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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狗蛋(第1页)

被人关心的生活是美好的,虽然经常为老娘的唠叨和不论时间地点的各种关心烦恼,弗忌依旧很是羡慕那些有娘烦的孩子,可能是自家三兄妹比较特殊,所以相互之间除了对弗垢会多些关心外,弗忌和弗恤很少刻意的去关心对方的生活。

现在有了夏思的弗忌享受着被溺爱的感觉,不管夏思对自己的态度是出于单纯的爱恋还是自己有能力帮助她和她弟弟,弗忌都很享受每天一早有人能给自己端上一碗热热的瘦肉粥,贴心贴肺的暖粥下肚,弗忌不由得长舒一口气,一个人时间长了容易变成变态。

去鸿上塞的周建邦今天回来了,李怀玉和钱通带着大批的货物和临时抽调的手下直接跨过草原从鸿上塞赶往居庸塞,吴旭今天一早也带着几个胡人护卫从无终回了山海镇,其实就是山海关的位置,靠山面水,一个兵家必争之地,孤门花费了数十年靠着从胡人收购回来的农奴建起来的城镇。一开始只是为了给那些解救出来的农奴们一个安生之地,顺带还把守了一个关口,以他们都胡人的仇恨,只要还剩一颗脑袋都能咬下敌人的一块肉。至于关外本该存在的箕子朝鲜,弗忌曾经给山海镇下了一个暗令,深入敌后百里依旧不见人烟,他很想把那群前朝遗民带回来,只有自家三兄妹知道华夏一支到了那个狭窄的地方生活千年和另外一个种族混杂后会成为一个多么让人恶心的存在。

燕君的眼光还把孤竹当作自己控制的边境的时候,弗恤已经看到了山海关的险要位置才算是孤门的边境。周建邦回来的时候骑着高头大马,看来赵家大伯确实跑通了西面的商路,靠着一张过期的地图愣是走出了丝绸之路的架势,要知道沙漠上的河道经常变化位置,一张地图的时效性仅有数十年。

高头大马后面还跟着一只小小的黑马驹子,悠闲的踢踏着蹄子跟在那只马后面,大眼睛不停的打量着四周的风景,好像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无限的好奇,四肢唯独接近马蹄的地方突兀的变成一片雪白色。

鼻梁上还有一块长形白斑,瘦瘦的脑袋和身体似乎有些不成比例。弗忌一看这只小马就笑了出来,颇有灵性的大眼睛也在打量着眼前的年轻少年,两只竖着的耳朵直愣愣的朝着弗忌。

拍了拍马鼻子说道:“你是不是人啊?是的话就点点头。”周建邦一脸古怪的看着弗忌,这小马驹子是在商队被扣在鸿上塞的时候产的,母亲就是自己胯下这匹西域马,说起来还真的不得不佩服眼前的少年,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西边就有高头大马的。

这匹小马产出来以后不像别的小马,一出生就努力的站起来学会奔跑,然后一生站立,反倒像人一样,站累了就躺下来歇会,母马喂奶也是躺着喂的,自己一到商队就相中了这匹母马,无他,这马是这次买回的马群里长得最高的一匹。

小马死赖着要跟着它的妈妈走,周建邦原本不肯,有这小马跟着走两步就躺一下,走走停停自己回无终得耽误多久?最后又舍不得胯下这匹宝马,只能带着小马驹子一起来,谁知道路上一路不停的奔跑到了无终,胯下宝马都已经气喘吁吁,小马驹子反倒一副还没玩够的样子。

弗忌单手轻轻的拍着眼前的小马,小马嫌弃的一甩脸把他的手拍到了一边,好像还故意摇了摇头,一副这满地是草的情景我还没看够,你的手遮我眼了的样子。一双大大的眼睛里透出了无限的鄙视,周建邦哈哈大笑,还在鸿上塞的时候一起跟去的李怀玉就说:“观此马,能卧不站,能吃不睡,能玩不止,听之闻之似少师耳。”

弗忌和眼前的小马大眼瞪小眼,还就不信了,一匹没自己高的小马能逆了天了?佟老爷子说过,这驯马就是抽,抽一顿不听了就再抽一顿,时间长了不抽就会尥蹶子,从周建邦的身上拿过了鞭子,刚刚举起手,小马的眼里就泪汪汪的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弗忌高高扬起的鞭子不由得又放了下来,如果是自家大哥在这里又要笑自己妇人之仁了吧?果不其然,小黑马见自己放下了鞭子抬起前蹄就把弗忌踹出了五步远,还“希律律”的叫着就像是在嘲笑眼前灰头土脸的年轻人。

