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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很早就来了,做了点西式早餐,他嘱咐保姆浸泡两个茶叶包。
&ldo;等会敷在眼睛上消肿,我几个女朋友都用这方法去黑眼圈。&rdo;他把一份夹火腿和蛋的土司递给我。
我又想掉眼泪了。立刻大口咬住那吐司,狂嚼一通。
第13章
钱同惹出了大麻烦。他被人狠狠打了一顿,鼻青脸肿外加肘关节脱位。
他一声不吭,后来还是张乐彬去了解情况。原来钱同的那个女孩是个传闻中的美女酒托,专门上网钓男人去酒吧里见面,介绍他们喝最贵最烈的洋酒。其中一个混混也是女孩钓的男人之一,缠上了女孩,当众在酒吧里轻薄她。钱同知道后自不量力地去保护她,大声稚嫩地对那个混混说:&ldo;这是我的女朋友,我是她的男朋友,我们正在交往,你不要介入了。&rdo;一句话换来了一顿打,钱同倒在地上,那个混混放言先饶了他,下次再带兄弟来收拾他。
我们很愤怒,愤怒那个混混的嚣张,愤怒那个女孩事后只来看过钱同一次,还带了些话梅,薯片让钱同好好吃点,最愤怒的是钱同这个傻到家的呆子还很自豪自己为她打了一架,其实只能算是挨打。
那个混混据说是道上的人,是那条酒吧街的霸王,钱同说他很厉害,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事情过后的半个月里,钱同还是诚惶诚恐,但一想到女朋友,觉得太值了。
那天我和钱同在学校门口被这个混混逮住。
这个混混个子不高,干瘪得如同晒干的咸鱼,染了头金黄的头发,一边倒的刘海遮住一只眼睛,看起来像只独眼龙。穿一件到处是洞的皮夹克,和一条超级紧身的皮裤。脖子上有条粗粗的银坠,是个大骷髅头。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不是什么霸王。
但是我和钱同依然对付不了他,我们根本没什么打架的经验,这个混混带了4,5个比他还要矮的小混混,像老鼠包围蟑螂一样包围了我们,开始拳打脚踢。我本能地护在钱同的身上,他新伤才刚好。
挨打原来是这样的感觉,我记得我的手被两个小混混拉开,另一个小混混用膝盖疯狂地顶我的腹部,一次比一次猛烈,我感到五脏六腑挤到了一块,剧烈的闷痛一下接一下,我听到脾肾肠子在里面晃动的声音,好象这些器官会散开来一样。
那个霸王混混满意地看着我和钱同边叫边被控制在地上无法动弹。混混将口中的劣质烟头重重地压在钱同的脖子,钱同叫了一声。
然后几个混混用大头鞋狠狠踩在我的手上,来回碾着搓着。大头鞋超级沉重,鞋底有针刺一样的东西直扎我的手骨。
当他们拿出一把小刀时我有种彻底的绝望。这把刀很小,也许就是地摊上买的假冒瑞士军刀,刀锋并不是那么犀利,我记得我抽屉里也有这么一把,我用它削苹果,那完整的苹果皮够我得意半天的。但现在这把熟悉的刀让我有骨子里冒出的恐惧。
我想我和钱同完了,要死在这个鼠眉贼眼的小混混手上。
小混混露出一丝丑陋的讥笑,还有黄黄的牙齿。
突然一声巨响,一个混混被飞了出去。我看见了熟悉的矫健的身影。他动作潇洒惬意,几乎是一手抓一个,一脚踢一个把这几个矮小的混混飞出去。拽着我的两个混混被他狠狠地一拳一拳地发泄似地暴打。我看见他有噬血的眼神。
最后那个霸王混混被他连扇几个耳光,拎起来还转了几圈,如一块干瘪的腊肉抛了出去。
他扶起我,看着我的手,手上的皮全破了,血肉模糊。算我自作多情也好,我感觉他此刻是在心疼我。
不敢去医务室,去了附近的小卫生所简单包扎了下。配了消炎生肌的药膏,他送我们回来。
路上钱同说:&ldo;我是说他们很厉害吧,那天就是那个霸王混混打的我,没想到今天又来了,当我软柿子踩。&rdo;我看看气愤的他,你不就是个软柿子么。
蒋雪冷笑&ldo;别搞笑,哥们,这也叫霸王混混,整一只只小山鸡,还不够练手的。&rdo;
我羞愧,那几只小山鸡比我还矮,居然把我弄成这样。我靠在蒋雪的肩膀,闻着他的味道,很安心。想到几小时前我那彻底的恐惧,我有种重生的感觉。但自卑感马上袭击了我,我未免也太弱了,今天要不是蒋雪,我是不是会被那些小山鸡剥了皮,拆了骨。
原来蒋雪来找我吃饭,看见我和钱同窝囊至极的样子。也是很多年后,蒋雪说当时看见小山鸡们压制着我,体内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回到寝室,和崔强和张乐彬说了情况。他们不停问东问西。听张乐彬说蒋雪从小是打架长大的,初中的时候后脑勺被刺进半块亮晶晶的玻璃片。我一听,浑身战栗,心里有种滴血的难受。
躺在床上,我心有余悸,久久不能入睡,但另一种甜蜜的情绪进来了,我有种被保护得好好的甜蜜,我想做为男人,这太不正常了。我从小向往强者,看武侠小说时特别喜欢乔峰,豪气冲天,行侠仗义,再惬意不过。如今我居然因为被保护而显得很开心。
第14章
我的手被包得像肉棕一样,做什么事情都不方便。
蒋雪说等我伤好了后教我几招散打,他有好多招数,白鹤顶风,伏虎降兔,马蹄冲沙。
我笑着摇摇头,就我这样的体能素质,一千五百米就够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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