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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云和闫纯熙颇为默契的,不再谈论两个女人你会选择谁的问题。
因为这似乎是道无解题。
闫纯熙觉得:陈景云能花三千多给她买衣服,就证明了陈景云已经把重心放在了她身上。
因为这个女人觉得,能为她花钱那就一定是,真正的想要去爱她。
至于让另外那个女人消失,需要时间去解决。
而陈景云为什么给闫纯熙花那么多钱,就是因为:寇媛之认识陈景云以后,再没有要过家里的钱。
而闫纯熙几乎还没有花过陈景云的钱。
寇媛之的父亲是个药罐子,只靠寇母微薄的工资维持本身已经不堪重负。
寇媛之和她母亲说,她每个周末都会勤工俭学。老师介绍她去做家政,同学介绍她去做家教。
而寇媛之认识陈景云之后,所有的生活费都是陈景云给。
说实话,寇媛之是非常节俭的。
他和陈景云逛街的时候,日常用品和衣帽鞋袜,从来不注重价格。她只关心实用与否。
陈景云会负担寇媛之所有日常开销物品的购买,最后每周最少一百块钱的生活费。
可能放在二十年后的人会发出疑问,一周一百块钱的生活费,这能够花么?
但是你需要了解2004年,龙城实际的收入和消费。才能真正的理解在所有吃喝玩乐花销之外,还能一周给一百块钱的生活费是多么的奢侈。
当然了,可能奢侈谈不上。但一定不是落魄的生活,甚至寇媛之还会有结余,补贴她的妈妈。
陈景云觉得是个男人,就要有所担当。
但是很明显,陈景云只是能满足寇媛之的基本需求。更高层次的需求对于寇媛之来说,才是最大的需求。
而陈景云和寇媛之这种赤裸裸的金钱和肉体的关系,似乎根本就不是爱情。
如果要是抛开表象看本质,这应该就是一种交易。
如果追本溯源,这就是一种价值交换。
而寇媛之不得不离开陈景云,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因为这样的爱情是功利的,是不被道德容忍的,最终也不会有好结果的。
因为一个男人倾其所有,仍然不能满足一个女人日益膨胀的,对物质精神需求的巨大缺口的时候,结局难言乐观!
我们要客观的看待这个问题,寇媛之为此也是付出代价的。
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孩子,青春没有几年的女人。最美好,最璀璨,最值得回忆的时光,付出如此巨大。
寇媛之的离开是一种必然。
因为在陈景云一年多物质基础支撑下的寇媛之,已经脱胎换骨。
曾经那个面黄肌瘦的丑小鸭,已经展现出白天鹅的高贵气质了。
诚然,谈论女人的择偶观,本身就可能有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嫌疑。
但无可非议的是:一切向钱看的普世价值观,摧毁的不只是男人的自信,还有女人的廉耻。
理智的寇媛之再没有去过陈景云的单位;淡然的寇媛之再没有问过,那个站在楼顶和陈景云相拥热吻的女人。
因为这一切可能随着寇媛之实习的到来,都会变得不是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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