小马踹的力道能有多重?几十斤的重量压在弗忌身上还颇为轻柔,好像它知道不能踹伤自己一样,只是把自己推开,就像两个孩子间一同玩耍一般,推倒了对方不代表着敌意,只是玩乐的一部分。

闪念间弗忌就想到了这些,从自己的营帐边上牵来了一匹草原马,带着小黑马一同冲出了大营,周建邦一脸奇怪的看着绝尘而去的一人一马,本想追出去看看,只是自己不得不去向赵二伯汇报商队的情况,想来他等自家大哥的消息已经等急了。

到了一片长满蒲公英的草地,弗忌翻身下马,从身上掏出一块绸巾,细细的给在自己身边不断撒欢的小黑马擦着身上的汗,初春的天气,到了傍晚还是有些凉,小马跑了一阵出了些汗得擦干,不然容易得病。

“看你撒开脚丫子跑的时候颇像一只疯狗,给你取名叫狗蛋吧,一般人取不了这么有寓意的名字,四蹄似雪,眉有白斑,毛如黑缎,你能叫的名字太多了,什么踏雪,什么黑云,还是狗蛋好。”狗蛋不断的点着头刨地,很赞同弗忌的建议。

擦着擦着草原马也开始不停的刨地,虽然是一只成年马,但是相比起狗蛋来说只高出了一个脑袋,从这就能看出当初去西域寻马是多明智的选择。狗蛋的大眼睛四处乱瞟,不停的打量着四周的草地,瘦瘦的马脑袋不停的拱着眼前这个才认识一天的少年男子。

弗忌的笑容似乎人马通杀,自己看上这只灵动的小马的同时,狗蛋也看上了自己,只是不会说话成了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

春风拂过草原,半人高的草丛被风压倒,给狗蛋擦完汗的弗忌注意到了两匹马的不寻常,被风吹倒的草地里露出一片灰色的斑块,显得很是突兀。

“噌”弗忌随身携带的软剑从腰带上抽了出来,弗忌的武修课不咋地,但是格外痴迷软剑,可刺可鞭,还能轻易的藏纳于腰带之中,用来刺杀防身再好不过,青铜兵器打造不出类似比例的武器,弗忌身上的软剑绝对是头一份。

灰色的斑块是一头孤狼,残缺的狼牙和灰白的毛发说明了他被赶出狼群的原因,草原上虽然水草丰美,但是比起华夏来说更加残酷,一头残废了的老狼绝对会被赶出去,因为他对族群已经没用了。

向着狗蛋使了个眼色,也不知到他看懂没有,先前骑来草原马闻到了狼的气息拱了弗忌几下,见他不动静就向着来的方向跑去,草原上的动物除了飞在天上的雄鹰没几个不怕狼的。弗忌不是不想骑上草原马逃跑,而是怕狗蛋跑不过那只孤狼。

狼很聪明,见自己暴露了索性也不隐藏,大大方方的和弗忌狗蛋对峙起来。口涎不断的滴落在地,弗忌的心里警铃大作,不止要击退眼前的孤狼还不能被它伤着,最毒的不是那双狼爪,反而是不知道有多少种细菌的狼口水。眼下对峙正是比拼气势的时候,弗忌他们转身逃了孤狼就能从容的从背后发起攻击,孤狼转身逃了,这开春的第一餐就没了。

被弗忌瞥了一眼的狗蛋出乎意料的也摆出了一匹马根本不会摆出的姿势,和对面的狼一样,压低腰身,呲开一口大白板牙,弗忌看着他不由得笑了,这小马还在学东西的时候,虽然看起来聪明,但是还是蠢萌蠢萌的。拍了拍它有些颤抖的细腿问道:“怕不怕?”没期待狗蛋会说话,要真的开口了才会吓到自己。

手中的软剑直直的指着眼前的孤狼,眼中毫无惧色,世界各族的原始崇拜中对眼睛的崇拜从来不少,不管是动物还是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点不假,一双眼睛能表达出的意思实在是太多了,发展到后面甚至有说鬼神都怕一双眼。

不多时,孤狼转身跑进了草丛,弗忌依旧和狗蛋背靠背的四处张望,说不定那只狼藏进了草丛就是等自己松懈了绕到背后突袭自己。

等了一会,狼没等来,周建邦和赵熙华带着十几骑策马而来,“见你的马独自回来了,我就叫上熙华一同来,没事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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