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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深夜,他照旧蜷缩在店铺门口的台阶上睡觉,身上盖着捡来的纸壳。朦朦胧胧的,被人一脚踢醒。
睁开眼,面前立着两个混混,神色慌张。
“这什么人?”其中的一个,边说边东张西望。
另一个乜了他一眼,嘬嘬牙花子。
“估计是流浪的疯汉,不打紧。”
抬腿又是一脚。
“滚远去,莫挡老子路。”
徐庆利捡起纸壳,颠颠跑向远处,不时偷着朝二人的方向打量。
只见他们一个望风,另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什么,蹲下身子,戳进锁眼,专注地捅咕。很快,卷帘门拉开一条缝,两人身子一闪,滚了进去。等再出来,怀里满抱着烟酒。
撞上贼了。
徐庆利心里打鼓,二人很快抱着东西朝他走了过来,横竖躲不过去,他缩起脖子发抖,只得继续扮演疯汉的角色。
其中一人住了脚,上下打量着他。
“快走啊,墨迹什么。”另一人不耐烦地催促。
“啧,他这幅鬼样子,活着也是遭罪。”那人顿了顿,丢下一盒烟,“算爷赏你的,拿去抽吧,快活一天是一天。”
徐庆利继续装疯卖傻,直到二人走远,消失在街道拐角。
他捡起那盒烟,也捡起那截被二人丢弃的铁丝,反复把玩,若有所思。
从那天起,他有了一个新爱好,一边捡废品,一边四处寻摸合适的目标。
他时常钻到小巷深处,趁着四下无人,便找到合适的锁眼开始练习。
关于撬锁,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那些人先是用布把锁具表面擦赶紧,把油或者铅笔的碳沫倒进锁眼,将一只铁丝弯成勾,捅进去,慢慢的试探,一边四处望风,一边注意听着声响,轻微的咔嗒,这说明铁丝和门锁卡扣刚好契合,此时只需要轻轻一转,房门就开了。
在试到第六户人家的时候,房门便开了。
徐庆利忽然发现自己有着犯罪的天赋,兴奋,羞愧,激动与慌乱,他不知该笑该哭,也不知这究竟是堕落,还是新生。
他只知道,自那天起,他无比期待夜深。在白日之下,他是人人躲避的流浪汉,而在静寂的夜晚,他化身骄傲的国王,县城里的每一扇门都变成了供奉,是世人卑微的贺礼,等着他笑纳,等着他开启。
第一家得手的是个米粉店,他顺利地溜进去,把后厨的粉吃了个精光,连吃带拿,混了几天肚皮滚圆的好日子。
之后他愈发顺手,偷饭店,偷小卖铺,他跟自己说,绝不动钱,只偷吃食,这样一来,既不算太违背自己的原则,店家损失也不算多,根本不够报案金额,没人会去寻他麻烦。
可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他便也不再满足,既然都冒了险,何不寻求更大的利益呢?
他开始偷自行车,偷电动车,甚至研究起汽车的锁,也在没有摄像头的黑巷里,砸过几次车玻璃,那些皮包都被他卖去换了钱。
慢慢的,他也有了固定的住处,在城郊的桥洞底下。虽然免不了蚊虫叮咬,但好歹能够遮风挡雨,他的要求不多,能活下去就行。
今天是个好日子,他的生日。
他偷了辆旧摩托车,卖给收废品的,卖了60元钱,特意去买了份带肉的盒饭,回到桥洞下的“家”里,饭已经凉了。
他坐在捡来的床垫上,盘腿坐下,刚掰开筷子,几只脚便停在他面前。
他不想惹事,端起盒饭,低着头往旁边躲,不想被人薅住头发生扯回来,一把掼在墙上,盒饭打翻在地。
“搞堆「当地方言,骂人话」,在我地盘搞事情。”
那人强行拉起他的脸,看到绷带时一愣,但语气依旧强硬,手上的力道也没有减去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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