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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条街就像个垃圾桶,就连没见过什么世面,只被好莱坞这个虚名吸引来的日本游客,晚上也不想到这里走动。因此,专门练过拦路抢劫的强盗们也因找不到猎物而伤透了脑筋。在只有流浪汉、瘾君子和醉汉的好莱坞大道的人行道上,只有报纸里夹着的广告被风刮得到处飞舞。世界闻名的好莱坞为什么沦落到这种地步?如果拍出《乱世佳人》、《一夜风流》那种电影的时代,有人就把现在的样子真实地表现出来,告诉那些评论家们,这就是未来的好莱坞,那么一定会被嘲笑为过于伤感的科幻电影。但这还是有所改善过的,数年前的情况还要糟得多。
麦克?巴克雷决定走路回家。他的新作刚刚脱稿,时间还很充裕。他把车停在家里,也没想打辆出租车。加州的法律规定,每百毫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低于八毫克的话,开车是允许的。但喝过那些马提尼酒后,酒精浓度显然已经超标了。
路灯下一个黑人流浪汉举着一块:&ldo;要工作!要面包!&rdo;的纸板站着。巴克雷掏出一张折成四折的五块美元纸钞,塞进黑人脏兮兮的夏威夷衫口袋里。
&ldo;谢谢,先生。&rdo;黑人讨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洛杉矶的流浪汉非常多。这里只有冬天才会下雨,接下来就是最适宜这些流浪汉们生存的季节了。每到这个时期,许多周边地区失去工作和财产的人,都会成群结队地拥向这里。
美国的社会冷酷无情,成功和失败者泾渭分明,成功者绝对不会救济所有的人。经过加气站就会发现,几乎所有加州的加气站都是自助式的,如果全部改为日本式的人工服务,将会给洛杉矶的无业游民提供不少就业机会,但就是没人愿意把这提出来。如果流通渠道用人太多,只会提高商品价格,这将降低那些成功者的生活水平。
从好莱坞大道左转进入佛蒙特大道后,这里树木明显增多了,越往前走,越能产生森林般的感觉。树木丛中,整齐划一地露出一栋栋玲珑精致的白色洋房。房子之间距离之大,甚至感觉有点浪费。每栋房子都经过精心设计,像是一座西班牙式的小城堡。作家麦克?巴克雷的家就在这里。
这条路不久就变成蜿蜒的坡路,一直通向格里菲斯公园,在那里可以把全美数一数二的洛杉矶夜景尽收眼底。
巴克雷打开面对柏油路的金属防盗门。大门位于一株高大的山毛榉的树荫下。一进大门就是长长的红砖铺成的台阶,一楼车库可以宽宽松松地停下四辆高级轿车。他爬上台阶站在玄关门前。咦?他心里一惊。右边的白色法式飘窗的玻璃微微开着,也许父亲已经回家来了。
巴克雷和父亲两人一起住在这套大房子里。玄关只有一个,但进去后各有专用的浴室和厨房,可以各自独立生活。两人各有三间浴室,以便分别接待三对客人,所以偶尔玄关也会忘了锁上。即使这样,里面两个家庭各有一个独立的大门,那边就会锁上。因此这个两家共用的玄关,充其量只算共同的接待处大门而已。但是麦克?巴克雷的父亲新近丧妻,就是说,麦克的母亲刚死,父亲成了单身,因此对于两个独身男人来说,这座房子显得相当宽敞。
进入玄关后,麦克转身把门关好,顺手从里头插上了锁。没想到的是,大厅里一片漆黑。他一盏盏地过去打开灯,厅里几盏照向天花板和白色墙壁的间接照明灯陆续亮了起来,因为大厅十分宽敞,所以开灯也得花上一点时间。大厅亮了以后,突然感觉一股奇怪的冷气袭来,感觉厅里空荡荡的。父亲好像还没回来,难道玄关旁边的法式飘窗一直都没关上?实在太不小心了。
