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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艳芳杏眼微垂,忧伤的样子让我感觉好心痛。
“差使大人,你所有不知,我……”
“咳咳,孙姐,以后叫我杨阳吧,我实在承受不起。”如果被孙艳芳的粉丝知道我在她面前装大,还不活活生吃了我呀,林菲就是她的铁杆粉丝,不说别人,她第一个就会收拾我。
“也好,我就叫你一声弟弟吧。”孙艳芳不愧号称港市一姐,果然性格豪爽,“弟弟,当我知道有那么多喜欢我的人随我而去后,我的心都碎了,说实话,我从小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磨难,尝尽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看透了世间百态,沧桑炎凉,我不想再去做人,留在冥界挺好的。”
我明白孙艳芳此时的心情,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她的确太累了,有时候解脱也是一种超生,超凡脱俗。
“只是以后要委屈孙姐了。”我指了指那个白玉瓶。
“我已死,无欲无求,有栖身之地足矣,弟弟,阴阳两隔,我不会打扰你生活的。但愿冥界中的那些歌迷们能早日去转世轮回。”孙艳芳说的很幽怨,在为她的那些粉丝而心忧。
“孙姐,你的歌太好听了,能唱到人的心灵深处,我和女朋友都是你的铁杆粉丝呢。”
“谢谢,我是用心在唱,从心底发出的声音才是最美的。”孙艳芳不愧是歌后,说的话也具有哲理性。
突然,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只是不知道孙艳芳会不会同意。
“孙姐……咳咳,我……”
“弟弟,有什么话就说吧。”孙艳芳看了我一眼,似乎能看穿我的心灵。
“孙姐,我想让凡间的人能再次听到你唱歌。”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不是有唱片和网络吗?听我的歌很容易的。”孙艳芳不解,歪着头,模样调皮可爱,冷傲下她有一颗凡人的心。
“其实我是想请你帮我,系里给了我一个任务,让我在联欢会上表演一个节目,我想唱你的歌,呵呵,其实就是你唱。孙姐,可以吗?”我最终还是把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虽然有些颠三倒四的。
“原来是这样啊,好吧,我答应你,就当做房租好了。”孙艳芳微微一笑,我这才注意到,她的嘴角竟然有两个浅浅的酒窝,一笑倾城。
“太好了!谢谢孙姐,我们合作一定会让观众们发疯的。”我兴奋的跳了起来,差点掉下台阶。
“呵呵,你还真是个孩子,不过,我要看看你的声带是否适合发女音,我虽然可以附在你身体里唱歌,但是如果你的声带不适合,恐怕会受伤,那就得不偿失了。”孙艳芳笑了,笑的那么美,勾人心魄。
“那我应该怎么弄?”我对自己的嗓子是真的没信心,如果不适合,这个主意只能作废。
“你随便唱首歌我听听就知道了。”孙艳芳坐在我身边,双手托腮。眼前这幅场景我竟然似乎在哪里见到过,一时间我竟然痴了。
“弟弟,你做什么呢?唱啊。”孙艳芳用奇怪的眼神盯着我,催促道。
“咳咳,女声我唱不来,还是唱首男人的歌吧。”超级偶像就在眼前,我却不能唱她的歌,似乎很尴尬,我清清嗓子,唱了起来,“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
我会场的也只有这首每天早上都唱的歌,还不至于跑调,其他歌我说什么也不敢在孙艳芳面前唱。
“噗呲!”tqR1
孙艳芳笑了起来,“好啦,其实你的嗓子还行,只是没有经过训练,不知道该怎么发声,只是一味的用声带去吼,这样是最损坏嗓子的,来吧,我教你唱。”
孙艳芳轻声唱了起来,“为什么要对你掉眼泪,你难道不明白是为了爱……”
天啊,竟然是那首《情人的眼泪》,这可是我和林菲最喜欢的歌,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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