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痛苦已经消失,但身体偶尔的痉挛证明这个诅咒不是梦境和幻觉。
对于有受难体质的博纳塞拉来说,看不到一点希望是很难熬的事情,所以他们会把希望寄托于天使的怜悯,献上祈祷,期待祂能抚平他们的伤痛。
尼奥从行李中翻出一个巴掌大的记录本,又从口袋里拿出钢笔刷刷写下一行字。
弗林特制止尼奥,“别记,就当没发生过。”
“诅咒的发作时间要如实汇报给家族,弗林特,你已经比其他人的频率低很多了。”
“不。”弗林特语气沉沉,“如果我必须表现得配得上这把刀,那就别把任何事报告给长老们。我不想让母亲失望,即使她根本不在意我的存在。”
“你母亲是爱你的。她是博纳塞拉最强的猎人,也是你的榜样。”
“所以她更在乎猎杀吸血鬼,还有家族的荣光。”弗林特的嘴唇抿成一条线,“她在寻找根绝诅咒的方法,遇到了我父亲,但结果是即使魔女之子也找不到希望,她就抛弃了父亲。”
“别说了。我真后悔当年把你父亲的事告诉你。”尼奥叹了口气,把写了字的记事本纸张直接撕了下来,撕成碎片。
“谢了,尼奥。”弗林特这时候已经恢复了往日说话的力气,他伸手去摸自己的面具。
“没人的时候你可以不戴它,别忘了是我当初建议你戴面具的。”尼奥拍拍他的后背,笑道:“神赐的脸孔固然吸人眼球,但我已经看习惯了,不会嫉妒你。”
“我已经不习惯不戴着它了。”弗林特最终依然是扣上眼纹面具,仿佛戴上它能让自己变得无懈可击,毫无纰漏。
在这个过程中弗林特碰到了何塞微微收紧的手指,他被指尖的凉意吸引了注意力,注视何塞的脸。
“尼奥,你记不记得哪个地方有跟何塞·伊诺相似脸孔的雕像。”记忆中的静谧面庞又不适时地跳了出来。
“嗯?我没有印象。你觉得这孩子生前是个雕塑家雇佣的人体模特吗。”金发男人盘算着,“他的脸很秀气,是会讨人喜欢的类型,应该会有不少画家雕塑师想要留下这副面容。”
“我不知道。我总觉得自己在哪里看到过相似的脸。”弗林特把猜测和杂念驱逐脑海,伸手抹去马车内的血迹,“也许是我的错觉。接着走吧,别耽误时间。”
……
何塞被血腥味刺激,半苏醒的头脑拉扯他的神经想要醒来,银毒素依然在腐蚀他的身躯,他很虚弱,所以没有醒,反而陷入混乱的梦境里。
“伊诺!伊诺!”梦里的何塞在喊伊诺的名字,那个男人气质有些病恹恹的,爱穿学者制服一类的白衣服,一头干枯的白发配上浅色的眼瞳更是加重这股苍白感,每次何塞叫他,伊诺总要反应一阵子才意识到这是在呼唤自己,这种迟钝反应没有波及到日常生活中实属不易。
他们居住的小屋跟温馨一点沾不上边,没有像样的家的感觉。伊诺成天窝在小屋里写笔记,何塞不知道他在写什么,伊诺也从不给他看,一本又一本,写完就锁在柜子里。
伊诺说得最多的两句话,一句是“出去玩吧。”另一句是“你今天过得开心吗。”
何塞觉得他是被不知变通的亲子教育观念给荼毒了,总让孩子出去玩和盲目乐观并不能学到东西或者对成长有益。
但伊诺好像就是一心一意希望何塞快乐下去,想要什么就给什么,除了玩伴。
他们住在山上,最近的人类聚居区在山下几十英里之外,下山的路异常难走,何塞尝试过几次就被悬崖墙壁和陷进去就没顶的树丛劝退,老老实实在附近游荡。
没有人来,也没有人离开,伊诺的一柜子书被他翻来覆去看了好些遍,风俗和艺术类居多,小说跟童话居次,适合陶冶情操。
伊诺不给他看历史书,也没有地图册,何塞不知道今夕何夕也不知道这里究竟是哪儿,百无聊赖之际他会编排伊诺的出身,总觉得他是个犯了罪要四处躲藏的逃犯。