格里菲斯目前的治安不算太差,不知这种情况还能持续多久。巴克雷走近窗户,把它关紧后拉上了窗帘。
他松开领带,经过沙发和桌子,上了三级楼梯,走到大厅一角的吧台,取出冰镇过的玻璃杯,按下制冰机的把手,往玻璃杯里加进两颗冰块。他想找把冰锥,但是没有找到。他把领带放得更松,解开外套扣子,然后从酒柜上取下一瓶波本酒,往冰块上倒了一些。他把玻璃杯先放在吧台上,脱下上衣搭在左手上,然后右手拿着杯子。下了楼梯往客人用的更衣柜走去。走到一半又停了下来,他把酒杯举到眼睛位置,自言自语地说道:&ldo;为了可爱而又可怜的弗洛伦斯!&rdo;然后喝了一口酒。因为动作太大,波本酒洒了一些在大理石地板上,他有点儿醉了。
这倒不必过于介意,因为每周两次女保洁员会来清理卫生。麦克?巴克雷算是成功者中的佼佼者,周末已经预订要请美国当下最红的女影星共进晚餐。无论他如何为所欲为,也决不会受到任何指责。如果有谁敢于表达不满,至多也不过是几个热心的读者,抱怨他安排书中讨人喜爱的角色死去而已。
他的心情相当不错,虽然有点儿微醺,但倒进嘴里的波本酒依然感觉甘甜。接下来弗洛伦斯的结局该如何安排?巴克雷想道。只要我的手指一动,想创造出多少有魅力的角色,完全不在话下。
右手拿着酒杯,左手托着外套,巴克雷往更衣柜走去。嘴里边走边哼着曲子。正当他伸手拉开柜门前,眼前更衣柜的门突然猛地自己打开了,里面出现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
怪物的身高和巴克雷差不多,当它伸直在更衣柜里弯着的身子时,两人面对面对视着,一股异样的臭味直扑巴克雷的鼻孔。
怪物的头顶几乎没有头发,大厅淡淡的间接照明下,怪物头顶绷紧的皮肤闪闪发亮,脸被血染得通红,那不是普通人类的脸,只见眼皮浮肿,眼皮下勉强睁开的双眼就像岩石的裂缝般细得几乎看不见,缝隙中露出的充血的双眼紧紧盯着巴克雷。
巴克雷也看着怪物。它有一张鲜血淋漓的脸,算不上皮肤但凹凸不平的脸颊和额头,上面纵横交错着像是伤疤似的奇怪的裂痕,以及异样地隆起双耳和覆盖在上头的薄薄的几丝头发。只有头部的侧面才有头发。
紧接着,巴克雷听到一声类似南方小岛上的什么鸟类高亢的叫声,那是眼前这个怪物张开大嘴发出的声音。
巴克雷的左肩感觉一阵难以忍受的剧烈痛楚。等他回过神来一看,怪物那张奇丑无比的脸就贴在他的鼻尖前。酒杯已经摔破在地上。他回头看了看,左肩上正插着一把冰锥。就在他抬眼看见的同时,怪物已经把冰锥拔了出来,鲜血霎时喷了出来。
这时,巴克雷才终于大叫起来。可是,说时迟那时快,冰锥已经刺进了他的脖子。
怪物又拔出冰锥,往他左胸刺去。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又拔起来,再次刺向他的脖子。
已经烂醉了的巴克雷终于倒在地上,怪物坐在他的身上,用冰锥在他身上胡乱刺来,连续刺了二三十下。巴克雷只能发出漏气般的声音,一点儿也动弹不得,怪物还在他身上到处乱扎。作家的脖子往外汩汩地喷出血来,黑白两种颜色的大理石交叉拼成的地板上转眼间已经流了一地的血。
巴克雷的嘴巴轻轻颤抖着,嘴唇不断开合,嘴里可以看见沾满血迹的牙齿。他的嘴里也充满鲜血,偶尔还会喷出血水咳上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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