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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出再多的体力劳动,也不过是恰好比拟大队上一个普通的农村男人,宋清煜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高人一等,但是有好的条件,为什么不去享受,而是要故意委屈自己呢?
他只是下乡,而不是非得受苦,在有限的条件下,给予自己最好最舒适的生活,这是宋清煜奉行的观点。
我什么时候说过了?谢池的脑袋顶上闪过一个大大的问号,开始回忆起自己有没有说过和宋清煜是朋友,好像在妈面前说过,算了,不想了,宋清煜说说了就说了吧。
“对哦,我们是朋友。”谢池掩饰不住开心得意。
瞧瞧,他真是太成功了,随便和男主说几句话,男主就认定他为朋友了。
“那你再买点大白兔奶糖吧,我想吃糖。”
大白兔奶糖吃起来有股甜甜的奶味,比水果硬糖要好吃很多,只有在过年的时候,王翠花才会给谢池买几颗奶糖甜甜嘴。
宋清煜点头:“好,那我再给你打包一份红烧肉。”
果然,以退为进就是好,这可不是他想要吃的,是宋清煜执意要给他吃。
“宋知青,我叫谢池,你可以和大队里的人一样,叫我池子。”
池子。
这个称呼让宋清煜的嘴角掠起一丝好笑的弧度。
他知道谢池的名字,在谢池离开知青院的那几天里,宋清煜不但知道了谢池的名字,还知道谢池是大队上知名的小懒汉,天天窝在家里不上工。
他知道谢池有一个宠溺他的母亲。
池子,池池,池宝,三个称呼不断在宋清煜的口中咀嚼,宋清煜想象着他叫面前少年小名的样子,心口突然有点发热。
“池——”
谢池截住了他的话。
“宋知青,我要回去了,你们吃饭吧。”他注意到有人端着大盆出来,盆中传来一阵菜香味,建房子的村民瞬间围拢在一起,谢池知道他们要吃饭了,扬起笑容,赶紧和宋清煜挥手告别。
“不用回去,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下来一起吃一顿。”
不出意外的话,谢池在宋清煜的挽留之下,勉强留了下来,答应一起吃一顿饭。
宋清煜的说法是,反正是大家一起吃的,多一个人不多,少一个人不少,正好可以请他吃一顿饭。
村民的伙食,是猪肉炖粉条,炒白菜,掺着一半红薯的大米干饭。
用的猪肉不多,混合在粉条当中,只能看到一点点的猪肉末,但是饶是如此,也能算得上一道肉菜,能闻到肉香味。
炒白菜时放了一点猪油,白菜又脆又香。
这样好的伙食,就和过年时差不多,每个到知青院建房子的村民,都吃得很香,脸上都是满足。
宋清煜拿了一个新的大搪瓷杯,给谢池舀的是白白的大米饭,然后在米饭上浇了一大勺的猪肉炖粉条。
晶莹剔透的粉条混合着汤汁,谢池舔了舔嘴唇,看向下一道菜。
结果,大搪瓷杯就被递到他面前。
谢池急了,一不小心本性暴露,撅着嘴巴:“还有炒白菜,没有给我加白菜,少给我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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