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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雨对林从莎的抱怨视而不见,手上的动作一点也没有要停止的意思。
林从莎也没有要阻止这个男人的意思,反而上去咬着李耀雨的嘴唇,两个人都在使劲,最后林从莎松开了自己的牙齿,她已经快把李耀雨的嘴唇咬破了。
林从莎拍掉了李耀雨想往里钻的臭手,这个男人就是那种得寸进尺的坏东西。
林从莎起身打开了自己带来的饭盒,和李耀雨分享起了自己带的熏鱼,而不再动手动脚的李耀雨反而令林从莎不适应了。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的把酒和鱼就吃完了,林从莎突然对着李耀雨说道:“你喜欢我吗?”
“喜欢。”李耀雨非常肯定的对林从莎说道。
林从莎不想往下问了,往下问了又能如何,喜欢就够了。
林从莎站了起来,她今天一直感觉李耀雨别扭,开始没看出来,她这一站起来就看出来了。
夏天李耀雨的衬衫居然是把领子扣的死死的,林从莎上前蹲下帮他解开了领口,看到了李耀雨脖子的的两片草莓。
林从莎倒是看不出这是两个人的杰作,眼睛瞪的老圆的林从莎问李耀雨这是什么东西。
“水土不服,被沪市蚊虫叮咬有些过敏。”李耀雨实话实说的对林从莎说道。
“蚊虫叮咬?过敏?水土不服?”林从莎每说一个词,李耀雨的脖子中间就多一个草莓,最后林从莎看着自己的杰作哈哈哈的笑了。
回去的路上,林从莎看着李耀雨领子,笑的非常开心,还对他开玩笑的说道:“用不用我给你带条丝巾。”
“不用,蚊子咬的大家都懂。”李耀雨对着自行车后座的林从莎说道。
等到了厂区已是华灯初上,林从莎把李耀雨邀请到了自己的家,在林从莎的设想中,这地方就是他们两个人的新房。
林从莎大大咧咧的性格,没想到她的房间完全是那种小女生的装修,以粉色白色搭配为主。
“我喜欢这种粉粉白白的,还喜欢布灵布灵的东西。”林从莎把在自己的房间找出了她很多很多闪闪发光的首饰。
这个年代也没有那么多假首饰,看着这小富婆这么多的珠宝,李耀雨感觉躺平也很好嘛。
林从莎发现这坏坏的男生进了自己的家之后,居然彬彬有礼,这让她感觉到非常被尊重,她本以为这男生进来就会扑上来吃完走人呢。
按张云馨描述的,把男人邀请来自己主动主动,生米煮成熟饭就可以结婚了。
李耀雨进了门之后问了很多自己喜欢的风格,自己的爱好,也看了自己很多的艺术照片,甚至还让自己给他讲讲那些首饰和洋娃娃。
非常的尊重自己,重视自己,该亲的他也都亲,不该摸的他也都摸,唯独没有不尊重人。
林从莎感觉李耀雨就是可以托付一辈子的人。
“这里平时没人,你中午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睡,这可比你们那个单身宿舍强的太多,最起码洗澡方便,你到时候拿点衣服放我白色衣柜里就行了。”林从莎这套房子平时也不住,还不如让未来自己的老公过的舒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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