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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我没有发疯!”
恭俭良总喜欢用手抓住自己的脸,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遮住脸成为一种标志性的逃避方式。只要他看不见,别人也看不见,这种狼狈而无意义的挣扎就会变得有意义。
指腹上的血摩擦在脸上。禅元快速走出门将扑棱放在提姆门口,并帮幼崽按下了门铃。
他折返回去,一把横抱住追出来的恭俭良,拦着雄虫的腰,将他推回去。
“扑棱。”
恭俭良歇斯底里地叫起来,他的声音变得尖锐。但在门锁死之后,只有禅元听到这无助而惶恐的呼喊。
“我没有发疯……扑棱,禅元。禅元,我能养大他。”
恭俭良再次扑上来,在面对雌虫的阻拦,他下意识抬起手给了对方一巴掌。双方扭打在一起,共同撞在门上。
提姆才打开门,听见这骇人的声音,兜住眼巴巴站在门口的幼崽,把人带回自己房间。
“禅元——啊啊。”
从门上传来指甲摩擦的声音,禅元侧开身体,一时间没注意脚下功夫,被恭俭良绊倒,跌倒在地上。他探出手,从穿戴整齐的衣服中掏出一把折刀,“恭俭良。”
雄虫停下来。
他癫狂的表情因为这把刀而停止,似乎在一瞬间所有的情绪都冷静下来。
禅元道:“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知道什么是雄父该有的样子吗?”
“我知道。”
恭俭良急于证明自己,“我当然知道。”
他伸出手指,漂亮的脸蛋因为紧张绷住,在发现无法证明“幼崽吃血”这一事实后。恭俭良将指腹放进自己的嘴中,认真地吮吸着,眼睛却向上看着禅元,“就像这样。我小时候就是这样。”
雄父割破自己的指腹,凑到他的嘴边。在那间令人感觉到恐惧不安的屋子里,恭俭良不知道为什么那些雌虫好像一夜之间全部消失,总感觉那个要扑杀自己的所谓雌父会再回来。
在狭窄的屋子和日渐脏污的床铺中,他唯一的依赖就是雄父的手指。
他用柔软的牙床咬住那道伤疤,口水啧啧吃着,带着铁锈和甘美的血液流淌进咽喉。无数个噩梦醒时,雄父就虚弱地躺在身边,用毫无责怪地温柔的口吻喊他,“小兰花。”
“小兰花饿了吗?”
“雄父给你讲故事吧。”
“不要怕哦,雄父在这里。雄父还有哥哥们会一直陪着小兰花。”
“雄父的小兰花,真乖。”
雄父抱着他,用温凉的面颊亲吻他,轻声道:“今天也有好好吃饭呢。”
那时候,恭俭良很小。比扑棱如今还要小一点。他记忆中很多事情已经模糊,却总有一些印象深刻的事情烙印下来,成为一种古怪罕见的本能。
他打心底觉得,所有幼崽都会吃血。
不骗人。
温格尔阁下。不对,应该说夜明珠家很富足吧。禅元心想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困境才会让一个雄虫割肉喂血?他在无数凶杀片中寻找一个参考答案,最后只能得出一种与正向且残忍的事实:
当时的恭俭良生活在一个缺少食物的环节中。
问题由此继续产生,禅元第一个否定“恭俭良撒谎”的假设。他清楚雄虫会伪装成正常人,会朝令夕改,会想一出是一出,但让他用他最爱的雄父撒谎,促使他在一场谎言中失去扑棱的抚养权——
毫无利益和道理的事情,疯子都不会去做。
那么就剩下一个禅元觉得最贴切的理由:
他觉得是因为某种原因,温格尔阁下和当时的囚犯沙曼云相遇,并被对方囚禁在某个地方,□□后不得不孵化恭俭良,结果遭到了抛弃。
病弱的雄虫没有办法活生生看着孩子饿死,恭俭良当时的年纪说不定连咀嚼食物都做不到。
禅元问道:“你还记得吃了什么吗?”
他盯着恭俭良吮吸到发白发皱的手指,头疼地补充道:“把手抽出来。等一下我给你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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