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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穿书(第1页)

林初夏是在知道林初春出嫁前一天,才意识到她穿的是一本舍友看过的书。

名字叫《八零年代:娇软村花成首富》

书中林初春和陈道明是男女主,两人自幼定的娃娃亲,在陈道明去当兵的前夕,两人私吞了禁果。

后来,陈道明领导的女儿看上陈道明,就给陈道明妈写了一封信,痛斥陈家定娃娃亲的陋习,说是这会毁了一个优秀的为祖国奉献的人才。

陈道明妈觉得这是改变陈家社会地位的时刻,就故意让人在林初夏妈妈面前透露,陈道明受领导看中,要娶领导家的女儿。

陈道明妈和王爱华是一村子长大的姑娘,又一起嫁到同一个村子。

两人关系自小就不算好,只能维持着表面的客气。

陈道明和林初春定娃娃亲,是家里老人给定的,新媳妇的王爱华并不是很愿意,却也无可奈何。

都说最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就是你的敌人。

陈道明妈敢这么做,就是想让要强的王爱华先提出解除婚姻,最好林初春先结婚,这样背信弃义的是林家,也就影响不到陈道明的前程。

王爱华果然中计,受人挑拨,就托娘家在县城里的宋二姑给林初春找个城里人。

而林初夏这个妹妹,在书里只是一个活不过三集,微不足道的炮灰。

书里,炮灰林初夏坚决不肯答应替嫁。

宋癝冬为人仗义,也没逼迫林家立刻还债,只让林卫东打了个八百八十八块钱的欠条。说是还了钱,这事就一笔勾销,也没提出让林家赔偿其它损失。

据说因为说好的媳妇在成亲当日跑了,宋癝冬觉得丢不起这个人,索性远走他乡出去创业。

林家因为欠了宋癝冬的债,一直在努力想办法还债。别说林初夏无钱读书,就连弟弟林初秋都早早弃学打工还债。

谁料到,第二年林初秋在工地出事,王爱华接到消息对着林初夏破口大骂,她觉得是林初夏不肯嫁宋癝冬,林初秋才会死。

明明是女主林初春的错,却因为林初春不在身边,王爱华就把这责任强压到小女儿林初夏身上。

原本坚持自己没错的林初夏,在得到弟弟身亡的消息,也觉得好像这一切都是她的错。

如果不是她拒绝嫁给宋癝冬,弟弟就不会出去打工还债。如果林初秋不出去打工,就不会死。

在林初秋的棺木到家后,林初夏背负不了弟弟因为她而死的内疚,悲愤之下跳河自杀。

连续失去两个孩子,林卫东精神恍惚,一直以为两个孩子还没死的林卫东,日日夜夜出去找儿女,喊着小夏小秋回来,爸爸送你去上学。

同年夏天,林卫东在林初夏跳河的地方溺水而亡。

家里接二连三出事,一生要强的王爱华也疯了,整日在村里游荡,叫着孩子和爱人的名字,念叨着是她错了。

后来王爱华被林初春接走,送到了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林初春时不时去看看母亲王爱华,又因为她出手大方,经常送小礼物给医院的医生护士,也因此立了个孝顺女儿的人设。

文中,林初春拿着宋癝冬给的八百五十块钱彩礼钱,去找陈道明。

路上,她遇见了生命中第一个贵人,一个做服装生意的大姐,挣下了人生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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