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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今晚约好在一家大排档聚餐,林羡清到得最晚,秋风吹得她两条腿直打颤,她下意识捂了捂大衣,缩在桌子边上。
朋友王可心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伸手递给她:“要不你先穿着,待会儿走的时候再还我。”
林羡清很感激地看了她一眼,“那你就穿这点儿行吗?”
王可心很无所谓地扯了扯领口,“姐穿的可是羊毛衫,刚买的,总得拿出来炫炫。而且我刚喝了酒,身上躁着呢。”
她说着,拉开一罐青岛啤酒推给她:“要不要试试,喝几口好歹能暖和点。”
林羡清笑着摆摆手,她从小到大都没碰过酒,小时候被林老爷管着连汽水都喝不了几口,后来就习惯喝白开水了,明明才二十来岁,却活得像个老干部。
“那你想喝什么?我去马路对面那家便利店给你买。”陈少彦说。
陈少彦比她小不了几岁,这年跟她报了一个大学,才刚大一。
一开始林羡清没想让他参与这个计划,毕竟还在上学,但是陈少彦很坚持,甚至说自己可以一分钱不要来当免费劳动力,几个朋友当时就打趣她问弟弟是不是跟着她来的。
所以,在陈少彦说出这句话后,林羡清很明显地感觉到周围一遭人的视线都落在了她身上。
正主很淡定地咬下串上最后一块羊肉,利落地把签子扔进桶里,擦擦手后站起来说:“不用了,我自己去看看吧。”
林羡清还没走出大排档,陈少彦立马拎着外套站起来跟上她:“我去付钱吧,说好今天我请客的。”
这人怎么甩也甩不掉,之前别人一问他他就摸着脑袋说:“学姐是我的救命恩人。”
这话说得实在言过其实,当年她不过就把录音笔给庄羽听了,听陈少彦自述,他妈从那以后再也没对他怎么样了,估计也是被吓怕了,开始心疼孩子了。
但是实在要感谢的话,当时的计划是那个人提的,录音笔也是那个人买的,林羡清不过是像个小丑一样跑到他面前装可怜,憋了几滴眼泪出来。所以他怎么也不该感谢她,而要感谢“那个人”。
——告别的第五年,林羡清已经不敢在心底默念他的名字,她明明记得他,却又害怕想起他。
大马路上都是来来往往的车,黄的灯白的灯交织在一起,晃得人眼睛疼。
夜里起了风,林羡清的头发被吹得乱飞,旁边的陈少彦还很关切地问:“学姐你冷不冷,要不先把我的外套借你?”
林羡清还没回答,他就作势想把外套往她肩上搭,林羡清皱了下眉,侧着身子抬胳膊挡了下,“不用——”
最后一个字还没出口,林羡清的声音忽然卡在喉咙口。
那一刻她恰好抬眼,从拥挤的车缝中间,从各色各样的灯火里,她看见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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