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儿子不气了,爹没那么蠢。你比主家那个聪明,好东西爹肯定都留给你啊!”
后来我才知道,那支暖玉毛笔是他用小时候他爹送给他的宝贝墨块换的。
还有人问他,都是读书用的东西,干嘛不直接把墨给你儿子。
他的回答是:我儿子那么小,哪里懂什么墨。更何况墨块哪金银玉看起来值钱?反正我爹当初给我那块墨的时候,我天天当糖豆子抛着玩的。
那时候我才意识到,虽然我和他年纪差不多,但是他当爹的经验确实比我强啊。
我做了几年儿子,他就当了我几年爹。
换算成工作经验,都可以升任部门主管了。
唉,反正没坚持住,最后还是心甘情愿地管哥们叫爸爸了。
说起来想要写甜,其实可以参考我爹娘的相处。
那年江南七月十五的河灯放得特别辉煌,立在桥上向远处望,整条河都被点点烛火构成的莹光勾勒了出来。
所有凡间的思念,都沿着河,顺流而下。
夜色中的白色河灯,辉煌到我一时间都忘记了环境污染的问题。
满脑子想的都是:古代居然能有这么多人?那些考古数据都是骗人的吧。
我爹娘怕我被人群挤散了,就两人一人一边,拉着我的手。
走到人群微微松垮些的地方时,我爹就开始闹小脾气了:“早知道不那么早生孩子了,我还想多几年和娘子一起手牵手逛夜市呢,结果今晚一点亲近的余地都没有。”
呵,男人,平时叫我帮忙算账的时候叫宝贝儿子,现在倒是嫌弃上了。
我娘是个古典美人,我爹一说骚话她就脸红。
成功逗媳妇害羞之后,我爹满意了。
一把把我抱起来,腾出来的手牵起了我娘:“这样就好了。走咯,继续逛夜市去咯。”
别别扭扭地坐在我爹臂膀上的时候,我望向了那片河灯,上辈子的记忆好像随着河灯一起远去了,不然我又怎么会产生:呆在古代似乎也挺好的感觉呢。
顺便那时候,我还偷偷在心底发了个誓:将来如果我有了喜欢的人,我也一定要对他很好,要好到无论是黏热的糟糕天气,还是熙攘的人群,我都会迫切且努力地牵起对方的手。
不过这个情节好像不太适用于我和贺今的同人文。
毕竟,男人和男人不能生孩子是热知识!
至少在这个朝代,是绝对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的。
不过改改,还是可以写的。
只是大概我爹娘的爱情故事在我心中太美好,美好到将我和贺四的虚假恋爱代入其中,总觉得突兀。
于是最后出来的故事和一开始的背景差了十万八千里。
故事已经进行到告白的阶段了,背景还是中元节。
大齐的中元节,也还是鬼门大开之日,不过因为追思先人的习惯,相比于现代的灵异恐怖更多是脉脉温情。
贺四和“我”并肩走在人群之中。
一朝穿越,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住山洞,挖野菜,吃了上顿没下顿。唐可可挽起袖子,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买房子,上私塾,一家人齐心协力,日子越过越红火。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
有人信奉封建迷信,故而将活人送入丘子坟有人幻想心上人是天上之神,故而选良辰吉日住进山洞等待神来迎娶有人相信万物有灵,故而与畜同居,视飞禽走兽为守护灵我出生不祥,命途多舛,走五湖四海,游大江南北,揭开世界那些罕见不为人知的玄秘。...
宁可借屋停丧,不可借屋成双...
家族败亡又能怎样?他从凡间杀到道境,还要勇闯不可知的仙域!无依无靠却又如何?他从道境回到凡间,还要力挽即将倾倒的狂澜!我天生道骨横生,坐拥紫薇大帝之象,便偏要从一介凡人勇夺那最终道果!...
莫欺少年穷卑微,终须有日凌苍天!少年重生异世,借崩玉无限进化,领悟刀之道,打破所有瓶颈,与同伴红颜知己冒险大海,以手中刀,斩碎所有阻碍,登临绝巅!本书严谨慢热,女主各有性格,非小白,日更6000,喜欢就收藏下...
陆瑶,医学天才,一朝穿越,成为耳不能听的孤女。脑海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原来她可以听到别人的心声,这金手指还不错!穿越第一天,婶婶将她嫁给村里的无赖,且看她如何修理人,谁答应的谁嫁!门前捡了一个流浪汉,众人劝她别管闲事!本着医生的天性,陆瑶不忍见死不救,毅然决然带回家。从此,这个男人,宠她,护她,做她行走的耳朵。陆瑶表示,捡了个男人真不亏。男人木着脸纠正是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