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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想用这只鸡做个炒菜,但发现它的肉质又老又柴,只能改做鸡汤。
宰了后两斤多重的鸡,先剁成小块,和鸡心鸡肝等内脏一起在淡盐水里泡半个时辰,再捞出来放进锅里煮,不但能给肉增加底味,还可以去腥增鲜。
没有香料,只能加一些盐,从小菜园里割一小把嫩葱放进去调味,好在老公鸡本身就比现代的速成鸡更撑得起鸡汤,味道是正的。
趁煮鸡汤的功夫,秋华年又捞了一把咸菜切丝,将大米和高粱参半煮了一锅米饭,饭香肉香飘出院墙,引得很多路过的村人们转头打量。
“华哥儿家今天怎么做肉吃了?”
“你不知道?福宝下午闯了祸,保泉家的赔了一只鸡。”
“听说华哥儿当着族长的面,拿着这么长的柴刀,直接往宝泉家的脸上抡!”
“她也是该,这些年横惯了,栽在一个小哥儿手上……”
农村的墙不隔音,外面的议论多多少少传进了在墙边做饭的秋华年耳中。
他勾唇一笑,大声朝屋里招呼道,“九九,春生,快来喝鸡汤!这只鸡够咱们吃三四顿了!”
九九放下手里的针线,春生也不整理捡来的柴了,两人小跑到灶台边上,抢着端饭。
秋华年给每人碗里盛了半碗饭,加上几块肉和一勺汤,余下的肉和汤分开装在两个盆里,现在气温还不高,肉和汤不沾脏东西放在阴凉处能保存几天。
“好吃吗?”小桌上秋华年问他们。
九九闭眼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汤,大声说道,“好吃!”
“特别好吃!”春生跟着喊。
秋华年笑了,这碗鸡汤因为缺少调料做的很一般,但对这两个孩子来说,却是难得的美味。
屋外天色渐渐黯淡,去外面劳作的村人们陆续回来,院墙外传来一阵阵犬吠,还有儿童奔跑嬉闹的声音。
秋华年探身点亮桌上的油灯,豆大的灯火刷的一下绽开,给草房镀上一层温暖柔软的黄色,湿润的泥土气息从打开的房门处飘进来,萌发着春的芬芳。
秋华年含笑看两个消瘦可爱的小豆丁幸福地吃饭,不知不觉间,自己手里的鸡汤也有滋味了起来。
他上辈子就喜欢这样的生活,踏实、自由、贴近自然,虽然也很劳累,但每一滴汗水都落进了自己掌心。
不过上辈子一个人回到乡下生活,他也时常感到孤独。
重生之后,面对全新的环境和今天才认识的两个孩子,他竟生出了一种温馨的安定感。
可能是继承自原主的记忆在某些方面润物无声地影响了他,也可能是因为,现在的一切与他内心的渴望在某种程度上不谋而合。
因为灯油太贵,农村人一般都早睡早起。吃过饭收拾了碗筷,秋华年教两个孩子学自己用清水洗脸漱口,和他们一起烧好炕,接着赶他们去睡觉。
今天白天忙了一天,还发生了福宝推人以及院中对质的事,秋华年插好门栓脱了外衣,脑袋刚一沾到枕头,就睡了过去,陷入黑甜的梦乡。
第二天天边微微亮,领居家的鸡叫声吵醒了秋华年。
他从天色判断现在顶多六点钟,从炕上爬起来,一点都不觉得困,反而神清气爽,后脑勺上昨天的摔伤也神奇地好得差不多了。
小心翼翼地起床,没吵醒两个孩子,秋华年穿好外衣来到院里,准备处理昨天泡好的高粱。
他要做一道在现代算是传统小吃,但在原主的记忆中还没有的糖——高粱饴。
国民闺女五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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