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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
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林冲回来,躲进了图书馆里。
深夜,这儿就他一个人。
有人说读书比毒品还要让人上瘾,林冲原本是不信的。就像他一直不爱读书,懒得学习一样。
如果不是为了给林子做个榜样,让林子把名字里那个“子”字实现了,林冲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和书这个字打交道。
但他还是打了,而且越来越……藕断丝连。
这个词用的不恰当,但林冲就喜欢。
后来是因为某些原因……对,为了追个女孩。
林冲觉得得把自己武装的“漂亮”点,就那种“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感觉。
卖相嘛,林冲碰见曹雪雪之前还好,谈不上清秀帅气吧,但四平八稳……不丑是摸着良心说的。
再加上浑身的腱子肉,脸上也是棱角分明的硬气……说实话林冲觉得自己真心不错了。
但就是碰见之后,
还是觉得差了点。
出身相貌学识实力,曹雪雪哪样都不差。而且性格是真的好,任林冲好几次深更半夜的打电话起床都是那句。
“喂……嗯,我还没睡呢。”
是真的好啊。
所以林冲就钻进图书馆,开始读书。
也说不上是读书……死记硬背那些好词好句吧。
就关于“我爱你”这三个字的各种表达方式,林冲就记了好多了。他想攒够一个一三一四,然后觉得哪天时机成熟了,就光明正大的拉着手说。
一会儿说不完没关系,咱们不是还有一辈子嘛。
林冲想着,又傻笑起来。
看书也开心了不少。
清风徐来……林冲忘了关窗,吱吱乱响。
林冲又想起了以前的事儿……最近老是回忆。不都说老了才喜欢回忆的吗?
难道自己老了?
林冲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强壮的肌肉。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下半身。
自己肯定强的很嘞!
林冲突然兴致勃勃,自己要不要练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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