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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对于这个回答,刘义一点都不意外,他想了想,又说道,“当朝天子身体每况愈下,京城局势会愈发混乱,我怕老爷支撑不住。”
“与我何干?”从踏出李府那日,李谚就没想着要回去,“我和李睿父子情分已断,不可能再回李府的。”
刘义长李谚几岁,因着被李谚的娘亲收养在府中,两人名义上为主仆,实际上却情同手足。
他最是了解李谚的性子,表面看似不正经,实际上比谁都要倔强。
李谚认准了老爷和几个小娘害死了夫人,他定然不会原谅这些人,无论谁劝说都没用。
“罢了,你既然不愿意回去,我也不逼着你,只是昨日王夫人也派人来信,说是她身子大不如从前了,让你早日回京城接手产业。”
王家天下第一富商,这代当家人正是李谚的亲姨妈王语凤,她一身未嫁人,早就将李谚这个外甥当成亲儿子养大。
想起唯一让他牵挂的姨妈,李谚犹豫了,过了很久,他才回道:“如今我和大水牛的关系稍稍亲密些,倘若冒然回京城,她嫁给其他人,那就得不偿失了。”
“我会替你守着的,你先回京城看看,等稳定了再接她去。”王语凤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她在这个是时候让李谚回京城,显然不止接手产业那么简单。
“我怕你监守自盗。”李谚轻易不动心,一旦有了心思,占有欲比谁都要强烈,即便是刘义,他也不放心,更何况这家伙之前还喜欢过木挽香,他不得不防。
要不是看在以前的情分上,刘义肯定打死眼前这货。
“算了,你记得给王夫人写封信。”
“你替我写,就说我如今正忙着追媳妇,让她等等。”李谚很清楚姨妈的路数,她八成是想要将他骗回京城想看姑娘。
眼见劝说无望,刘义只好放弃,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子递给李谚:“这是孙大人私下给进赏金,希望你日后好好干。”
李谚赶紧将钱袋塞进被窝里面,要是被木挽香发现,肯定又没了。
晌午时,几个人围坐在方桌前,看着满满一桌子菜肴,孙艳艳却是很嫌弃,人人都说木挽香厨艺过人,如今看来不过如此。
“快点尝尝面条。”木挽香将一个粗瓷碗推到她面前。
孙艳艳勉为其难拿起筷子,拨弄几下白色的面条,语气里充满了厌恶:“你做的面条比寻常厨子的面条要粗很多,而且一点都不顺溜,看着就不美味。”
木挽香也懒得解释,埋头开始吃起面条。
李谚压根就没管这边的事情,只顾着一个劲地嗦面。
倒是刘义仔细看了一眼面条,似乎和普通的的不一样,他仔细尝了一口。
“不好吃吧!”肯定的语气有些令人厌烦,孙艳艳笃定了木挽香做的就是不好吃。
“不,我从未吃过如此鲜美的面条。”看似普通的面条竟然鲜嫩无比,而且十分劲道,刘义又忍不住吃了一口,不多时,碗已经见空,他立马又盛了第二碗。
看桌上都吃得如此美味,孙艳艳小心翼翼夹起一根谨慎地放进嘴里,果真如刘义说的那样鲜美无比,她跟肯定这不是用普通面粉做的,是什么呢?
似乎看出了她的困惑,木挽香解释道:“我用鱼肉做的。”
没错,就是鱼肉,难怪如此鲜美。
孙艳艳看向木挽香的眼神十分复杂,也不知道在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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