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黑汪汪的豆豆眼和我大眼瞪小眼,小狗竟然动了起来,摇晃着尾巴,如同一只真狗一样绕着我的胳膊打转。
我心虚地扭头看向splay先生:“……对不起?”
splay先生也沉默地看了我许久,然后把眉毛苦恼地拧起:“明明是个特级,吃掉这种级别的咒灵居然只是变成能活动的普通咒骸,连咒力都没什么变化,你是不是有点太弱了。”
“诶?”
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但是看他满脸遗憾,心中缓缓浮现出神奇的既视感。
“本来还以为能拿到你诅咒出来的东西。”他的手指扣着桌面,语气带着抱怨,“没想到完全不是想象中可成长的咒灵,只是个吃大餐都消化不了娃娃而已,还浪费了一个咒灵。”
“我诅咒的东西?”
“他们没有告诉你吗?”splay先生摊开手,“无法对外输出负面情绪,是因为你的诅咒都只针对你自己,这样产生的咒灵其实是你负面情绪的储存箱,被你锁在你的身体里,所以一般人才察觉不到你的咒力,从这种程度来讲也算你的‘半身’吧。”
“我本来奇怪你是在怎么活到现在的,现在看来,其实就是太弱了,连诅咒了十几年产生的咒灵都无法伤害到你。”
说到最后,他一句一句的“太弱了”简直与悟先生吐槽的语气如出一辙:“我该夸奖你是个过得开心的好人吗?”
“但是不诅咒别人不好吗?”我努力思考反驳的方法,突然灵光一现,扬起大大的笑容,自豪起来,“所以我其实一直在无意识地尽力帮助别人?这不是很好的事情吗!”
“要是七海知道我这么能干的话,一定会夸奖我的吧。”我开心地记到心中的小本本上,抬头再看splay先生突然沉默了,“先生?”
splay先生望着我,像是遥遥望着一面镜子,里面倒映着某簇已经烧光的、曾经活跃燃烧的金色小火苗,我担心是因为自己突如其来的热情亢奋让他觉得冒犯,挠了挠头发:“不好意思,一不小心把心里想的也说出来了。”
茶碗口的涟漪散去倒映出他松懈又略显烦躁的神情,杂糅得宛如柔软河床的泥土之上布满琐碎尖锐的石块。
他坐在整个窗子过分刺眼的阳光下,黑发黑眸显出一阵融不进去的深沉:“总是会有像你这样天真的家伙呢。”
我莫名听出他指责一般的不满,以及那之下听不懂的重重情绪,只好回答:“那我假装您在夸奖我。”
他露出了一个更像是嘲笑的微笑。
我越看越觉得相似:“您和留下全糖字条的人有点像呢。”
没想到对方懒洋洋地接话:“比如?”
我思索一下:“如果您和他认识,说不定会勾肩搭背一起说‘我们是最强’之类的,然后哈哈大笑吧,感觉能营造出来不同于悟先生一个人的诙谐氛围。”
splay先生明明始终表现得温和又成熟,但是将他同悟先生相比,却没有什么障碍,也许是他们都有种难言的强大气势。
他的嘴角像是要翘起又很快压下,不知道在回忆什么:“是吗。”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水墨七弦的经典小说家有娇妻窥东墙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简介穿越成了情敌,还是在成功抢到夫婿以后,唐湄觉得自己一定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家族关系太乱,弟弟太小需要自己保护,母亲太弱需要自己保护,唐湄抚额,世道太艰难,又谁来护着自己面对曾经的情敌占着自己的身子,拉着自己的夫婿旁若无人的秀恩爱,唐湄决定抱上一大腿重新开始漫漫的追夫之路荣泽低头看着抱着自己大腿一脸谄媚的唐湄,哭笑不得自己看上的小娘子一心一意的惦记别人家的相公怎么破?在线等,挺急的...
重生回到2000年。QQ有了一个山寨版本,他的名字叫TT。韩国再也不是网络游戏出口大国,而是进口大国。当然,现在的网络YY小说当中,将出现一位名叫quot陈佳一quot的大神。本书QQ群165044062(已满)本书QQ群163504802(已满)本书QQ群72160137本书QQ群114211640进群口令小白教主,威武。(没有口令的,各位管理,不得添加进入)...
文的时代开创者著名漫画家兼本子画师电子竞技赛场上唯一一名超人气女选手顶级女主播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个神秘的美少女实际上是一个自带极度毒舌属性的女高中生!毒舌,是语言的艺术不是说粗鄙之语,八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变身超毒舌少女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认识五年结婚一年,所有的相爱相知比不过你要报恩的心。那么,这段婚姻让我亲自画上休止符吧。薛凯瑞,这个男人曾是我以为一辈子的良人。却没想到,从头至尾,我只是一个被利用的棋子。可为什么,我们已经分开,命运还要将我们纠缠。薛凯瑞34瑶瑶,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你好,我叫薛凯瑞!34...
出生于一个大家族,父母失踪,资质普通,这又如何,谁也挡不住曲元的崛起之路!就算是大陆上最低级的武技,在曲元手中,也能发挥出超过这种武技的最强之威能!不可亵渎的天道法则,其实始于我手。...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