜的日子。

那是我失学的日子,想起这段日子我心痛欲裂。起初我不知道我将失学了,我以为仅仅只是因为备战,母亲让我回老家暂时躲一躲,很快就会把我接回家的。

在农村的叔叔家一安顿下来,我立即给母亲写信,信发出之后几天,我便每天到大队部等回信,我每天都去,但每天都是白等。我等了快一个月,母亲的信还是没有来,这时姐姐说:多米,你不要再等了,你妈既然结婚了,你就在老家过吧,叔叔是好心人,不会嫌你的。这番话使我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我隐约感到,我也许回不了B 镇母亲的身边了。

回老家的日子是暑假的日子,秋天到来的时候学校就开学了,开学的日子永远是我的节日,我总是在开学之前的两三天就兴奋起来,心情轻松愉快,在那个四年级开始的学期,我在老家的山上割草打柴,没有人想到我应该上学。我母亲没有来看我,也没有给我写信,现在想来,她当初也许是下了决心把我们放在老家了,她想她已经尽到了责任,一个人靠三十几元工资拉扯了两个孩子六年之久,她已经问心无愧了,林家的人有义务把林家的后代拉扯成人。在那段日子里,我一有空就跑到大队的学校张望,我远远地站在教室的后面,看着那些衣衫破旧的农村孩子在上课。我内心充满了艳羡、焦虑和茫然,跟现在〃 希望工程〃 所要挽救的失学儿童毫无二致,唯一不同的只是他们是贫穷落后地区的农村孩子,我不是,我母亲是国家干部、医务工作者。

我站在老家的陌生土地上,听着陌生的孩子们读书的声音,心里充满了悲伤和绝望,我想我是最优秀的学生啊,我怎么就不能上学。我这样想着的时候眼前就出现了我的老师和同学,我的算术老师会走到我的书桌前,把我提前许多天(有时是学期刚到一半我就把整个课本的算题做完了)做出的算题抄到他的课本上,他会认为我算出的都是对的。二十多年过去,老师写信来,仍说我是他所教过的学生中最优秀的。命运有时真是十分古怪,如果不是后来母亲又把我接回身边上学,我很可能在叔叔家长到十六岁就嫁人了事。每当我想到这个可能的结局时就心惊胆颤,全身冰凉。每当我陷入绝境的时候,那个可能的命运常常像一张饥瘦的黄脸在我面前晃动,它提醒我,我现在的一切都是赚了的,我应该满足。

至今我感谢我的小叔叔,他能在他四个孩子之外收留我们姐弟,使我们吃上他的孩子也吃的很稀的稀粥和很咸的咸菜(那是一种用萝卜加大量生盐熬煮几天几夜,直到把萝卜煮到发黑的地步才能完成,放在缸里,名称叫〃 萝卜腩〃 的一种咸菜)。叔叔让我上山打柴是理所当然的,他认为我既然已经十岁了就不能白吃饭;他不让我上学,也是理所当然的,他想既然我母亲都想不到让我上学他为什么要多管闲事呢?

所以我一点都不怨恨他。我在老家的日子里,听不懂他们说的客家话,没有书看也没有电影看(过年的时候二十多里地外放映《地道战》,令老家人激动不已)。老家的日子使我沉默、孤僻和绝望。

那些日子我没有想念母亲,我入神地想念的是我的同班女同学,我跟她们算不上很要好,但我想念她们。我入神地想念她们的外号、吵架的声音、难听的粗话,她们所有的恶劣行为在我的面前如繁花般灿烂和明亮,就像并不是我真正经历过的,而是一个梦境或天堂,我与她们真正是隔了千山万水,永远不能再相见了。我怀着永别的心情给她们写了一封信。回信很快就来了,信封胀鼓鼓的,写着我的名字,这是我生平收到的第一封信,我激动不已地拆了封,里面是大小不同的五六张纸,是五六个同学写来的,她们每人抄了一段毛主席语录,那是当年的习惯,写作文和写信都要先抄语录。她们不知道要给我怎样的鼓励才好,她们便抄道:〃 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 写了庄严的语录,才是她们各自寥寥数语的信,〃 文革〃 中念书的四年级学生,除了抄语录以外就表达不出别的意思了,她们的信空洞无物,甚至千篇一律,但我如获至宝地捧着它们,就像捧着最精彩的故事,它们像火焰一样一朵一朵地在我的头顶开放,成为我的节日。我无数次地读过它们之后我平静地想:她们虽然还在念书,但她们不如我。

从秋天到冬天,荒凉而无望。春天到来的时候,学校又要开学了。我的同父异母的姐姐给我母亲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多米是个聪明过人的孩子,她举例说,她唱过的歌,不管有多复杂,多长,只要唱了一遍,多米就能一字不拉地唱出来。

