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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军最擅长的,便是以精锐长弓手和枪兵配合,充分发挥战术的优势,以弥补汉军骑兵不足的弱点,真正官军出身的将领,最擅长的就是步兵决战。
中央官军的将校,大多都接受过正统的汉军战术训练。
高顺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将汉军步兵的战术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枪兵厮杀时以伍为最基本的战斗单位不是汉军战术,而是高顺在认真研究了枪兵临阵搏杀的特征后,首创的一种配合作战之术。这种毫不起眼的配合作战之法,能够让枪兵临阵厮杀时的效率更高,同时也能够有效的弥补枪兵自身防护能力较差的短板。
“汉军威武!”
枪兵阵前,统兵校尉举枪撩天,厉声大吼。
“战则必胜!”
两千枪兵三呼响应,如雷般的吼声震的人气血都一阵翻腾。
虽然汉室已亡,然而五千北军的口号却依旧没变,为大汉而战,扫灭八方敌,荡平天下寇的不灭军魂始终不曾动摇过,这就是那支打不垮的大汉中央官军。
两千枪兵不是收编的韩遂降卒,而是真正的北军将士。
收编的韩遂降卒虽然也被高顺调教成了一支精锐,但这些北军出身的枪兵无疑更加擅长战术的配合,杀戮效率也更高,这是一种骨子的本能,不是断时间内能赶上的。
只是一个集体冲锋,庞德军前阵就有了崩溃的征兆。
“去死!”
庞德目龇欲裂,举刀横扫,向三名枪兵拦腰斩成六截。
然而下一步,就再次有不下十把长枪从三个方向同时疾刺了过来,有两把长枪更是十分阴险的刺向庞德战马的胸腔,让庞德顾了左边,顾不上右边。
顾了右边,顾不上正面。
“啊啊啊……”
庞德眼角泣血,奋力扫开了左右两边疾刺而至的长枪,却再也顾不上把把刺向胯下战马的长枪,高亢的马嘶声中,胯下战马瞬间人立而起,喷贱出大量热血。
下一刻,战马轰然倒地,就此毙命。
庞德飞身下了马背,十分没面子的在地上滚了好几米,才躲到几把如同索命毒蛇般刺到的长枪,狼狈的翻身跳了起来,牙齿咬的咯吱作响,满嘴的钢牙几乎都被断了。
“汉军威武!”
“战则必胜!”
两千枪兵气势如虹,奋力向前突击。
庞德惊回首。前军已经开始了溃败,和这支枪兵比起来。自己麾下的羌兵无论是在战术配合,还是在厮杀效率、战斗意志方面。都差了许多。
虽然早知道高顺的厉害,在榆中城外就曾让吕布吃了个大亏,麾下更是有五千北军出身的百战粗锐,但直到今日,方才真正见识到了这支精锐的厉害。
昔日最为精锐的中央官军,果真名不虚传。
眼看在两千枪兵效率惊人的杀戮之下,前军溃败的越来越快,而一直游戈在数百步外的那三千骑兵也绕到了侧面,列成了三角型的锥型阵。准备发起突击。
庞德眼角欲裂,有滚滚热血滴下,极为不甘地狂吼一声,“退回去!”
临阵而退,实在是兵家大忌。
然而庞德却别无选择,如果不想将六千羌兵全部葬送在城外,趁大军还没有真正溃败之前,退回城中是唯一的选择,虽然这很要命。
几乎在庞德下令撤退的瞬间。伤亡过半的六千羌兵就顷刻间大乱。
本来被两千枪兵迎头痛击,羌兵的士气就受到了打击,眼下庞德又下令撤退,这让士兵们还如何拼命。让大军士气受到了最为致命的一击。
后阵的羌兵再也顾不上其他,扔掉武器掉头就冲向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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