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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看了一眼,叶琛就感觉到了清风镇和朐临镇的区别。
人家镇上的人口密度比他们那里强太多了,而且他们这里的河并未干涸,上面有小船来回运输货物,估计码头的人应该不少。
俩娃左顾右盼,感觉一双招子都不够用了。
第一次见到那么繁华的场景,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们感觉很好奇。
叶琛带着儿子穿梭在街头之上,他习惯性的先看粮食铺子,招牌上的价格并不便宜,粟米又涨了大概十二文钱,排队买粮食的人很多。
至于白面和粳米没有摆出来卖,估计小老百姓也吃不起。
叶琛一扭头,就见粮食店不远处,各种头上插标的。
有卖身葬父的的孩子,年纪看起来跟三壮差不多。
有父母活不下去,准备卖女儿的,那小闺女看起来,七八岁的年纪,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不过洗的很干净,身子饿的跟火柴棍似得,忽闪着一双大眼睛,一脸恐惧的看着过往的人群。
最让叶琛诧异的是,竟然还有个卖身救夫的。
那姑娘看起来,十八九岁,穿着大红嫁衣,手里举着个牌子,虽然看不明白具体写的啥,但是大体意思叶琛还是能猜到,只要花一两银子,就能将她娶走。
他那病重的夫君,躺在门板上,面色发青,奄奄一息。
叶琛的心情复杂到了极点。
这便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封建社会,一场自然灾害便要沦落到如此境地。
他手里的银钱可以一口气买三五个人回去呢。
可是买回去又有什么用?
先不说自己养不养得活,就说周围起码有十几户人家都需要人救。
自己救得过来吗?
灾情越来越严重,到时候卖儿卖女卖媳妇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三壮紧紧的跟着大壮,小声说道:“大哥,我能干活!你跟爹说说,万一咱们家再落魄了,别卖我!”
叶琛瞪了一眼三壮,带着两个儿子继续往前走。
顺着这条街往前走,前面就是清风镇赫赫有名的清风书院。
这个书院可了不得,据说是官府和举人老爷联名创办的,请的先生最少都是秀才。
附近镇上的孩子,但凡是有希望科举的,基本上都在这里读书。
这也是叶琛来这里的原因。
这群不经世事的孩子们,手里有钱,娇生惯养,而且他们不食人间疾苦,舍得花。
当初上学的时候,自己那些同学,就没少浪费父母的血汗钱。
就自己宿舍的舍友,家里的老父亲每天辛苦搬砖,他照样每天小烧烤吃着,舔狗当着,日子潇洒的不行。
隔三差五的还给家里打电话,要换手机,超薄的。
叶琛往前看了两眼,果不其然,抱着自己同样想法的人很多。
就在学院门口,不少小摊正在张罗着。
有卖笔墨纸砚的,有卖书册画报的,还有抱着佛像,宣扬佛教的。
叶琛将小摊支了起来,立刻有老板好心过来提醒,“大兄弟,这吃食在清风书院门口可不好卖,人家里面有食堂,饭菜做的好吃着呢。”
“谢谢提醒!”叶琛笑着说道:“来都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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