起先她以为我学过,后来发现确实不是,这使她十分吃惊。因此她希望母亲能重视我培养我。我的姐姐是地区高中的高材生,既聪明又善良,只是生不逢时成了回乡知青,与她相比,我的命运好多了。现在想起她,我就看见她一个人站在一片匕首般锋利的菠萝地里,她的裤腿全是湿漉漉的露水,她用凄清的音调唱着毛泽东诗词《七律。送瘟神》:〃 绿水青山枉自多,华佗无奈小虫何。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 这首歌连同她那凄凉的唱法成为我在老家的日子里的背景音乐。姐姐告诫我,高中毕业后一定要插队,千万不要回乡,否则就会成为宗族斗争的牺牲品。

不知是姐姐的信起到了作用,还是母亲又想起了自己的孩子,春天到来的时候她的信和汇款来了,姐姐重新带领我和弟弟上路,先步行到一个小镇,然后乘车到县城,从县城换车到地区,地区换车到B 镇所在的县。

到家没几天,学校就开学了,我怀着重获新生的心情跑到学校报名。跨进学校门口,我一眼看到大厅正中贴着四年级报名处的地方正站着器重我的算术老师。

他看到我眼睛一亮,说:林多米,上学期你回老家去了?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他在报名册上飞快地写下我的名字,然后微笑着看我说:这回你要补课了。

这时又来了一个女同学要报名,女同学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老师忘了怎么写,又重复一次,这个场面使我感到自信。一上课,老师就说要复习上学期的内容,第一节课先出一些小数除法的题给大家算算,看掌握得怎么样。这正是我缺的课,我一点都不知道怎样除小数,我失去了那种老师一出完题我的得数也出来一半的优势,我只能问我的同桌。小数点移动的方法一经从她口中道出,我立即觉得这是我心中谙熟已久的方法,我对之毫不生疏,我熟练地写起了竖式,竖式的一横和一撇就像我的亲人使我感到万分熟悉和亲切,我安静地进入了状态。算术老师写完黑板后马上走到我桌边,他看到我会了。他走开之后我感到失学的难关过去了。

我知道,在这部小说中,我往失学的岔路上走得太远了,据说这是典型的女性写法,视点散漫、随遇而安。让我回到母亲和故乡的话题上。

我母亲肯定是一名好母亲,除了这次目的不明的失学(我不能问母亲,只能问我的姐姐,但我首先要找到她,我已经十几年没有她的消息了),我再也想不出她有什么不好了,她把我这样一个反常的、冷漠的、从来没给她带来过温情的孩子养大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碰上别人早就不要我了。直到我十八岁,母亲还帮我洗烂脚。那时我在农村插队,双脚每天浸泡在太阳蒸晒得发烫的水田里,脚面很快就长满了水泡,紧接着水泡就变成了脓泡,脚也肿了,人也开始发烧,于是只好回家治脚。母亲领我打针吃药,早晚两次用一种黄药水替我洗脚,她用一块纱布轻轻按在我的烂脚上,把我隐藏着脓汁的疤痕彻底捣掉,她把我的烂脚捧起来举到鼻子跟前仔细察看,这是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场面。另一个场景是我上大学的时候,母亲送我到地区所在地玉林,在那里换乘火车去遥远的W 市,我轻松地就上了车,在车上我满脑子想的是我是本县的第二名,这个第二名是我轻而易举就拿到的,我将到大城市去了,我将跟所有的人一试高低,我豪情满怀,丝毫想不到要跟母亲说一句告别的话,我的心里还来不及产生脉脉温情和惜别之感,我连看都没有看站在站台上的母亲一眼,我只注意车厢上几个也是要到W 市上学的女生,她们说着流利的普通话(军分区大院的?),使我有些自惭形秽,同时我又想,别看你普通话说得不错,未必我就不如你,我暗暗地跟那素不相识的人斗上了气,忘记了我的母亲站在站台眼巴巴地望着我。

她挤在人堆中,踮着脚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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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动了一下,慢慢开了,车厢里的人全都涌到窗口跟送别的亲人挥手告别,这时我才想到向站台望一望,我看到母亲慌乱而笨拙地朝我挥手(这是一个她十分陌生的动作,她可能是模仿了旁边的人),她的脸奇怪地扭曲着,给我一种想哭的印象,她声音变形地叫着我的名字,我看见她追着火车跑了几步很快就不见了。我受到了强烈的震动,这是我第一次受到震撼。我想我的母亲在站台的人群中一定悲喜交集,她想她的女儿考上名牌大学了,从此就会有好的前途和好的工作,她全部的苦就都有了回报,她想起她曾经骂过我长大以后找不着饭吃,想不到还有考大学这一新政策,她反复说要感谢党中央。

我对我母亲的感情回忆总是这两个固定的场景,这对于一个女儿,尤其是一个三岁丧父的女儿实在太少了。我不知道我是否给过母亲什么光荣,让她因自己的女儿自豪。也许只有十九岁去电影厂的那件事以及考上大学这两件事,但前者那光荣的峰巅很快就演化为一个深渊,这个深渊给她造成的惊悸许多年都没有消散,直到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好多年,每次我回家或她来N 城,她总要找一个我心情好的合适时刻,谨慎而心事重重地说一句话,这句话是:你不要再写诗了。

这句话总是盘桓在她的心中,我想她肯定听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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