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每天都在挨骂中度过,但凡做错一点事,都会迎来劈头盖脸的骂声。
要是摔破个碗,她不但要挨打,这一天都没饭吃啦。
林秀秀觉得在家的日子难熬,但在外头她是快活的。
春日里,去放牛的时候她会去山脚下摘茶泡吃,那茶泡微微甜,嫩嫩的,很解馋。
夏日能吃的果实很少,但这不妨碍她拔下藤条编帽子玩。
秋天时山上都是累累硕果,这是她最喜欢最喜欢的季节。
而且干活的时候也凉快,不会总冒汗。
她最不喜欢的就是冬天。
太冷了。
她跟母亲提过一回,给她做身厚衣裳,但母亲总是不耐烦地将她呵斥走。
因为弟弟出生了,家里的布料都要给他做衣裳。
林秀秀是很羡慕弟弟的。
他一出生就能趴在母亲怀里,母亲也会笑得很温柔,哦,原来她的母亲是会这么笑的人啊。
还有他会吃东西时,就有白米饭吃。会吃菜了,还常有肉吃,那小鸟山鼠兽类轮着抓。
她在一旁等肉骨头的时候,弟弟总会学着大人的模样赶她走。
赶不走了,弟弟就将骨头往地上一扔。
然后就被狗抢走了——毕竟在它们的认知里,掉地上的就是自己的了。
人哪会吃地上的东西呢?
林秀秀只能看着骨头消失,她突然意识到,在家里她的地位比狗还要低了。
她不恨狗,因为狗是这个家里唯一愿意跟她玩,不会骂她,还会在她出门时跟在背后保护她的好狗。
就是年纪有点大,跑起来费劲。
冬天来了,家里的狗看起来更老了。
林秀秀去放牛的路上看见有一只死掉的鸟,许是好多天了,鸟有点烂掉了。
她不爱吃这种,太臭了。
但她记得老狗喜欢吃,便用木棍挑起,牵着老牛回家。
到了家拴好牛绳,她蹦蹦跳跳进了屋,叫着“大黄大黄”。
大黄没有出来接她。
林秀秀闻到了一股很香很香的味道,是肉的香味,跟她手里的臭鸟气味截然相反。
她跑到厨房那,将鸟背在身后,探头问道:“娘,你在煮什么呀,好香。”
韩李花瞥了她一眼,说道:“大黄啊。”
“……”
“再不杀了回头它自己跑山里死去怎么办?”韩李花顺手捞起一根大骨头吃了起来,骨头太烫,她吃得龇牙咧嘴,“发什么愣,去把水缸挑满!”
林秀秀怔然,踉踉跄跄走出院子,水桶也忘记拿了。
她靠在墙上,寒风呼啸,刮着她冻得紫红的脸。
过了很久,她挖了个坑,把鸟埋了起来。
大黄不需要了。
过了不久,家里又养了一条小奶狗。
墨西哥湾的蝴蝶扇动翅膀就可能会在北美引起飓风,这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那么一个军史爱好者却离奇般的出生在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法国,那又会引起什么效应呢?强大的大英帝国海军舰队在他面前灰飞烟灭,凶残的哥萨克骑兵在他面前瑟瑟发抖......本书纯属虚构,请误与真实历史对照!)恳请每位看书的朋友都帮忙收藏一下,谢谢!)...
杨浩居然吞了个神仙,还被迫成为丹鼎双修派的掌门大弟子,简直太惨了!修仙修出了大堆女人,炼丹炼成了chun药店老板。天哪!唯一不用打坐练功的修仙门派,每天吞药就可以飞升成仙,简直比做梦还快。后现代炼丹技术,龙虎大还丹已经不够看了,红夫人金手指冰火九重天才是当家产品。且看杨浩能否走出一条邪中带邪,惨不忍睹的成仙路途,能否炼制出全天下最独特的丹药!YY搞笑型小说,稳定更新,一笑而过。...
别人穿越,唐无病也穿越,却偏偏穿到天下大乱的崇祯年,穿到饿殍遍地的陕北,穿到乱贼四起的米脂县。在这个要命的时代,不想饿死,先得种田不想被流寇宰了,要和李自成做好邻居不想被文官阴死,就得搞清楚谁占强势。穿越法则也得记牢,千万别欺负古人,人家比你精得多。考中了举人还要被阴入军旅拼命砍来的首级却见者有份练出几个团丁还要提防被强取豪夺。混在明末不容易吧?阴影之中,唐无病偷偷冷笑,傻X,你看过明季北略吗?你看过流寇记吗?你看过崇祯长篇吗?你看过明实录吗?你看过顾城老先生的明末农民战争史吗?老子比你多四百年命,就凭这个,鼎革足矣。鼎革书友群85540715,大伙进来扯淡。感谢书友我姐姐是萱萱...
本书背景为虚拟时代,文明程度与现代同步。这是一部特种兵男神宠妻如命的血泪史,更是一个叛逆美少女征服冷面军王呼风唤雨的荣耀史!一场意外,她成了他此生唯一的女人初吻,初恋,她所有的第一次都被他一夜之间...
他是武林中最年轻的武学宗师,拥有神秘的绝对手感,可他现在却是一名普通的中医大学的大一新生,本想低调的学学医,看看病,恋恋爱,可在一次中秋晚会被迫表演中震惊了全场,注定闪耀的美好大学生活从此开始了...
国公府嫡女楚琉月,代姐出嫁,大婚受辱,一头碰死。唐蕊,四川唐门第一百二十八代传人,医术高超,毒术更是惊人,没死在试验中,却死在了未婚夫手中。附生后,一打刁仆,二斗虚伪继母,三惩白莲花,四罚嫡兄庶妹们,看谁敢再惹她,医不死你,毒死你!情节虚构,切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