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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周穆躺在床上,迟迟无法入睡。
一方面是因为时隔多年他和晚云重归于好,兴奋得睡不着,另一方面则是他心里有种莫名的失落感,若不是林夕突然病故,他这辈子恐怕都没机会再和晚云在一起,甚至于他能挽回晚云的心,也得益于林夕的提点。
那个男人太了解晚云,仿佛她肚子里的蛔虫一般,把她的心思琢磨得透透的,他说:像宋晚云这样的女子,你就不能太惯着她,欲擒故纵才能让她患得患失。你得先晾着她,等她感到孤独寂寞,渴望有人陪伴的时候再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给她温暖和依靠,她必然会乖乖顺从。
他还说:周穆,别丢失你自己,宋晚云喜欢的是那个光芒耀眼、桀骜不驯的你,当初是如何把她追到手的,你就再用同样的手段把她追回来。
周穆一开始并未细细揣摩林夕的话,他不相信作为情敌,林夕能真心真意帮自己去挽回晚云的心,他以为男人的爱都是自私的,把自己的心上人拱手相让,在周穆的观念里,这种情况从来不可能出现。
所以他把晚云留在身边,小心翼翼地呵护和疼爱,总认为他只是输给了时间,若没有分开五年之久,晚云不可能会依赖上另一个男人。
直到看到晚云隐藏眼底的忧伤,和她时常背过身去偷偷的叹息,周穆才一次又一次地开始怀疑自己。
放晚云离开,成全她和林夕,并不是周穆的真实想法,他不过是在试探,想知道若林夕失去身份地位和财富,甚至连自由都没有,只是一个命如草芥的流放犯,晚云还会死心塌地一辈子跟着他吗?
让周穆遗憾的是,他还没有得到答案,林夕就先亡故了,或许这便是天意吧,他开始细细思量林夕那番话,并忍住心中思念,硬熬着没在第一时间来南陵安慰晚云。
他苦等一年多,当从陈泰信中得知,晚云一个人过得孤孤单单,家里生意也弄得乱七八糟,他才终于耐不住性子,赶在除夕夜这个合家团圆的日子,过来见她。
宋朝雨的死算是意外惊喜,它让晚云更加无助和害怕,急于寻找安慰和依靠,他歪打正着,在适当的时间里,出现在对的地方,似乎是冥冥中上天的安排,又似乎只是无数次错过之后,唯一的一次恰到好处。
总之,他得偿所愿,再次握住了晚云的手,即使知道她心里还装着一个死去的人,可那又如何,周砚如此,他林夕也一样,总有一天他们都会尘封在晚云的记忆里,慢慢淡去。
周穆胡思乱想一整晚,直到天亮之际,才迷迷糊糊眯了一会儿。
晚云早早地醒来,她不似周穆有那么多心事,昨晚睡得踏实无比,虽然一闭上眼,还是会想到宋朝雨上吊的恐怖场景,可她知道,家里有周穆在,不管什么恶鬼冤魂,都不敢前来造次。
她亲自在厨房盯着,吩咐下人们准备几样清淡的小菜,待早膳上桌后,才让丫鬟去请周穆起床用饭。
她乖乖地坐在桌前等候,周穆走进前厅时,两人目光一相触,她忽然害羞地低下头,手忙脚乱地舀了一碗粥,放到桌子对面,始终不敢抬头看他。
周穆唇角微勾,没有在对面落座,而是端起粥碗走到晚云身旁,把凳子往她那边拉得更近些,这才悠悠坐下,把碗往桌上一放,说道:“你来喂我吃。”
晚云默不作声,撇着嘴斜眼瞪了他一下,脸上的不满显而易见。
周穆没憋住,噗哧一声笑出来:“好好好,我错了,怎么敢劳你大驾呢?我来喂你,这总行了吧?”
他舀起一勺,放在嘴边轻轻吹了吹,才慢慢送到晚云唇边,晚云浅浅一笑,理直气壮地张开嘴,等着他喂。
吃了两口白粥,晚云又指挥道:“我要吃那个腌萝卜。”
周穆把勺子放进碗里,腾出一只手来,提起筷子夹了一块腌萝卜,一边往晚云面前送,一边笑着张大嘴巴,拉长声音说了一个字:“啊~”
转头的一瞬间,周穆一晃眼,忽然发现晚云身后多了两个人,当看到陈泰和王婉儿那一脸惊讶的表情时,他的笑容霎时僵在脸上,尴尬得脚趾抓地。
陈泰也好不到哪儿去,双手无处安放,眼神四处躲藏,他自知此时再退出去也不合适,只好假装什么都没看到,硬着头皮转移话题:“周将军远道而来,怎么也不提前派人过来送个信?陈泰迎接来迟,实在多有怠慢,还望周将军恕罪。”
周穆放下手中碗筷,长长舒了口气,恢复面上镇定,淡然回道:“我又不是外人,兄长无需客气。以后得空之时,我恐怕还得经常来南陵,你不必如此拘礼,大家随意些便好。”
晚云红着脸,轻声问道:“哥哥嫂嫂用过早膳了吗?不如坐下一起吃吧。”
陈泰拉着王婉儿在对面坐下,笑道:“吃过了,你快吃啊,别管我们。”
晚云和周穆对视一眼,两人都没再说话,埋着头简单吃了几口,便吩咐下人把早膳撤下去,再奉几盏茶过来。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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