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雷文被自己的想法逗的一笑,拿起其中一块野猪肉排,满怀期待的咬了一口。
唔!!——
比想象中更好吃的味道在舌尖弥散开来,让雷文诧异的睁大了眼睛。在这寒冷森林中长大的野猪肉质比通常的猪肉更加紧致有嚼劲儿,也拥有了更多油脂,这些油脂被慢火烤过后都溢了出来,浅浅的包裹在烤肉外围,加上烤到有些微焦的外皮,让烤肉嚼起来酥脆香嫩却又不失劲道,好吃的不行。
雷文咬住肉排撕下一大块来,嚼的满口肉香一脸幸福。吃着吃着他像是忽然发现了什么,眼神闪亮的看向了加拉卡尔,口齿不清的问道,“你用了蜜汁桃木来烤肉吧?”
闻言食尸鬼勾了勾唇角算是默认,似乎对雷文能够不经提示发现自己的小心思而有点开心。
其实要发现这一点也不难,因为越吃到后面越会发现烤肉中有一股虽然隐隐约约,却深入每一丝肉的甜蜜味道,像极了被涂了蜂蜜的蜜汁烧烤;然而只在烤肉表面涂上蜂蜜远不可能达到这样的口感,加上这肉排是在野外临时处理却闻不到一丝腥味,只有缠绕在口中让人欲罢不能想要再咬一口的余香,雷文想了想就得出了结论,这是加拉卡尔找到蜜汁桃木了。
蜜汁桃木,这是最被野外的冒险者所喜爱的一种树木之一,通常只生长在较为寒冷的森林中,被喻为最适合用来烤肉的树木。这种树木在挂果期间会分泌出一种甜甜的堪比蜂蜜的树液来吸引过往的动物啃食果实,如果在这期间砍下树枝用来串肉烧烤的话,这甜甜的味道就会在加热过程中渗透进每一丝肉质,让烤肉吃起来香甜不腻。
蜜汁桃木的果实有点像是粉色的大桃子,这也是它被称为桃木的原因。这种果实不仅吃起来香脆可口汁水充足,将果汁抹在肉上更能达到非常好的去腥提味效果,与树枝配合使用堪称野外烤肉两宝,无论什么样的肉都能变成绝品美味。
难怪觉得今天的烤肉格外好吃啊。雷文吃的嘴角油腻腻,一脸幸福的将最后一点烤肉吞进肚子里,顺势舔了舔手指上残留的油迹,给了准备早餐的厨师一个好评。
“比想象中的更好吃,不愧是卡尔,越来越熟练了啊。”
青年不经意间舔手指的动作让加拉卡尔觉得有点不好,胃部食欲隐隐的翻涌想要将他吞噬,而他却只能艰难的忍耐,甚至还要被这个人类赞扬厨艺不错,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他看着吃饱喝足的青年做了一个拉伸的动作活动身体,而后精神奕奕的开始洗漱收拾,动作麻利的换上了厚实的旅行装,将所有扎营的工具收进旅行包里,最后笑着向他扬了扬手,准备向着森林更深处的目的地进发。
加拉卡尔甩了甩尾巴乖乖跟上去,有些想不通自己明明是个高贵而强大的食尸鬼,可以分分钟秒杀雷文二十次,怎么就落得到现在这样必须与这个人类同行,明明美食在前却要忍饥挨饿,还耻辱的被表扬烹制人类食物的能力有所进步(还莫名有点开心)的窘境了?
☆、第二章初遇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加拉卡尔两个月前的一次狩猎说起。
食尸鬼喜食人类,因此加拉卡尔的猎物自然是那活跃在世界上每一个角落的,拥有智慧,数量繁多完全不用担心绝种的人类们。事实上加拉卡尔算是食尸鬼里非常挑剔的类型,他不像大部分同类那样饥不择食,而是只选择符合自己口味的人类下手。在他看来即使都是人类,吃起来的口味与质感也是大有区别的,像是娇柔的少女或者健壮的青年就比大多数年老者的味道要好很多。当然,这个得看个人的喜好,加拉卡尔也认识一个喜食年老者的重口味同类,每次聚会的时候都是被揶揄的对象。
美味的人类更加有狩猎与食用的价值,加拉卡尔对这一点非常执着,因此他进食的频率远低于别的同类,如果吃掉的是合自己口味的人类,他甚至可以两三个月都不用再次进食。
这样异类的作风让他在同类的圈子里被称为‘美食猎人’,加拉卡尔并不反感这个称呼,某种意义上,他的确算是个天生的美食猎人。发现美味的人类,用有趣的手段猎捕然后吃掉,这是对他而言最愉快的生活方式。
然而找到合自己胃口的人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加拉卡尔在这个大城市中闲逛了十来天也没找到一个可以下口的,直到某一天的傍晚,他在一间小旅店的前台遇到了借宿的雷文。
那是一种怎样的美味呢?
