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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五章 共赴花神会(第1页)

一时之间,修炼气法成了江湖之上人人追捧的热潮。但是,这股热潮来得快,去得更快。早在气法之道创立之时,便是最为艰难的一个。修内力,是入门易而造极难。相应的,有些内功派别则是入门难,提升易。而修气法,则是入门难,提升更难,登峰则是难上加难。但之所以还有人前赴后继的尝试,就是因为修习其他派别,修为每提升一界,其内功增长即便是飞跃,也不过是叠加的关系,而气法,则直接等于翻倍。这样事半功倍的门路,即便是难比登天,也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诚然,其中的大多数最终都因一无所成而放弃了,蒋谦的成功激起了那些想要一试,却摇摆不定的人的斗志。但个例的成功带给人们的,除了激励,更多的其实是假象。毕竟,蒋谦只有一个。

蒋谦自十六岁第一次登擂,那榜首的位置便再也不曾旁落。以至于陇西擂前,人们讨论的内容都变成了:你们说今年何人可以夺得榜眼的位置?

当然,陇西擂除了切磋较量,还有个很重要的意义,那便是只有登上这个擂台,取得成绩,再根据个人的能为、特点,由德高望重者赐予一个绰号,才算是正式出师。而自此以后,狭路相逢,自报家门便有了称绰号的资格。待这绰号在绿林人中叫响了,也就算江湖上有了这么一号。

换句话说,不登陇西擂,便不算正式出师。按照正常的情况,拜师学艺学到郑心远这个程度,即便是开山自立也不为过了。但是他竟连出师都未曾。

对此,师徒二人保持着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每当陇西战帖一到,涵忧散人总是斜一眼,然后打发其余弟子去收拾行装,唯独不让郑心远去。郑心远也问过缘由,她只是轻蔑哼一声,阴□□:什么时候能有十足把握赢下蒋谦,什么时候再去。

那歌谣里称他“三清公子”,在他听来,不无讽刺。修为已到海境,竟连个绰号也没有,这也算一桩奇闻。自古以来君子必有字,而绿林人则必有号。但前朝皇室乃是武夫出身,认为姓名字号别号小字什么的统统都是累赘,因此便废除了这个制度,一概只称名。郑国得了天下之后尚且没来得及推行新的制度,便匆匆亡了国,因此像郑心远他们这一辈人都是只有名而并无字号。称名不尊,称号他又未得。以至于绿林同仁之间,还得尴尬称他一声郑公子。

“公子”在前朝,曾专称皇室子弟,后来普及为一切男子的代称。他一皇室子弟,称“公子”也有一语双关之意。原本郑王与江湖颇多瓜葛,郑心远耳濡目染,才对自己江湖儿女的身份比较认可。可偏偏郑王笃信黄老,险些把他送上碧海青天阁当了个小道士。自己一身本领也和道藏密不可分,幸而碧海青天阁不修道宗,否则这“三清”二字用在他身上,他还真是连喊冤的机会也没有。ァ78中文ヤ~⑧~1~ωωω.7~8z~w.còм

任他再不愿,那“三清公子”的诨号还是被叫响了,即便他未得绰号,当面称呼不合规矩,但背地里人们提起他来,还是叫得起劲儿。歌谣里称蒋谦为“羽衣郎”,指的多半是蒋家历来崇尚仪态端方,一动一静不但得体,且十分雅观,若是俊俏郎君,举手投足间颇有“谪仙之姿”,称得上赏心悦目。

同样一首歌谣,放在如今的自己身上,就如同在说“一个落魄皇族假道士”,而放在人家身上,则是谦谦君子林下风。这是何道理?

他这思绪一飞,足有半晌没有回答,蒋谦也不催他。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觉自己如此失礼。“抱歉啊,我刚刚出神了。”总不能说自己是因为打不过他,而未登陇西擂吧?

“无妨。”

正想细说,就听一阵敲门声响起,“二位公子,我进来啦!”

