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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今今说,云姿是这里最得宠的侍女,还有一条最牛逼的名言,大意就是说要让一个男人喜欢你,首先要喜欢他喜欢的一切并且变成那样的人,等他喜欢上你后再慢慢改变他,让他一辈子都能以你的喜好为喜好。
说到这里,今今停了下来,喝了一口水,问我:“小姐,你说,云姿说的话对么?”
我看着今今,心道,今今之所以会问我,是因为此时实在无人可问,还是一眼就看出来我是一个能答疑解惑的智者?
思来想去一番,我觉得她是因为后者。
我说:“哦,也对,也不对。”
今今连忙问为什么也对也不对,不是对就是错,哪有都有的道理。
我拍拍今今的肩说:“你看啊,首先要先变成那个男人喜欢的样子,这一点已经很勉强了,须知道狗改不了吃屎,你说人能改掉本性么?就算是一时改变,也难以保证一辈子改变,倘若将来变了,又凭什么保证对方会喜欢自己的改变,还会慢慢将自己的改变视为他的喜好?这不仅强人所难,而且太过绝对了。”
今今一脸茫然:“小姐,我没听懂。”
我搓搓下巴,琢磨了一下,说:“哦,那我举个例子吧。比方说,云姿根据师然的喜好,认为他今晚会想吃桂花糕,于是做了一盘送过去。但是我觉得师然不会吃桂花糕,会吃我做的糯米糍,因为我喜欢吃糯米糍,师然因为喜欢我也会陪我一起吃糯米糍。那你说,最后师然到底会吃哪一样呢?他要是选择一边吃桂花糕,一边看着我吃糯米糍,不能说明他喜欢云姿,却可以说明他喜欢看我吃东西;若是他不吃桂花糕,而陪我一起吃糯米糍,也只能说明他喜欢我。可万一他要是让我和云姿一起陪他吃,他也两者都吃,那只能说明他两个都想要,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保不齐将来会把我俩都娶了,再看我俩宅斗斗个她死我活,或是我活她死,将此作为家中的一大看点,没准比戏台上的戏还好看,比你说的书还动听。”
说完了这么许多废话,却见今今更是一脸茫然,我心想,真是个笨丫头,不料今今想了一下,提出了三个问题,反而把我问倒了。
她说:“小姐,为什么听你说这些,让我觉得将来您一定会弄死云姿呢?云姿和您都喜欢城主难道不好么,这城府里好多人都喜欢城主,要是喜欢一个您就弄死一个,那不是太造孽了么?还有,城主原来喜欢吃桂花糕,我记得城主是不吃点心的……”
我说:“我只是随便举个例子,举例你懂么,它可以是事实,也可以是假设,我这个就是假设,假设的东西不要认真计较,认真你就输了。”
今今顿了一下,似懂非懂道:“我只是明白了一点,小姐是喜欢城主的。”
我拍拍她说:“乖,你理解的不错,我就是这个意思,以后云姿那边的动静记得及时汇报,还有你们城主平时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也要都告诉我,这叫知己知彼。”
今今:“哦。”
卷三明日篇+结局篇〇三
云姿的能干让我想起了昔日的合欢,她们一样狡黠聪慧,手脚麻利,事事想在主子前头,先主子而忧,后主子而乐,审时度势,真是每个成功人背后的最佳助手,我要是师然,也会看重云姿,因为她真是朵解语花。
就好像那天晚膳过后不久,云姿便来到我住的小院里,笑容恰到好处的绽放在脸上,多一分则谄媚,少一分则冷淡,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她说:“小姐,屋里的东西都是奴婢亲自为您选的,还有没有什么不周到的,奴婢一一记下来,明天就补上。”
我说:“还差了一个牌位。”
云姿笑容一僵,该是千算万算算不到我这么晦气吧。
我说:“牌位上就写‘家姐合欢之位’吧。”
云姿面带惊讶道:“合欢?可是启城城府的长侍女合欢?”
我说:“是啊,就是她,你也知道她。”
云姿一脸感慨的说,别说是她一个,云州城和天启城的侍女们也都知道合欢的事迹。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生了一副我见犹怜的好相貌,又是所有侍女中最争气的,能嫁给启城城主当个侧室,一生荣华富贵自是不愁。只可惜,启城城主去的太早,启城灭的太早,合欢的荣华也只能破灭的太早。云姿还说,自合欢去后,三国所有城府里的侍女们都把合欢当成了偶像,她开创了侍女业的先河,冲破了奴籍的枷锁,是她们所有人争先效法的楷模。
我问:“你既然知道合欢,那你也一定知道胭脂吧?”
云姿脸色一变,赫然严肃了许多:“胭脂,那更是个传奇人物,奴婢虽然识字不多,却也知道一二,听说胭脂姑娘本也是侍女出身,曾在秋收宴上蒙受天启城城主莫珩的垂青,可胭脂姑娘早已芳心暗许云州城城主别云辛,自然不会贪图莫城主的荣华。莫城主也有成人之美,在启城破灭后收留了胭脂,并没有强留,反而放她自由。几经周折后,胭脂终于和别云辛走到一起,才子佳人比翼双飞,可……却不料,哎,一场大火……”
我托着腮帮子听云姿如何赞美我,心里真是小鹿乱撞,怪爽歪歪的,若我是个当权者,一定会找云姿当我的马屁精,被人捧上天的滋味真是比抽大麻还心醉,啧啧。
我正准备说点什么夸夸云姿,表示礼尚往来,却不料云姿的结尾句竟是:“合欢,胭脂,这对姐妹花凭着自己的努力都找到了极佳的归宿,偏偏红颜薄命……外面人都传,这是因为启城的女人都生来不详,命硬克夫,难有白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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