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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男朋友,唐大树是合格的;作为一名中文专业的自考生,他也是合格的。和陈思重归于好(或者说重新约法三章)之后,他就忠实地履行了男朋友的责任,用中文知识帮陈思构思演讲稿。
“你的开场白太多了,都是老套的说法,已经吸引不了听众。演讲应该像女人的超短裙,而且越短越好…”在阶梯教室里修改陈思的稿件,唐大树忍不住卖弄他的文采。
不过他的声音有点大,周围有好几个男女同学听到他的妙论,都在私下里呵呵笑。陈思和他在一起都觉得丢人,他还在那里得意洋洋,典型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你胡扯什么?”他可以不要脸,陈思不能,这年头淑女从男生嘴里听到超短裙等敏感字眼的会很尴尬,不见上次唐大树怀疑沈静来月经时随口的一句“那个来了”就能让其脸红?
“怎么胡扯了?这句话又不是我说的,是林语堂他老人家讲的,我不过引用而已。那我问你了,他说得对不对?”
“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变味了…”陈思说。
“是吗?不可能的,很香啊!要不你闻闻?”唐大树就涎着脸把嘴伸到陈思的嘴边,吓得她马上伸手去挡:“你作死啊?”她娇叱说。
捉弄陈思,唐大树是认真的。让恋人之间感情深入的一个方法是不断试探,只要不反对即为默认。像男女之间的拉手、拥抱、亲吻乃至更亲密层次的接触,哪一个都不是所谓水到渠成,而是一个试探,一个半推半就才能完成的。
通过好多次“研究试验”能推出一个假设:即陈思对于亲吻虽然明着抗拒,但真的到那一步,她不一定会真的反感。唐大树要做的,就是利用各种机会拉低陈思的接受尺度。
“我在给你改稿子哎,你怎么不识好人心呐?”唐大树当然知道有些事需要循序渐进,这里这个时间段肯定不是良机,不过他的信心又增强了几分就是了。他脸色一本,马上进入正题:
“演讲类文章讲究的是气势和对听众情绪的激发,你这段和这里都写得很平淡,这样的话你在现场演得再卖力,效果也不会好。我觉得你可以加一些小幽默在里面,能抓住人和气氛。文章架构讲究起承转合,其实内容也讲究抑扬顿挫,一味的慷慨激昂听多了也会烦。”
对他的这个意见,陈思表示虚心接受。果然是中文系的高材生,虽然平时懒了点,但关键时刻还顶点用处。
“另外要使演讲顺畅,最好把长句改成适听的短句、这里的倒装句改成常规句、这里的生僻词也要换换,你不能指望每个听众都有你相公我这么优秀的文学修养…”才一会,唐大树又贫起来。
“你不吹牛,牛会感激你的,快点改是正经!”陈思白了他一眼,私下里唐大树已经有好几次自称她的“相公”,他也叫了她好多次“娘子”。只是在这个场合,不宜如此亲昵,她还不适应。
看着唐大树大段大段地删改,陈思觉得很幸福。在文采方面,她确实不如唐大树远甚,毕竟人家那十几万字的小说不是盖的,中文系高材生也不是白叫的(虽然她才是始作俑者)。他为她很认真地酝酿讲稿然后逐字逐句修改过,她知道那字里行间都是他的爱。
文章确实靠修,反正唐大树在作了大修改之后内容充实不少、语句语序也有了脱胎换骨的感觉。他重新动手抄了一遍,很工整地写满一页,交给陈思:“言多必失,一页纸够了。其实如果评委喜欢你,一开口就决定了。”
“坏人,想不到你的字写得很好看啊,练过的?”
唐大树从初中起就练庞中华字帖,很正楷的那种,那时候流行么。上班后无聊时也动动笔,十几年时间的磨练,足以让他在写字方面可以小骄傲一把了。当然他是低调的炫耀:“没什么啦,谁还没有一点秘密?”
比起陈思乒乓球、台球、能歌(领教过)善舞(确定)和拉了几年小提琴的经历,他真没有什么可得瑟的。不过,陈思是千里挑一的,不能这么对比。
陈思笑笑没作声,她不敢再夸了,不然他真的会飞起来。
“要是能通过,我请你好好吃一顿。”对一穷二白的唐大树来说,吃,是最好的奖赏,当然这是在从前;现在,他志已不在此。
“我要别的奖励。”他盯着陈思看,青春活力,她的嘴唇不施粉黛自鲜艳。
陈思顺着他的目光感觉到嘴唇上热热的,马上明白他的意思,禁不住啐他一口:“你整天想什么?能不能有点正形!”她是小着声音说的,这使她的嘴唇动得感觉特别有幅度,上下一张一龛,让唐大树更心痒痒。
革命尚未成功,胜利任重而道远啊!
“时间越近,我越害怕,万一面试时弄砸了可怎么办?”没想到她也有害怕考试的一天,她不是学霸么?
“你的普通话水平很好啊,吐字清晰,再说你外形条件都没说的,我看好你哦。”唐大树给她打气,这是男朋友的责任和义务。
“我听说有好几个班上的同学普通话都很厉害,还有一个叫做陆莺的早就通过了二级甲的考试…”这年代的中专校园里也是藏龙卧虎的,连陈思都属于其中的一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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