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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那我们真是有口福了。”
耳边全都是大家对张青苗的夸赞,宋书宁不以为然地撇了下嘴,能有多好吃,他们都快把人夸上天了。
她夹了一块豆腐,浅尝一口。
豆腐嫩滑,豆香味很足,而且还很入味,真的好好吃
宋大小姐绝不承认别人比她强,嗯,最多承认张青苗的厨艺跟自己旗鼓相当。
不愧是女主,各项技能点都是满分呀。
宋书宁心里的小人哗啦啦在流泪。
在这本书的设定里,张青苗是锦鲤体质,出门摘野菜都能随手捡到野鸡野兔的那种好运气。
她的厨艺这么好,在这个年代是最吃香的。
自己根本比不上她呀。
呸呸呸,她为什么要跟张青苗比。
她肯定也有张青苗比不上的地方。
宋书宁在自己身上找了一圈,很快找出一个点,自己比张青苗长得好看。
不过张青苗是温婉型的长相,是家长们最喜欢的类型。
而她长得太过艳丽,在这年代容易被人骂是狐狸精。
自己跟张青苗一对上,在长辈圈还是她比较吃香。
自己没完全没有优势嘛。
郁闷的宋大小姐把悲愤化成了食欲。
别的方面没法胜出,但是在吃饭这一方面,她绝对不会认输。
她吃饭的时候很秀气,小口小口地吃,细嚼慢咽,动作看起来格外赏心悦目。
同桌的人看见她吃得这样斯文,都不好意思狼吞虎咽,动作都放慢了很多,还时不时偷偷瞄在座的两位女同志。
两个女同志长得都很好看呀,光是看着都能让人多吃几碗饭。
吃过午饭,大伙儿都在休息,扎堆坐一块儿聊天。
宋书宁主动收拾桌子,收拾碗筷,准备去洗碗。
饭菜是张青苗做的,她收拾碗筷,绝不吃白食。
吴大娘用淘米水来洗碗,宋书宁见了,说道:“大娘,我来洗碗吧。”
“我来洗就成了,你在旁边歇着吧。”
“不用,我可以洗的。”
这年头饭菜不像后世那样油水充足,碗筷还是很容易洗干净的。
宋书宁和吴大娘洗好碗,她成就感满满。
她真是太能吃苦耐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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