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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那个塔尖的时候,我在想什么,一开始确实什么都没有想到,只是觉得好像能想起一点什么,所以就在那静静地望着,目不转睛地看着,直到眼睛出现幻像,直到想到什么为止。
就像,流鼻血望天一样,当人们不知道你在干嘛的时候,还以为你看到了外星人呢,所以纷纷都去望天,直到知道你是因为流鼻血而望天,才失望地走开。
用眼睛瞄准最高的塔上的塔尖,是白色的塔尖,我突然想到了当时在老街打弹弓的样子,当时那里就有一座白塔,而且也是白色的塔尖,所以拿起弹弓瞄准塔尖就打,但是却很少打中,所以开始苦练打弹弓地准确度,记得就算练习了,好像也没有多大的长进。
那个时候童年可调皮了,从早晨跑出去,中午饭都不回来吃,直接就是到晚上了,晚上才兴冲冲地跑回来,每次老妈都说我一顿,第二天便不会这样了,但是到了第三天就又恢复了老样子,该怎么玩还是怎么疯,老妈索性也不管了,所以一个自由的童年便诞生了。
那个时候,对于最高和最低都很敏感,该上之时,爬到最高的塔上到塔尖,该下之时,找到最深的井下到井底。
爬树已经不想爬了,所以会选择比树更高的塔尖,下到深井,是因为总想探探脚底下是什么东西,那个时候小镇上确实有很多废弃的枯井,所以经常几个人会爬到里面去,拿着蜡烛,探索密道,可以说当时我们对于天上飞的,地下跑的,就没有不知道的,所以就是这么调皮,特别的调皮。
所以才会这么留恋童年的生活,以及整个青春的生活,所以想要写出自己的一部青春故事,所以就写了。
现在呢,现在,大家都成了大人了,各自拥有不同的生活圈子,生活圈也不会出现交叉的现象,从此开始,你不再了解我,我也不会去关注你,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是无可奈何的,尽管当年那时可以一起欢笑,一起牵着手向前跑。
我也一直想说,我也已经不再是那个天真的高中生了,一天天总想着要逃出去,看看这个多彩的世界,所以我领教了这世界是何等的凶顽,同时又得知世界也可以变得温存和美好的。
可就算是这样,也会亲眼看着曾经具有重要意义的东西一点一点褪色,逐年消失,你就这样看着一点一点消失,就消失在你的面前,这是无法避免且与生俱来的悲哀,所以有时候伤心一会儿并不是坏事。
毕竟是一起度过了朝气蓬勃的年代,毕竟曾一起牵过手许下最天真的愿望,或许那天晚上在你熟睡的时候,真的有一颗流星坠下,只是我们的愿望和流星完美的擦肩而过了,所以流星会不知道,所以愿望没有实现,有好多的愿望,也都深深埋在了那张泛黄的纸上,而我现在还在一个一个的读着,感慨最美丽的流年时光。
我也清楚的知道,我就是我,我不是别人,这对于我是很重要的,心灵所受的创伤,便是人为这种独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过去的我也会让他们统统的都过去,只是偶尔会想起来就随便提了一下,可是就是是一点点,还是能真切感受到当时整颗心火热的跳动,能在回忆中汲取快乐和伤心,也是幸福的。
所以开始寻找自己生活的模式,喜欢什么就去做什么,所以才会从迷之森林里有意识地走出来,总是不希望有人和自己一样,若是看到与自己相似的人,也会有些气恼,觉得他是不是在学我,所以会生气,一开始是这样的,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才发现,这样的人应该叫做知己,直到现在真正可以算作知己的人,也没有超过三个,所以说知己不在多,一两个就人生足矣了。
过去迷失在应该怎样生活的问题里,看到别人有什么就羡慕,看到别人说什么做什么就去跟着做什么,所以完全没找到一个自己,每天活得挺累的,还没头没尾,所以又开始改变生活方式,直到有意识地去找到自己的生活模式为止,所以在生活里不断地改变,才算有点自己的心智了,有自我地去活着。
吃完了饭,月光已经出来了,今天两个人又早早地睡了,我自己在外面坐着,晚上还不能弹钢琴,因为看不到琴键,所以明天再说了,看着月光,或许有嫦娥仙子抱着月兔,下凡到我的面前也说不定啊!所以说愿意等待一会儿再睡觉。
所以就想跑到森林里再跑回来,跑回来就睡觉了,直到跑出去,我才发现今天的月光也一样闪亮,今天的鸟儿们格外的安静,只有沙沙的树叶声在微微作响,我就坐在了树下,看着这明亮的月光,想想这月光,只是感觉少了一些琴声,安静了一些。
