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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唯一能进行的旅游方式:文字旅游。
言颂曾经认真地想过,如果应歌的初恋是他,结果会不会不一样:他会对她好,满足她的需求,她就不会越谈恋爱越缺爱,一生都在寻求被爱,又没有真正地得到爱,于是更加渴求,最终被所谓的“爱”骗得失去一切。
如果,他能早点发现自己其实也是喜欢应歌的,她不仅仍然活着,而且生活得很幸福。
他真的以为会是这样,结果茗雪一席话让他意识到,根本就没有这个“如果”。
以他当年高傲又唯我独尊的性格,既不会考虑应歌的幸福,也不可能为了拯救她就把自己的人生搭进去。
就算当年他知道应歌约他去拜佛的真正意义,也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他们的关系不会有任何变化,因为喜欢是有程度区别的,那时候的他在乎应歌,但是没有那么地在乎。
情感是需要积累和堆叠的,也是需要觉醒和释放的。
应歌在爱情上觉醒得太早,而他觉醒得太晚,等到他的情感累积到想要释放,强烈到想要去争取应歌的时候,她早就已经没有在等他了。
两人的情感错位得太远,注定没有结果。
“我看你也没有很高兴。”茗雪摇头,“往事不可追,知道她过去有多喜欢你,只会加深你的遗憾而已,除了悔不当初自己怎么没有抓住机会,还能干嘛?”
言颂闻言,脑子里忽然一片清明,茗雪是这个世界上最清楚他为应歌的死有多难过的人,知道他对应歌的感情,更知道他回国后为应歌所做的一切……她是近距离观察着他的一言一行的唯一知情人!
那不就相当于是:应歌见证了全程吗?
过去这段时间里所发生的一切,约等于他在本人面前悲恸大哭、深情怀念、追悔莫及……
言颂扶额,这一刻,满满都是被人看光光了的羞耻感。
“你脸红了?”茗雪真的很惊讶,一段高中时的往事,就能让成熟稳重的他脸红心跳,纯爱的威力这么大吗?
她一把扯开他的手,想要看个仔细。
言颂还没有克服自己的真心被暴露无遗的羞耻感,下意识地想用双手捂住脸。
两人一个拉一个扯,茗雪哪里有他的力气大,被扯得一下扑在他的肩上。
距离瞬间拉近。
她一手握着他的手腕,一手按在他的肩上,这下清楚地看见他不仅脸红了,就连耳朵都红了起来。
本来言颂的血都在往大脑涌,现在这样的姿势,更是让他气血上涌,燥热无比。
茗雪察觉到两人之间的距离太暧昧了,正确的做法是马上分开,保持距离,可大脑发送的信号身体并不执行。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生理性喜欢?
不管她有多想控制自己的情感,如何说服自己并不喜欢言颂,身体却有自己的判断,不仅对他毫不排斥,甚至还喜欢跟他贴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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