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除了奥特曼模型,月关还发现了那个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的男人,百变小樱,巴啦啦小魔仙,甚至还有灰太狼,熊大熊二光头强!
哦莫哦莫!这花神涉猎范围很广啊,热血番到少儿频道,一个不落啊!
“哦?这是什么?”
看着看着,月关终于发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一株通体蓝色,冒着点点星光的半耷拉的花朵,吸引了他的注意。
“催催眠眠发发。介绍:年轻人是不是总因为一些火大的事情睡不着觉?想要睡个好觉吗?快来试试催催眠眠发发吧,有奇效哦~”
月关满头黑线的看完介绍,正想说这是什么鬼啊的时候,发现了后面还有个小括号,里面写着“以上内容都是花神自己写的”。
好家伙,合着这个催催眠眠发发的名字也是你这个花神起的呗?看不出来,你一个神王,居然还挺骚包。
又往下看了看,实在是不忍直视了。月关叫来了花精灵。
“你家花神有没有点实用的东西,这也都不实用啊。”
花精灵立马撅起了嘴,“不允许你这样说花神大人,好东西当然是有的啦!”
只见花精灵在空中转了个圈圈,嘴里喊着妈咪妈咪哄,花神小店立马变了个样子。
月关揉了揉眼睛,仔细的看向新的花神小店。啧,刚刚的手办模型全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奇异仙草,灵丹妙药。
而且新的花神小店外观也变得不同了。刚刚的花神小店就是一个木头搭建的破仓库,连个货架都没有,东西散乱的堆在地上。更坑爹的还是,虽然外观是个仓库,但其实仓库压根不是实景,就塔玛是个浏览页面。而且那个浏览页面,看着让人只想说,“欢迎来到90年代”。
新的花神小店,虽然也是木头搭建的。但这木头材质明显不一样,明显更加奢华大气了。月关没文化,他只能说,这木头像是成精了一样好看!
花神小店上放着几排货架,货架上整整齐齐的摆放着物品。
而且更重要的是什么!花神小店变成实体了,月关现在是切切实实的在一家店铺买东西。这购物体验,简直帅呆了,酷毙了,棒极了好吗!
“这花神大人还真有两把刷子。”月关比了个大拇指。
来自月关的肯定。
“嘿嘿,不好意思,刚刚展示的页面不太对。”花精灵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合着不是花神的问题,是你这个疏忽的拇指精灵的问题啊!
有好东西看,月关不和小东西计较这个,逛起新的小店。
“这是怎么东西?燕尾灵犀草?”
每一个商品旁边都摆放着一张介绍卡,月关拿起卡片,看了看。
“燕尾灵犀草。此药草是尖尾雨燕和灵犀的鲜血混合而成,百年才得以成熟。服用此药草,可获得尖尾雨燕的速度和灵犀的攻击力。”
哦莫哦莫,这可是好东西啊!
尖尾雨燕和灵犀都是极端性质的武魂。尖尾雨燕专注速度,速度奇快,但攻击力弱小。而灵犀则与之恰恰相反,攻击力强大,但移动缓慢。
燕尾灵犀草却能让服用者获得两者最强的能力,可谓十分强大。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水墨七弦的经典小说家有娇妻窥东墙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简介穿越成了情敌,还是在成功抢到夫婿以后,唐湄觉得自己一定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家族关系太乱,弟弟太小需要自己保护,母亲太弱需要自己保护,唐湄抚额,世道太艰难,又谁来护着自己面对曾经的情敌占着自己的身子,拉着自己的夫婿旁若无人的秀恩爱,唐湄决定抱上一大腿重新开始漫漫的追夫之路荣泽低头看着抱着自己大腿一脸谄媚的唐湄,哭笑不得自己看上的小娘子一心一意的惦记别人家的相公怎么破?在线等,挺急的...
重生回到2000年。QQ有了一个山寨版本,他的名字叫TT。韩国再也不是网络游戏出口大国,而是进口大国。当然,现在的网络YY小说当中,将出现一位名叫quot陈佳一quot的大神。本书QQ群165044062(已满)本书QQ群163504802(已满)本书QQ群72160137本书QQ群114211640进群口令小白教主,威武。(没有口令的,各位管理,不得添加进入)...
文的时代开创者著名漫画家兼本子画师电子竞技赛场上唯一一名超人气女选手顶级女主播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个神秘的美少女实际上是一个自带极度毒舌属性的女高中生!毒舌,是语言的艺术不是说粗鄙之语,八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变身超毒舌少女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认识五年结婚一年,所有的相爱相知比不过你要报恩的心。那么,这段婚姻让我亲自画上休止符吧。薛凯瑞,这个男人曾是我以为一辈子的良人。却没想到,从头至尾,我只是一个被利用的棋子。可为什么,我们已经分开,命运还要将我们纠缠。薛凯瑞34瑶瑶,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你好,我叫薛凯瑞!34...
出生于一个大家族,父母失踪,资质普通,这又如何,谁也挡不住曲元的崛起之路!就算是大陆上最低级的武技,在曲元手中,也能发挥出超过这种武技的最强之威能!不可亵渎的天道法则,其实始于我手。...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