第一眼看到雷文时的感觉,加拉卡尔简直永生难忘,那种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每一滴血液都兴奋起来的感觉他从未体验过,身体的本能甚至就要越过理智扑向那个人类,脑海中盘旋的只有一个念头——吃掉他,吃掉他,吃掉他!
那绝对是加拉卡尔超过百年的漫长生命中,所遇到过的最特别,最美味的人类。
那个青年外形健康修长;每一丝肌肉脉络,每一处皮肤骨骼都长恰到好处,灵魂是漂亮而诱人的淡金色,简直戳中了加拉卡尔所有的喜好。他费了好大的劲才压制住体内汹涌而出的食欲,面对这样的绝品美味,他绝对不能被食欲操纵狼吞虎咽,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来,好好的,彻底的品尝那个人。
抱着这样的心思,加拉卡尔一直暗中跟着那个青年需找下手的机会,然而越跟就越是按耐不住。青年一定是个经常跑野外,却并不专职于战斗的人,所以肉质看上去既不像那些佣兵一样紧实的磕牙,也不像那些常年窝在家中的贵族一样绵软无力。他应该是冰之境塔尔族人,金发蓝瞳,五官深邃挺立,那白皙肤色下精瘦结实的腰腿与胸膛勾的加拉卡尔根本移不开眼,脑中浮现的全是即将进食时那绝妙的味道与口感。
同为穿越,她却直接穿越到了远古时代。开始与半兽人同居。既然来了,那就见证人类的发展和进步吧。为了保命她开始学语言,教他们生活技能。然而,首领小哥只希望她不停的生孩子。这位小哥,我会种植农作物。我体力好。这位小哥,我会制造武器和用具。我体力好。这位小哥,我会生孩子。好,开始吧。...
因为虚拟写作系统的BUG,韩东意外的进入了自己创作的小说的虚拟世界,故事也因此而展开。...
作为一个从出生开始就被九州百姓定义为灾星的母胎solo叶琼,当真是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一个行走的荷尔蒙,渣女当中的战斗机!被世人称之为天下第一大美人的医仙师傅长苏公子好看到让人雌雄难辨的安岭魔君令君赫有颜有权还腹黑的商国君主秦懿轩青梅竹马的小太监江瑾行还有那个纯属意外的来便宜弟弟杨星河果然,有的时候太招人喜欢那也是一种烦恼啊!此刻,面对这些心怀不轨的男人们,叶琼的情绪有些崩溃老娘想带你们打天下,你们竟然想跟老娘生孩子!你们这都是一群什么人啊!你们对得起我对你们的信任么!一旁的正牌男主秦懿轩附和道就是!寡人把你们当兄弟,你们竟然要跟寡人抢媳妇!你们对得起寡人对你们的信任么!还算是人么!漠小淋书友群161880013...
对于偶像,朴天秀的观点是偶像的作用就该是让喜欢他的人有一个好的参照物。我想,喜欢我,总是比喜欢烟酒要好一点的。尽量给你带来一个超萌小正太中年版眼中的韩国娱乐圈。如果主角在2004年出演在2008才上映的电影的话,我给你的解释就是,因为这个故事发生在平行空间,哈哈。绝不为了引出情节而虐主,也不会出现动不动就几千亿美金,统治全球的情况。保证不虐主,尽量保证逻辑严密合理YY。这是一本非传统的韩娱,主角虚伪腹黑,冷血无情--除了自己在乎的人,其他人在他眼里都是刍狗。不喜勿入,免得你看了不舒服,我被你骂了也不舒坦...
窃玉者诛,窃国者侯,盗窃一方世界又何如!穿梭电影世界,盗女主,盗宝物,盗一方气运,无所不盗。主角们一个个哭喊着我的大气运!我的大造化!我的女神!方孝玉冷笑挥手一切都是我的。大盗系统在身,无数年后,赫然发现女主环绕,气运加身。...
重生年代豪门总裁现代言情团宠宠妻种田前世,宋青云瞎了眼,听从父母的安排,嫁给了父母眼中温柔体贴的周文良。两个孩子都被小三设计流产,婚后丈夫出轨,弄得锒铛入狱,满城皆知。宋青云果断离婚,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重回一九八六年。手握逆天金手指,宋青云带着全家发家致富,逆天改命。上辈子癌症去世的奶奶,活到一百岁,爷爷搞养殖,爹妈搞水产,大字不识的三个哥哥被她培养成房地产大佬,表哥表弟被她送上最高学府,培养成顶级网文写手。她努力种田发致富,成为团宠,坐享其成,重生第一天就开始琢磨如何抱住那个她上辈子暗恋了一辈子,后来成为互联网大佬的潜力股大腿!很久以后,互联网大佬化身小狼狗,一回家就抱着她撒娇,听说你对我是一见钟情?宋青云摇头,男人佯装生气要她哄。宋青云温柔又幸福地抚上男人的脸庞,一见钟情,日久生情,都是你啊狗崽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