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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在老莫的认知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正处于火气最旺的年纪,他像丛容这么大的时候,整天都有消耗不完的精力,哪怕石场的活儿再多,晚上都要找相好的来一发,否则根本睡不着。

丛容:……

在丛容帮茕剖腹产以后,曾陆续有几名女奴找他自荐枕席。

最早是一名叫草籽的姑娘,浓眉大眼性感丰唇,就是那胳膊比他的大腿还粗,上来就把丛容的脑袋往鼓鼓囊囊的胸脯里塞,差点没把他们的圣主眷属闷死。

草籽被拒绝的时候还十分伤心,要知道她是部落里最受欢迎的女奴,拥有的相好比茕还多。

第二个是草籽的小伙伴蓬,她没能成功靠近丛大人,因为她实在太臭了,丛容震惊地问她上一次洗澡是什么时候。

蓬十分坦荡地说十六年前,那时她刚出生。

在蓬原来的部落,有个亘古不变的风俗,那就是一生只洗三次澡,出生的时候一次,结伴侣的时候一次,剩下那一次则是在死后。

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

“大人,如果女奴们不能让您满意的话,不如考虑一下男奴。”老莫说得一本正经,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此刻的行为就像一个拉皮条的。

他是真心为丛容考虑,有时候情人多寡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比如红石部落的首领炎山就有一个伴侣,七个情人,这还是明面上的,私下里的相好不知道有多少。

老莫话音刚落,几名男奴正巧走进洞穴,看向青年的目光羞涩中带着兴奋。

丛容:……

丛大人看看人家的大胳膊大粗腿再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细腿。

这特么到底谁干谁啊?

鸵和多虻的报恩

那一晚,奴隶们都发现丛大人脸色前所未有的臭,所有人都不敢靠近他,只有炎朔抱着青年的胳膊睡得无比安稳。

冬猎队伍回来后,红石族人的日子一下子变得好过不少,重新吃上了肉不说,连带奴隶们的伙食也得到了改善。

原本清得能照出人影的汤里好歹又泛起油花了,丛容甚至还捞到了一小块肥肉,但因为实在太小了,他无法判断属于铁角兽的哪个部位。

在原始部落,肥肉是最受欢迎的食物,不论男女老少,肚子里都没多少油水。

自从那篮黄油面包吃完以后,丛容几乎时刻都处于饥饿的状态,再加上每天的劳作,体重直线下降。

他不知道为什么许多奴隶即便吃不饱,身上却依旧有肌肉,丛容怀疑他们的基因和自己的不一样。

他把那块指甲盖大的肥肉丢进嘴里,嚼都没嚼就吞了下去,少盐又不加调料的白水煮肥肉的滋味想也知道好不到哪里去。

除了肉汤以外,奴隶的伙食里还多了之前吃过的那种菜团子,这次倒不是馊的,但同样不好吃,又苦又涩,一股浓重的青草味。

丛容三两口把菜团子吃了,正准备回洞里睡觉,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喊他。

“丛大人。”

丛容:?

他疑惑地扭过头,是两名有些眼生的男奴,说眼生是因为过去十五天里,他们并没有待在部落,而是跟着炎卯的队伍冬猎去了。

“大,大人,请等一下。”鸵的神情非常紧张,他生得十分高大,长了一张年轻憨厚的国字脸,因为要和丛容说话,脊背微微躬着,显得有些卑微。

“有什么事吗?”丛容奇怪地问。

“大人,我们是茕的相好。”多虻的年纪比鸵还要小一些,也更活泼,低着头偷偷打量他的样子,让丛容想起原世界的男高中生,前提是忽略对方那一身紧实到夸张的肌肉。

丛容忍不住感叹茕的审美还挺专一的,脸不重要,重要的是身材一定要好。

“之前茕生孩子的时候我俩不在,听老莫说是大人您救了她们母女的命。圣主在上,您是茕和孩子的恩人,也是我和多虻的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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