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二章大年夜的交易
公元386年的春节,是我过得最凄惨的年。姑臧城里完全没有过节的气氛,只有王宫大门前挂了几盏大红灯笼,看上去格外刺眼。街上行人稀少,人们都是愁容满面地看着地上又积到膝盖的雪。
节前吕绍为了安定城内民心,贴出告示每户凭户籍可领粮两斗。可是等我们好不容易排到了,吕绍见是我们,不肯给粮,我气得差点用现代的话骂人。幸好李暠送来了十斗小米,可是,仍是杯水车薪,只撑得五天便告罄。
大年夜的白天,我在邸店外犹豫再犹豫。真正意义上的当铺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只有一些店铺经营这种货物抵押的生意。终于还是咬着牙走了进去,因为到了今天,家中已是粒米也无。
将五千文钱包好,收进怀里。如此成色纯净做工精良的玉佩和玉簪,只换得五千文,仅够买十斗杂粮。对不起,弗沙提婆,我答应过要永远保存你的礼物。等我熬过这个冬天,我一定会把它们赎回来,不管要化多少钱。走出店外,摸一摸脖子上挂的结婚戒指,这个,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卖。可是我还能坚持多久?眼角有些湿,不由重重叹口气。
“怎么样?快撑不下去了吧?”
眼前一张年轻方阔的脸,正带着一丝嘲讽打量我。是蒙逊!我用袖子随便抹抹脸,不想跟他有太多牵扯,欠身道个万福,便打算走人。
“大过年的,何必受这样的苦呢?本来挺水灵的姑娘,弄得这么又黄又瘦,真叫人看了心疼。”他拦住我,一副怜花惜玉的样子,“跟着小爷我就能吃饱。考虑一下,怎样?”
我没回答,环顾一下,居然就他一个人。
“怎么了?看什么?”
“看你为什么还要演戏,连个观众都没有。”我没好气地回答。
他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艾晴,你还真是有趣啊。”
轮我发怔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出龟兹后,除了罗什,无人叫过我的名字。
“著作郎段业告诉我的。”他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地说,“他还说了不少关于你在龟兹的趣事。”
段业已经跟着杜进去战场了,那说明段业是在走之前告诉蒙逊的,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了。他在王宫里撞见我后,马上去打探我的背景,是因为那句泄露他内心的话么?这个人,心机到底有多深?他打听我,是为了什么?
他搓搓手,用轻松的口吻说:“天这么冷,陪我去喝杯暖酒吧。”
我抬眼看他,继续默不作声。
“不必担心,你好歹是**师之妻,不是可以随便抢的民女。何况我蒙逊对女人绝不用强。陪我喝杯酒,你便可吃上羊肉。很久没吃过了吧?这姑臧城内大年夜里还能吃上羊肉的,也就只几户人家了。怎么样,跟我走吧?”
我实在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因为想起张东健在《无极》里那句经典的“跟着你,有肉吃”。越想越好笑,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个冬天,好久没笑过了。笑完了,对着一脸莫名的蒙逊做了个请的手势。我当然不担心他会使什么坏,就像他自己说的,没这个必要。直觉上他应该想跟我说什么。如果他跟段业一样相信谶纬,说不定我还可以忽悠一下,骗点吃的出来。
所以我便这样深一脚浅一脚踏着及膝的雪,来到他豪华的宅院。
“如何?我这宅邸还可入眼吧?”他自己环顾一下,得意地笑,“是世子赏赐的。我一族之人如今都在随凉王出征,小爷我乐得在家偷闲,多爽适!”
看不惯他老是带着面具演戏,嗤笑一声:“是你伯父不想让你抢了堂兄头筹立功,故意不带上你吧。”
他迅速转头,收敛起嬉笑,思量的眼光闪烁。有点懊恼自己太过嘴快,讪笑一下,突然闻到一股几乎都已经被遗忘了的味道:红焖羊肉!天哪,有多久没闻到过肉味了?从仆人摆放好碗筷,将羊肉搁在几案中间后,眼光就没转移过。眼前香气扑鼻的肉,味蕾被强烈刺激,不由自主分泌着唾液。为免被蒙逊看轻,我强行将头扭开,竭力做出无所谓的样子。
蒙逊心知肚明地笑了笑,将羊肉推到我面前。我克制内心叫嚣的食欲,重重吞一下口水,对蒙逊说:“沮渠小将军,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带回去吃。”
“别那么生分,叫我蒙逊便可。看你饿成这样,先吃吧。等会儿我让人再做一盘给你带走。”
一个猜不透心思的人突然而至的慷慨大方,并不会让我开心。拿人嘴短,我还是先搞清楚他的条件比较好。“沮渠小将军,应该不是只为了找人陪喝酒,便送给妾身如此贵重的羊肉。小将军可否直言?”