没有玩伴,何塞只能自娱自乐,幸好他有魔法。伊诺不阻止他用魔法,何塞猜他想阻止也阻止不了索性就由他去了。伊诺偶尔还会跟他谈论魔法,这让何塞知道密督因懂得使用魔法的人叫做魔女之子,他们曾被当作异端驱逐,所以如今人丁稀少,都躲到人们找不到的地方去了。
他说人类总会本能地畏惧与他们不同的存在,即使魔女之子也是人类,即使吸血鬼也曾是人类。
何塞知道伊诺是吸血鬼,他觉得伊诺会收养他是因为吸血鬼跟魔女之子都是被人喊打喊杀的存在而产生的惺惺相惜感。
这个苍白的人还有一句话也爱挂在嘴边:“我们是被时间遗忘的人。”
可能他想表达的意思是这个世界终究是人类的,异端只会消逝在历史的车轮下。
没有寒暑的时间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不冷不热也不起眼的夜晚,伊诺塞给他一个薄薄的笔记本让何塞看完,还说看完以后他就会转化他。
笔记上的语言极其简略,关于吸血鬼的事,关于博纳塞拉猎人的事,关于天使教会的事。何塞还记得笔记最后一页有张潦草的插画描绘着猎人面具的模样,这也是何塞第一眼认出弗林特是个博纳塞拉猎人的原因。
他不出半小时就看完了,然后喝下了伊诺的血,变成了吸血鬼。
...
燕云歌自末世而来,重生侯府,她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每天吃好喝好乐无忧! 然而 她爹一门心思造反, 她哥一门心思造反, 她嫁个男人,还是一门心思...
一纸婚约,她成了他有名无实的妻子。一次邂逅,她成了他实实在在的炮友。民政局前,她拿着契约协议,平静地开口契约到期,该离婚了。指尖捏着她的下颌,指腹触碰着她的唇,纪修渝沉稳地开口新的契约现在开始,夏惜之,我许你余生。她以为这辈子只是炮灰,却不曾想他将她捧在掌心呵护。爱她宠她,让她身处幸福的顶端。却不想站得越高,摔得越惨。夏惜之,滚!纪修渝冷峻地开口,眼里迸射着冷意。面容苍白,夏惜之的眼中泛着泪花你,爱过我吗?你配吗?纪修渝鄙夷而嫌弃地回应。夏惜之苍白一笑,决然地转身。却不知在她身后,纪修渝的眼里闪过痛楚。...
一朝穿越,胸前扎着厚厚的布带,身穿太监服,她乐瑶瑶摇身一变,居然成了一个小太监!天呐!来一道雷将她劈回去吧!传闻,睿王足智多谋,俊美非凡,乃是天元皇朝第一才子,年方十八,只可惜至今无人敢问津!毕竟整个天元皇朝所有人都知道,睿王虽才貌双全,却个性残暴,阴晴不定,谈笑间杀人不眨眼,有着活阎王之称!传闻,睿王讨厌女人,五步以内,女人止步!传闻,这乃是因为睿王自小被生母虐待传闻好吧,传闻很多版本,但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一朝穿越,不仅成了小太监,虽然是女扮男装滴山寨版,不过,为什么她一个小太监居然有喜了!?这个孩子,到底是谁的?!难道会是穿越成太监倾城太监—公公有喜了...
"前男友失踪,欧阳雪梅肝肠寸断飞来的横祸,一场大火父母双亡,一切被毁,她的家庭甚至包括她的记忆。现任男友温情总裁上官明熙宠她上天,视她如瑰宝。梅儿,为了你我可以拿整个Q公司去换,爱你就不会在乎你的过去,无论你变成怎样的女人,无论你嫁还是不嫁,今生你难逃我的手掌我要立贞洁牌坊欧阳雪梅双手叉腰。是吗?要不让我试试,我们弄个小包子来玩玩?上官明熙似笑非笑。她无可奈何地说我上辈子欠你的今生来还!对,你早已喝了孟婆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