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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杀别人比被杀要好(第2页)

因为他发现自己除了打仗之外的技能外,其他的什么也不会,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一点也不想成为一名英格兰的佃农。

这十五年英格兰很乱,他效忠的最高主君来来回回换了好几个,托马斯只能够记住他们的名字,他分不清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同,也不知道他们究竟要做些什么,但是有仗打就代表着他有收入。

尽管托马斯知道打仗不是一件好事。

不一会儿他身后的灌木丛动了动,作为军人的本能使得托马斯瞬间清醒了过来,握住了手中的长矛对准了身后的灌木丛。

随后一个熟悉的脸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是他的搭档菲利蒙。

托马斯转过了身子,继续看向城门口。

他不打算抱怨,这没有意义。

不是所有人都像他那样幸运,他早就记不清自己截止到目前为止的军旅生涯有多少个搭档了。

“托马斯,你下去休息吧。让我来吧。今天真是不好意思,我可能吃坏什么东西了。”

“我没有那么累。你难受的话,你可以躺一会儿。我上次都和你说过了,那群骑士老爷的东西没有那么好吃,就算是要扔掉的食物,他们也不喜欢我们去捡着吃。”

“还不是给我们准备的黑面包里掺了太多的木屑。我现在嘴里全是那种味道,那些军需官干脆让我们啃木头得了。这样他们就可以往自己的口袋里塞更多的钱。”

菲利蒙躺了下来。

“这些话,你在我面前说说就得了。”

“这当然知道,我就想抱怨抱怨。那群骑士老爷无论怎么样都有人赎,喝着麦芽酒,唱着歌就把仗打了。

唉,我们可怜呐,像我们这种小兵,战场上死了也就死了,没有人会在意。

工作多,薪水低,别人休假,我们全勤,钱少事多,离家远,不过好在我们不用交地税,因为我们根本买不起地。

托马斯,你说我们为什么要成为一名士兵。”

“因为比起被杀还是杀别人比较好,而且还能够攒点钱,这几年英格兰不太平。”

“是啊,这群贵族总有一堆理由要打仗。这次是因为什么来着。”

“好像是国王的儿子要当国王什么的。”

“是我记错了吗?那上次是因为什么来着。”

“是上上代国王的堂侄要当国王。”

“那上上次呢。”

“是上上代国王的内兄要当国王。”

“那上上上次呢。”

“是上上代国王的岳父要当国王。”

“唉,突然感觉这仗打得特没劲。我们整天就为了这帮贵族的家事在流血。当个贵族不就行了吗?明明他们已经衣食无忧了,为什么非要当国王,你说这帮贵族是不是傻”

菲利蒙话还没有说完,托马斯就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视线透过灌木丛,伦敦城外的吊桥不知何时放了下来。

就在吊桥放下的一瞬间,一队骑士从一旁的森林里窜了出来,举着火把,驱使着战马向着城内奔去。

城门上的守军发现了骑士,以弩箭回击。

然而骑士只是先锋队,紧接着密密麻麻的弩兵和长矛兵从森林中紧跟而出,与城门上的守军对射了起来,掩护骑士进入伦敦城。

一部分长矛兵和弩兵也紧随着骑士想要冲入城中,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马匹,加上守军的骚扰要慢上许多。

“莪们得去报告给国王。”

托马斯起身,往身后的灌木丛跑去,只是他还没有穿过灌木丛,便停住了脚步。

几百名骑士举着火把就停在他的身前,最中央的是一个挺着大肚子的中年人,他的头盔上嵌着王冠,他完全没有看托马斯,他正在和他身旁的贵族说着托马斯听不懂的语言。

没有人在意托马斯,仿佛托马斯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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