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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溶看看王君华,她仿佛如一只自动附身的苍蝇,无论金兀术在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在他身后,毕恭毕敬,奴颜婢膝,仿佛他的抹布,需要的时候,随时可能拿起来擦掉一切污秽。而当金兀术不在的时候,她便主动转向“阉党”赵德基……
金兀术和赵德基,有何区别?
曾经,她还一度以为,金兀术,总要比赵德基强一点,至少还算个血性的男人!
可是,古来雄才大略野心家者,也罕有如此重用无耻辱王君华秦桧此类人渣的吧?
她忍不住,笑起来。
王君华怒道:“你还笑得出来?”
“王君华,看来,你不但能做金兀术的王后,还可能做天下的皇后,大宋的皇后?!”
王君华明知她讥讽,却忍不住喜形于色,心里怦怦直跳,又再依偎靠近一点金兀术,仿佛此时越是跟他亲密,自己的“皇后”的希望,就会越来越大。她笑得那么得意:“花溶,你后悔了?妒忌万分?可惜,迟了,太迟了……”
金兀术也冷笑一下:“花溶,你要是有王君华一半的聪明,也不至于有今天。”
王君华媚眼如丝,瞟一眼抵在她脖子上的那柄剑。其实,她最希望的是,四太子一剑就穿透她的脖子,看着这个可恶的女人就地气绝,而不是在这里啰嗦磨叽。可是,四太子不动,她便只好看着,干瞪眼看着,而且不能表现出任何的急躁,得温顺如最乖的妈咪。
她居然怕四太子渴了,在这样的时候,还想到去拿一杯茶水给他:“公子,您渴了么……”
金兀术只说:“不要。”
王君华自己喝了一口,神态悠闲如当家主母:“花溶,你这种蠢货,生来就是送死的命。蠢货,地地道道的蠢货,连服侍男人也不会,一个女人,还妄想登天,牝鸡司晨,你不死,谁死?”
这二人,真是理想一致,趣味一致。
花溶好奇地看看金兀术,他临行前,还是一身南朝的公子哥儿的服饰,他身子是金人的那种彪悍的魁梧,而气质却装出南朝读书人的文雅。尤其是他手里的佩剑,是一把上好的古剑,状极古雅,有刚柔力。状似刀,仅一侧有刃,另一侧是背,上有一窄凹槽。剑身中间印有宽凹槽,长3尺多,看起来异常轻便。花溶对剑没有研究,但看那样的青峰,也知道必然是中原的至宝。金兀术单手持着,刀光须臾不离花溶脖颈。
他见花溶目不转睛地看着此剑,冷冷说:“这是古大将所用的折铁宝剑。”
“靖康大难中抢去的?”
“错,是秦桧送我的。”
秦桧居然藏着如此好东西,可见他回宋国这两年,位至高官后,不知悄悄搜罗了多少的好东西孝敬金兀术。看来,金兀术送他夫妻归宋,真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剑的寒光,她眼波的流淌,长长的睫毛仿佛要垂到剑的阴影里,光影闪烁。
古剑。
桌上官窑的精美的茶杯。
身边穿着绣花衣服的素雅的女人。
这一切,构成一种异常新奇的美丽。
多么和谐的一切。
金兀术的目光稍微变得柔和一点,剑尖也情不自禁地移开一点,低头看她,有一瞬间,甚至忘了这是生死关头的敌对,而是跟心仪的女子在共同欣赏某一样东西。
“花溶!”
“???”
“花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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