他呵呵笑了起来,仰头喝下一杯酒:“要我再提醒你叫我蒙逊么?不过,倒是没想到,跟你讲话居然那么有趣。好,我就喜欢这样直截了当。我的确在找你,目的么,很简单——”
他把酒杯重重一放,直直盯着我,眼里流出猎人对猎物渴望的神情:“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我正在喝茶,企图用水把饥饿感压制住。听他这么一说,差点喷出来。呛到气管了,连忙拍着胸顺气,一边转着眼珠思量。我绝对不相信他因为那仅有的几次见面便对我一见钟情,这样的枭雄,野心永远比女人重要。便直白地问:“你为什么要我?”
他豪气地大笑一阵,然后收敛笑容,正色道:“因为你不简单。第一次见你,被马撞了也毫无惧色。行事大方不扭捏,与我所识的女子皆不同。在王宫第二次见你,我初时的确想虏走你,却被那句话惊住。你只见我一次,是如何看出我在街上作戏?然后才知你居然是僧人之妻。是怎样的女子,才敢公然嫁与一位有名望的高僧?我辗转打探,花了不少心思,才从段业口中得知你们在龟兹之事。段业对你推崇之至,那时我便起了好奇心。”
“流民日多,你赈灾救民。本来你僧人之妻身份尴尬,却因这善举,反而得来百姓敬佩。这样笼络人心便不是一般女子能做到的。这暂且不说,你还居然有本事让李暠掏钱。李暠不是蠢人,到底是如何被你说服?”
他停顿住,哼哼一笑,仔细探究着我的双眼:“艾晴,你可知你一双眼睛,似能洞察人心。每次只是对我看上一眼,我便觉得心中所思皆被你看透。说出的话,又能一语中的。李暠,怕也是这样被你劝服。所以我知道,你正是我一直在找寻,能助我成大业的女子!”
他再倒满酒杯,一饮而尽,犀利的目光炯炯有神:“我蒙逊绝不会是凡夫俗子,生逢乱世,便是大丈夫建立功业的良机。假以时日,凭我蒙逊的本领,必当有一番作为。我如今只有几房妾室,尚未娶正妻。你若愿与我一起笑傲天下,我可以正室之位待你。至于你与罗什法师的婚姻,本不被世人认同。你离开他,反而利于他修行。我们匈奴人不比汉人,你之前就算嫁过几个男人,我都不会在意。”
他说完后便一直紧盯着我的反应。我叹口气,拿起筷子夹了块羊肉。炖得烂烂的羊肉入口,好吃得让我闭眼赞叹。不理会他期许的眼神,先填饱我的肚子。无论要怎么回应他,我都得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对付。
吃了有大半盘,才觉出一点饱的滋味来。太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对视上他如鹰利眸,镇定地回答:“我知道你要的是什么。正妻之位应留给对你的宏图大业更有帮助之人。至于我,你无须娶我,有个更好的建议,不知你愿意听么?”
他脸上飘过诧异,点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一桩离奇诡案,一条鲜活的生命,一把血泪史。为了查出真相,慕千羽对自己说,将来有一天一定找到杀害亲生父亲的凶手,找到父亲丢失的器官,以牙还牙报仇雪恨。他放弃了大好前程,开了一家出力不讨好且发扬正义惩治邪恶的诡案侦探所...
点开一条短息,竟然能意外获得天眼,天底下有这么好的事情吗?反正我不信,但是关小豪信啊!赢赌石,玩游戏,开直播,引粉丝无数,哥们儿非常淡定!这没什么打不了,哥就是有这实力。无数美女蜂拥而至,淡这事哥们儿真淡定不了!想知道为什么吗?那就一起来玩直播吧!...
一个平凡的大学生,因为意外出现的异能而不再平凡我的身体可以接收卫星信号及其他无线信号,我可以控火控电,透视催眠,我还可以与电脑交流,拥有超强的记忆力和学习能力数字化的身体,数字化的生活,低调是我性格,高调是我无奈。我喜欢简约,也不排斥奢华。扮猪非我本意,只因老虎太弱且请慢慢品味不一样的异能人生,探寻从古至今有关异能和神话的传说你的每一个推荐收藏与点击,都是对本书最强烈的支持地上写一书友群165388185欢迎喜欢本书的朋友加入!...
唯一的亲人没看到最后一眼,心有遗憾。突发车祸魂穿异界,是被算计还是被利用。屡屡遭遇祸事难到是衰神附体?瞧这个不一般的药仙如何在异界中艰难求生。...
谁说赘婿不如狗?李云东偏不信邪,三年隐忍,终于让他等到了岳父向他低头的那天...
一片纯武者元力的大陆,一个落入凡尘负有使命的少年,一把饮尽亿万神魔之血的凶刃。介于人,冥,神之中的他手持嗜血神兵又该如何抉择,世间万物一念之间便可倾覆。他的道,全随一心,我命由我不由天,天负我,我便负了这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