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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物是第一生产力(..)”!
朗姆酒其实是种水果酒,又叫做橘子酒,但同时它又是一种烈酒,大家可想而知味道的古怪之处,就像是融化了的雪糕、摔坏了的西瓜,或者像70多岁的老烟枪大爷在抽草莓味的爆珠……
好酒之客但凡有其他的选择都不会喝朗姆酒,水手除外。
蔬菜水果不易保存,特别是在海水,如果人长期食用蔬菜水果,就会缺少维生素C,也就会得坏血病。
所以,朗姆酒就成了水手们的不二之选,而且酒也比饮用水更容易存放,不用担心放久了长虫子或者发臭。
大力就一口朗姆酒一口面馍挂在主帆和副帆之间,吃得喝得算是狼吞虎咽,但是微微皱起的眉头再苦说着不是一般滋味。
他是水魔神号的一名水手,一名终生制的水手,而在3个月前,他还是一个农夫的三儿子,上有大哥、二姐,下还有一个15岁的弟弟,或许是因为排在第三的缘故,大力并没有感受到来自于父母的多少疼爱。
每次过节吃肉时,他面前的盘子多是骨头,换句话说,他吃得和隔壁家的旺财差不多,而且狗也没有他累。
与已经结婚有自己的家庭的大哥和二姐不同,他要挑起整片农场的劳力活,每天不是日晒就是雨淋。
而更为讽刺的是,他父亲最后还将他当奴棣一样买了,而且还买的很便宜,便宜到他甚至也可以买一个,他还想过能不能自己将自己买回来。
“你在这里干嘛?其他人都回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大力微微一愣,我是挂在半空中的啊!这个时间点谁还会在帆上作业?
他一抬头就被吓了一跳,挂在他头顶上的根本就不是什么人,而是欧西里斯,传说中吃人的怪物。
吓一跳不要紧,问题是大力还在半空中,如果从这个高度摔下来的话,就是没有当场死亡,也会被水魔丢进海里喂鱼。
不是水魔变态,而是船上没有医生,更加没有药物,一点受伤或者生病都只能靠自己硬抗过去,如果抗不过去……也就没有如果了。
还好,里斯舌头弹出粘住了大力,帮他重新稳住了身形。如果舌头上味蕾神经告诉里斯,人类是一种不错的食物。
“你没事吧。”里斯抹了一把流出来的口水,顺势蹲着了绳索上俯视着还惊恐未定的大力。
大力是里斯主动接触的第四个人类,但不知道为什么,作为魔王的里斯却不对他们有着多大的敌意,而且对他们还挺有兴趣。
人类以群体为生活方式,在生活中无论进食、睡觉、迁移等行为都以集体为单位,彼此间相互关照,相互协助的动物。
但是他们又和蜜蜂、热带鱼、狼等不一样,他们的关系说是共生,到不然说是寄生,彼此寄生在彼此身上,谁都离不开谁,但是他们有会吸取别人身上的价值,让自己过得更好,更舒服。
在很多方面上甚至出现了两级,怎么说好呢——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黑白相间——你是……就是欧西里斯,那个会说话的魔王。”大力已经无法坐在绳索上了,他的心明明不怎么害怕里斯,但是他的身体却是不受控制地颤抖,甚至说话也不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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