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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在树下,在相机里翻看刚刚拍的照片,而周渺与他肩挨着肩地并排坐着,静静地看着他。
忽然,郑平洲抬起垂着的头,朝着周渺笑了起来。他鼻尖上还有沁出的汗珠,脸被晒得红扑扑的,笑起来好像聚起了世上所有明媚灿烂的日光:“周哥,我们也一起拍张照片吧。”
周渺的心跳漏了一拍,他希望时间走得慢一点,再慢一点,给他多一点时间,把郑平洲的笑颜刻在心底。
他答:“好啊。”
第三十六章电话
两人确定关系后没过多久,唐乔就在江远的劝说下搬去了他家住,两人正式开启了同居生活。而江远也扮演起了多重角色:在床上,他是温柔的情人;在床下,他就是一个操碎心的老父亲,每天都要接送唐乔上下学。不过好在江远的家离唐乔学校不远,江远也就把这当作一种乐趣了,毕竟他和唐乔正是蜜里调油的热恋期,恨不得走哪都要黏在一起,再加上唐乔又乖又会撒娇,他们每天的聊天记录都是见不得人的那种。
郑平洲去勘景的这段时日里,江远负责起电影的准备和工作室的运营工作,也开始逐渐忙了起来,有时候要忙到点钟才回家,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准点接人回家,为此江远心里有点愧疚,和唐乔特意道过歉。
不过江远不知道的是,唐乔其实并不在意。
他们在一起后,唐乔很久都没有去过缪斯了,柳姐打电话来的时候,唐乔总是用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但也没真正地表达过辞去这份工作的意思。连唐乔自己都不想面对的是,有时他坐在江远的家里,看着周围的一切,会生出一种惶恐来——他怕这一切都只是场过分温柔的美梦,等梦醒了,他就会一无所有。
唐乔非常缺乏安全感,而江远很少给出承诺,自然让他做不到全盘的交托。不过,就算是有江远的承诺,他大半也会觉得是哄他玩玩的,毕竟男人被情爱冲昏头脑时,什么好听的话都说得出来,所以他不会真的相信江远所说的“我养你”,他早就做好了被分手后,随时离开这个“家”的准备。
这天晚上,他接到了发小打来的电话。
唐乔从小是在福利院长大的,他的发小自然也是个孤儿,两人认识已经有十几年了,这个世界上,唐乔把那点少到可怜的信任几乎全给了他。他们俩小的时候一起争过饭,一起打过架,也曾在寒冬的夜里,瑟瑟发抖地在薄被里抱在一起,用彼此的体温驱散长夜的寒冷。唐乔回想起那段日子,常常感慨有时候孩子的恶意绝对不比成年人的少,反而因为没有足够成熟的心智去约束内心的恶意,行为会更加恶劣,更加没有下限。
不过他发小比他运气好一点,在十二岁那年被一个单身男人收养了,听说是位知名的教授,因为不打算结婚,所以在福利院挑了一个男孩,带回去做继承人。
“我听人说,你住到一个男人家里去了?”发小微冷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颇有股恨铁不成钢的意味,“你是怎么想的?你小心被骗钱骗身,最后还要赔上一颗心。小乔,你知道我们这种人,命比草轻,唯一还算值钱的就是那点真心,你别连这个都弄丢了。”
发小的话宛如重锤敲在了唐乔的心头,让他浑身细细颤了起来,手指好像是在风雪里被冻僵了,冰冷得吓人。江远算是手里有些钱的,为了方便买的房子在一个很大的商圈内,每天到了晚上附近还是人来人往、灯火通明,唐乔靠在阳台上,望着外面五颜六色的光束,晚风吹起他的头发,让他的背影看上去格外消瘦且孤独。
过了很久,唐乔才勉强弯着唇角轻轻笑了一笑,道:“你放心吧,我才不是真心爱上他,顶多就是玩一玩。等捞到好处了,我就跑了,他连我的影子都抓不着……”
他这样说着,却想起第一次见到江远时的场景,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中,他站在台子上唱一首《夜来香》,为整夜的演出收尾。那个月缪斯的主题是民国上海,所有的服务生和驻唱都要穿高衩旗袍,唐乔向来放得开、玩得起,其实并不在意穿这些个衣服——否则他也不会主动来找这份工作了。
只是唐乔很讨厌一些男人黏在他身上的目光,那总让他想起福利院里,那些“哥哥”,饿狼一样觊觎他的眼神。
当他张开涂得艳红的唇,唱到“我爱这夜色茫茫,也爱这夜莺歌唱”的时候,看见门口匆匆走进来一个男人——因为他实在是很高很英俊,即便在人群中也非常打眼,唐乔不由把目光多在他身上放了两秒。
男人落座在离舞台最近的一个卡座里,一坐下就被人勾住肩膀罚酒,他微微仰头,喝下一整杯的烈酒,那双眼睛却从杯沿探出来,一直亮亮地瞧着他。
那个人看他的目光不一样,少了很多兽性和欲、望,多了些旁人没有的欣赏和温柔。
唐乔的心缓慢而沉重地跳动了一下,像是在春天中苏醒过来的生命。
后来,他经常看到那个人,常常是坐在角落里,端着酒看着他笑。有时候,唐乔嫌男人笑得太傻,一个软绵绵的眼刀送过去,这人还当是情意绵绵剑,美滋滋地照单全收了。那些日子里,唐乔下了台后,经常能收到一大捧的玫瑰花,艳得发俗,还透着一股和送花者如出一辙的傻气。
唐乔不太想承认他对这个人上了心,只是渐渐的,他养成了一个不怎么好的习惯,那就是每次上台的时候,唐乔总要先极快地向台下扫视一圈,发现那个熟悉的身影,才会笑起来唱歌……不然,那一晚上的心都是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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