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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座三线城市,再给它发展十年都不及北京的一半。
昨天刚到的时候,外公带着他去转了一圈,要不是外公介绍,他都看不出是市中心。
所谓的市中心,就一个万达广场,一些不高的楼层,没了。
这倒没什么,连休向来不是一个爱逛街的人,城市发展如何,都与他无瓜,他只关心这里的景区,结果被外公一口否决“这里没有!”
没关系!就算没有,他也要热爱这座城市!常言道,热爱可抵漫长岁月!毕竟是要在这里读高中的,哪怕在家里待三年,他也要热爱这座城市!
连休在三车道的马路边上骑着车,享受着悠悠晚风,时不时有车呼啸而过,但这条路毕竟刚修好没多久,而且现在已经十点了,路上没什么车。反观对面,才刚开始扩建,还在拔路边的树木,坑坑洼洼的,还有积水。
总体来说,他的逆行,是无关紧要的。
在他即将爱上这座城市的时候,后面先是传来了笑声,既豪迈奔放,又带着一丝小娇羞在里面。
“女生?”连休心里想,但是很快被他否决了,“男生?”也不是啊,哪个男的能笑得这么娘?
连休向后望去,一个带着粉色机车头盔,骑着橙色电动车的人像要飞起来一样地朝他逼近,笑声也越来越近。
突然来了一句“我可以的!”
气壮山河,大有吞吐天地之势。
在他想骂人的时候,笑声突然变成了歌声。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
用腾格尔的唱法去唱林俊杰的歌?这座城市的人这么刺激的吗?
本以为那人会超过他,结果与他齐头并进,侧过头望着天上再次发出了那种笑声。
连休顺着头盔的方向望去。
没什么啊,就一面国旗被夜风吹起罢了。
连休又看向骑在里面的头盔男,才注意到他的左脚打着石膏,黑色的长裤下是一只蓝色的人字拖,腰板坐得挺直,两只手骨节分明,肤色却黑中带红,外套的袖子有些短,没遮住手腕,肤色比手白不了多少,这人的头被头盔遮完了,修长的脖子下是敞开的领口,能看到明显的锁骨,和那不经意间露出的短短的一条胸肌线。
那人越唱越投入,还换了首歌,依然是用腾格尔的唱法去唱林俊杰的情歌。
连休忍了,毕竟不认识。
你非要唱,我走就是了。连休骑慢了一些,而那人明显提速,电动车在路上走出了蛇皮走位,隐隐约约还是能听到歌声,刚想骂一句国骂,就看到头盔男慢了下来,伴随着一声“哎呀!”
只见他的车头偏了一下,消失在拐角处。
连休没忍住笑出了声,“脚就是这么瘸的吧。”双脚自然搭在脚蹬上,转动把手,结果他从那里下去的时候,下意识说了句“卧槽。
哪个修路队把两边的路建得一高一低还不给立个牌子提醒一下?这座城市也太差劲了吧?
虽然及时捏住刹车,可坡的沙石不放过他,用力把住了车头才没有摔下去。
前面已经看不到头盔男的身影了,连休才放心的将把手转到尽头,一路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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