郑心远嗯了一声,又坐回床上。

晚膳菜品很丰富,而江浙一带菜肴又以精致著称,几样小菜、茶点样样工巧,如江南女子一般含羞带怯,半遮半露,让人不忍下口。索性酒坛并不似江南女子,倒是大碗大坛,腌脆笋则单独盛放在小碟之中,层层叠叠,摆得精致。

“放下吧。”郑心远一指桌案,“有事唤你。”

小二告退,房内又只剩下两人相对,不出所料一片寂静。

无声无息对坐在桌案两侧,郑心远揭开泥封,酒香扑鼻,只闻着便知此酒甚烈,郑心远抱着坛子埋首用力嗅了一下,赞了声“好酒”,单手擎着酒坛,为两人各自斟满一碗酒,“千宿绝,客气的话我就不多说了,不过久闻不如一见,相遇就是有缘,我敬你一杯!”言罢,一饮而尽,酒一下肚,身子瞬间热了起来。

蒋谦也端起碗来,却不急于豪饮,只就着碗边呷了一口,道:“‘雪浪’可否借我一观?”

郑心远这边已经一碗接着一碗连着喝了好几碗,正喝得兴起,脸颊红扑扑的。闻听此言,放下伸向腌脆笋的筷子,从腰间摸出雪浪,横在桌案上,示意他自取。蒋谦双手接过,手指略一摩挲,神色微漾,低声问道:“这箫,从何而来?”

郑心远心道:看来千宿绝对他的箫很有兴趣,上次他昏迷之时他便不知为何取走,后百般索要才归还,现如今又要来观看,莫不是真的看上他这只箫了?

闻听蒋谦发问,他摇了摇头,“我不记得了。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人送的,可我记不起来。”

“记不起来。”蒋谦喃喃重复。

“是啊,小时候的事,我模模糊糊记不起了,但这箫自小便跟着我,师父为我选了几十样兵器我都用不顺手,倒是‘雪浪’。师伯说用箫当武器也不错,大巧不工,以钝克利。不过从前我爹是王爷,我是小王爷,哪用得着我和人打架斗狠,所以说是武器,其实还不只是个乐器。”

“只是乐器。”蒋谦又重复。

郑心远乐了,“你为何学我说话?”

蒋谦不答,似乎又陷入沉思了。郑心远咋舌,心说这人就和个坏掉的日晷一样,时灵时不灵。他倍觉无聊,吃饭也不肯老实吃,一手远远捏着筷子中间,轻轻夹起一片腌脆笋,另一只手交错上来,巧劲一拍那筷子头,脆笋片便飞了起来,凌空用嘴叼住,衔在牙尖,得意对蒋谦扬了扬眉,就好像在说,你不行吧?

笋片嫩青,齿白唇红,配上眉飞色舞的神采,分明行为举止就像调皮的顽童,笑容却明媚得让人移不开目光。

“咔吱、咔吱”嚼着,“唑”一声又吸了口酒,似乎非得弄出点声来,吸引对方的注意才好。

蒋谦依旧慢条斯理、端方儒雅地专心吃饭,筷子都不肯多用一份力,目不斜视,岿然如老僧入定。

郑心远颇为受挫,这人什么意思?把自己叫来就是为了看他臭脸的?看他那一板一眼的样子,和自己绝不是一路人。他为人端正刻板,更是和自己这不修边幅的做派格格不入,估计隐忍自己放浪形骸的行为也该不甚爽快,既然如此,何必互相伤害呢?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不好吗?

看来一定是有什么更重要的目的,以蒋谦的自制力,若是此事重大,忍自己一天两天应该还是过得去的。问题是到底是什么目的呢?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胡思乱想着,一坛酒已经见了底。想再开另一坛,随手一摸,却摸空了,再顺势往旁边一摸,竟然摸到了温热滑软的一只手。他吓了一跳,转头去看,就见蒋谦的手按在那坛尚未开封的酒上,而顺着他的手往上看,正是自己的手。

两只手搭在一起,交叠着,郑心远莫名有点尴尬,赶紧收回手,讪讪道:“别客气,我自己来就行。”

蒋谦却没有撤手的意思,直勾勾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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