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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话一出口,魏建军脸上的笑容散开:“那太好,我们三人吃了早餐就一起去吧,那集市上应该有些好玩的东西。”
他说这话是发自内心的,因为他内心道:
【这样更好,我就有机会和她一起逛街了,到时候我再跟别人说我们俩相互喜欢,估计别的知青都会信了。】
夏巧西瞬间脸色就凝重了,这魏建军怎么这么会利用机会?
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这人的无耻呀。
这么点小事都会被他利用起来炒作出绯闻,自己刚才说去,现在改口好像又不太好。
她思索了一下:“等我一下,我去拿一下我的信。”
最终,她还是决定自己一起去。
魏建军要说什么随便他去说,自己就“水来土掩兵来将挡”,再大不了就冷处理。
到底是第一次去这里的集市赶集,夏巧西想了想,还是换了身好一点的衣服。
等她出来时,魏建军就见到了一个与平时不一样的夏巧西。
他就说嘛,这进了知青队的夏巧西和他在火车上的那惊鸿一瞥区别怎么那么大,原来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
暗红色灯芯绒外套,配上是白色的围巾,让她本来白皙的皮肤更加白皙,并且透着红。
黑色的呢子裤,带点微喇,显得夏巧西的腿很长,一米六的个子至少能看出一米六五的高度来。
其实她这裤子是夏巧西自己改过的,她喜欢这种微喇的裤。
她重生时,正好那年都流行这种微喇裤,她在街上看见那种穿着微喇裤的女孩子就觉得很好看。
显得腿修长,整个人气质都不一样了,那时候她就想自己如果也是年轻女孩,就那样穿。
这不重生后自己有机会重新来过,自己喜欢的穿着一定要自己动手设计出来。
等到了改革开放时,自己一定要开一家服装厂,将自己上一辈子见过的好看的衣服款式都做出来。
所以这条裤子都是她自己改过的,改过后自己也觉得好看,原来自己十八岁也能穿这种好看的款式。
魏建军见到这样的夏巧西,眼睛里除了惊艳以外,就是欣赏。
这样的夏巧西在女知青中是佼佼者,其她人顿时黯然失色,自然包括李梦萍。
他一直知道夏巧西不是李梦萍那样的女孩子可以比下去的,果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听说她的父亲是大城市里的大学教授,果然是李梦萍那种家庭攀比不上的。
他觉得夏巧西就适合这种大气的装扮,这才是大家闺秀的感觉。
不像李梦萍那种小里小气的模样,自己着实喜欢不起来。
魏建军就是觉得李梦萍的气质太过小气,人也不聪明,除了偶尔会哄自己开心以外,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很理智的不想与李梦萍太过亲密。
主要一方面是他自己的志向和李梦萍的不一样,李梦萍这种女人大概就只能做一个家庭主妇。
说白了,就是摆在家里的花瓶,如是在封建社会,他觉得自己可以把李梦萍放在小妾的位置上养着。
但是,这毕竟是一个不能三妻四妾的社会,所以他很理智的选择找一个能在自己人生路上帮助到自己的。
而不是李梦萍那种,虽然眼前看李梦萍家的条件似乎是比自己家里好很多,对自己有帮助,但是真要能实现自己野心的话,李梦萍家的后盾完全不足够支撑自己完成野心。
他对所有自己接触的女生都做了个调查和打探,最后他发现只有夏巧西家里的背景是最强大的。
再有自己在火车上的那一眼,就让自己心动了。
所以他更加坚定自己的目标,非夏巧西不可。
夏巧西出来看见魏建军的眼神时,本来舒展的眉头微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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