直到一片树叶落在了我的头上,这树叶真大,可以盖住我的头,这还让我下了一跳呢,所以就站起身子来了,又想了想,往森林里面走了走,又走进了森林深处了,这个时候又听到了一滴一滴的水声,滴答滴答很有规律,不过乍一听也让人感到害怕,因为这水声像是脚步声在有人跟着你一样,所以还是觉得挺别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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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可以考虑做一个弹弓,试一试打树叶,顺便又想到了《航海王》中的乌索普,也是打弹弓的,而且他的父亲耶稣布,便是一个超强的狙击手,据说可以打中蚂蚁的眉心,真是太厉害了。
往森林里面走走,确实可以激发漫天的想像力,所以这便是所有灵感的来源,或者是这月光,或者是这一片叶子,或者是一只不知名的鸟儿,或者是所有的声音,只要是这个世界的,这个世界有的,不均是眼睛看到的,还是耳朵听到的,都能可能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闭着眼,听着这夏夜的风声,或许也在等风来。
从身边跑过去了一只白色的兔子,在白色的在月光下很明显,消失在了我眼前的草丛里,心有清风明月,舞剑弄清影,我能体会到当时夜空下诗人的孤独感,不,应该说是诗人人生的快意感,这是很享受的,不亲身经历一次,又有谁知道呢。
默默听着一个自己的心跳,喜欢的,不喜欢的,便了然于胸了,如果总是看不开这些东西,就算走的再远,也只是困于自己的内心,无法看到更加高远的地方,只是留心眼前毕竟是不行的,人生总是需要那么几次突然顿悟。
这次没有戴表,也不知道时间是什么时候了,所以说,这个时候也该回去睡觉了吧!
毕竟在想像中的状态,是很耗费时间的,所以走了走,没有跑,只有来的时候跑了一会儿,所以还是挺对自己不守信用的,说好跑着去,跑着回来,但是现在却有心情欣赏起这森林夜来,还真是无法自拔了。
“你吃饭了吗?你吃饭了吗?”走着走着,突然有人问你吃饭了吗。
感觉背后一凉,才发现在树枝上站着站着一只彩色的鹦鹉,在那里叫来叫去,他的主人应该经常会说“你吃饭了吗?”这样的话,所以这个小东西就学会了,直到看清楚是一只鹦鹉,我才放心下来,吓了我一跳,是真的差点跳了起来了。
走到这,月已经上到树的顶端了,谁知道这样简单的日子会何时结束呢,走一步看一步呗,毕竟幸福的日子并不总是有。
再说这次出来,就是想有一个不一样的生活,就是在一天午后的小雨里,我提着篮子从我刚刚租住的公寓里出来,在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里,我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第一次走在这里,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相信都不会太差,所以一切都很好啊!
我穿鞋白色的透明雨衣,在一个路口看着指示牌前进,在指示牌里总少不了一些广告,似乎到哪里都一样,所以我认真的开始记着这里的每个路口,每条路,而且指示牌大多都在一颗百年老树下,显得悠久质朴,突然转眼间,我看到一个学生模样的姑娘,正在抱着两本书,冒着小雨跑着,头两边的马尾辫跳动着,真可爱,这样具有十足青春气息的画面,我想到了,这便是我第一个要喜欢这个城市的原因,因为在青春的人身上,能看到这一座城的朝气,或者说我渴望了解这个城市里青春期的故事,是故事也是动力,是心情的动力,助燃剂,有时候经过一个学校操场的时候,也会自己买一根雪糕,坐在篮球架子上,看着青春的人在操场上蹦蹦跳跳就好了,就已经是很满足的了。
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自己青春的小城,在那里也发生了我自己的青春的故事,和所有的青春一样精彩,只是,组成你整个青春期的人已经都走了,即便回去也只是一些碎片一般的回忆,所以等到学会了接受的那一刻,再回去看看吧!时间真是让人猝不及防,是最居心叵测的东西。
想着想着,这次旅行的意义好像达到了,而且这次是超额完成了,获得了更多的快乐。
又跑回来了,才发现已经过了十二点了,我居然在森林里度过了一个半夜,真的还是第一次呢,不过倒是没有遇到奇怪的事情,所以说想想还是不可思议的。
回来悄悄地打开门,慢慢地爬上有声音的楼梯,所以说小心一点,别把汉斯给吵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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