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陈晓云面色一红,小拳拳砸向林铎隼胸口。
……
……
刚才看到林铎隼,不由得让许老二想起自己过去叱咤风云的热血人生。
红颜祸水,色字头上一把刀,娇艳的花朵不仅会招来蜜蜂,还会招苍蝇。
漂亮女生都是危险的,为何总有人不听张无忌他妈妈的话。
游戏带来的快乐是持久的,它不香吗?!
虽然姜小妮是长得好看,但是她嚣张跋扈,没脸没皮,自以为是,胸大无脑……喔说错了,胸大无脑是个褒义词。
总之,姜小妮就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吧,这也是个褒义词……
反正说来说去,姜小妮在许尔戈心目中,除了长得漂亮身材好以外,一无是处,也就只有脑子被驴踢过的人,才敢去招惹她。
真要被她给喜欢上了,呵,那还不得被作掉一层皮……
当初那场架,其实纯粹就是那三个人比较倒霉,恰好碰上许老二当时因为父母那时候刚闹离婚,心情不佳。
三人言语骚扰也就算了,后面甚至还想动手动脚,这才点燃了许尔戈内心愤怒的小宇宙。
不然根本轮不到他出手,文理不通,但精通自由搏击,武力值却爆表的姜小妮就会让那三只苍蝇知道花儿为什么那么红。
在那之前,许尔戈也是没有机会知道自己原来在打架方面同样天赋异禀,简直是乌鸦哥附体,抡起椅子砸下去的弧度,那是美感与力量相得益彰!
虽然后来因为抽筋痛了一整天,但泄火泄的很舒服,很值得。
那三个家伙也真是弱爆了,一个比一个不抗砸。
许尔戈不由也想起了林铎隼当时的表现,自己举起椅子的那一刻,林铎隼居然熟练的双手抱头蹲下了。
那番表现熟练的让人心疼,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被扫过……
自那之后,林铎隼就常常热情的跟他打招呼,发烟,不知不觉间倒是混熟了。
许尔戈摸着兜里的华子,满满的还有大半包,感觉心情好了不少。
他的快乐总是来得那么简单,好东西,不花钱,足矣!
如果有人倒给钱,还不要求自己做什么事情,那更妙了,那才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情呢。
许尔戈的午饭在学校食堂解决,期间还发生一件窘迫的事情,那就是因为带着你不认识我眼镜,被打菜大妈给忽略了,然后又重新插了一次队。
最后还是他自己动手,夹了自己最爱吃的鸡腿,红烧肉,排骨……这副眼镜,帮他用十块钱吃到了三十块钱豪华午餐。
尤其是这个红烧肉,一中的唯一美味,让人不禁怀疑掌勺的厨子是不是只会烧这么一道菜,哪怕打菜的老阿姨身患帕金森综合征,手抖的很无情,依旧无法阻挡这道菜成为所有学生打饭时的第一选项。
许尔戈用勺子舀了一小勺肉汁,淋在盘里的白米饭上。
微甜的肉汁,配合上白米饭,简直不要太享受。
红烧肉肥瘦相间,正是用上好的的五花肉,烧的软烂十足,筷子轻轻一夹,就跟夹嫩豆腐一样。
一股浓郁的肉香味,瞬间充斥鼻腔。
一口咬下,入口即化,汁水在口腔中蔓延开来。
“好吃,太好吃了!”一块红烧肉下肚,许尔戈瞬间忘却烦恼。
在这个世界,能让许尔戈感到心情愉悦的时刻,那就只有吃饭和舔手指数钞票的这两件事情了。
一朝穿越,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住山洞,挖野菜,吃了上顿没下顿。唐可可挽起袖子,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买房子,上私塾,一家人齐心协力,日子越过越红火。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
有人信奉封建迷信,故而将活人送入丘子坟有人幻想心上人是天上之神,故而选良辰吉日住进山洞等待神来迎娶有人相信万物有灵,故而与畜同居,视飞禽走兽为守护灵我出生不祥,命途多舛,走五湖四海,游大江南北,揭开世界那些罕见不为人知的玄秘。...
宁可借屋停丧,不可借屋成双...
家族败亡又能怎样?他从凡间杀到道境,还要勇闯不可知的仙域!无依无靠却又如何?他从道境回到凡间,还要力挽即将倾倒的狂澜!我天生道骨横生,坐拥紫薇大帝之象,便偏要从一介凡人勇夺那最终道果!...
莫欺少年穷卑微,终须有日凌苍天!少年重生异世,借崩玉无限进化,领悟刀之道,打破所有瓶颈,与同伴红颜知己冒险大海,以手中刀,斩碎所有阻碍,登临绝巅!本书严谨慢热,女主各有性格,非小白,日更6000,喜欢就收藏下...
陆瑶,医学天才,一朝穿越,成为耳不能听的孤女。脑海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原来她可以听到别人的心声,这金手指还不错!穿越第一天,婶婶将她嫁给村里的无赖,且看她如何修理人,谁答应的谁嫁!门前捡了一个流浪汉,众人劝她别管闲事!本着医生的天性,陆瑶不忍见死不救,毅然决然带回家。从此,这个男人,宠她,护她,做她行走的耳朵。陆瑶表示,捡了个男人真不亏。男人木着脸纠正是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