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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为什么父亲去世了母亲还不知道在不在呢就成了孤儿的问题,莫格利从三人的话中只有一个疑问:“但是格瑞拉不是孤儿,为什么他要离开人类来到森林中呢?”他并不是对于森林有什么不满,相反的,莫格利热爱森林,他虽然不是特别喜欢背诵森林法则,因为他觉得老是背诵同样的东西挺无聊,不过他喜欢和狼群的狼崽们一起玩,也喜欢在跟着水牛一起洗澡,他在这两年中跟着格瑞拉学了一些基本的治疗,也能辨认一些有毒的花草和能治疗的花草……不过他还没有学习怎么采摘草药,只能先记下来发现草药的地方,回去告诉格瑞拉。总之,莫格利对于森林已经有了深厚感情,但是他仍然会问格瑞拉:“为什么你不去人类族群生活?”格瑞拉说:“我在那里又没有朋友,为什么要去?”莫格利又问:“那你为什么过一段时间就要去人类村庄买东西?”格瑞拉说:“我不去买粮食,不去买布匹和棉花,我们吃什么?穿什么?我是不会去自己耕种的!”莫格利:“……为什么我觉得你好懒。”格瑞拉:“懒是一种福气,莫格利,也许你以后会明白,也许你这辈子也不明白,但的确是一种福气。”然而莫格利觉得他真是理解不了,而且他觉得可能他的养父的本质和外人所想的不同,就连严肃的巴希拉和正直的阿克拉都觉得格瑞拉是个善良有责任心的人,“他收养你,并且照顾你,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狼王和黑豹都这么说,但是莫格利慢慢的发现,并且越来越这么觉得——他的养父是个懒惰,颓废的男人啊啊啊!作者有话要说:莫格利偶尔觉得养父很睿智,大部分时间觉得养父很懒散。☆、前尘往事时光如流水,不停流逝,而当人回头看的时候,会发现时光不仅如流水,还更像是瀑布。总之,转眼间,好像只是一场梦的时间,莫格利已经七岁了。七岁的他看起来比三岁的他没有太大区别,而半岁的小狼和两岁的小狼看起来区别都很大。莫格利长得慢的惊人,格瑞拉对此并不着急,他知道这是人类小孩正常的速度。这几年,因为莫格利太小,所以就算格瑞拉发现他有学习巫术的天分——不得不说很多小孩子都有这种天分,然而他们的父母不会让他们接触这种东西,所以反而随着时间就消磨掉了——格瑞拉也不准备现在就教他,孩子太小,不会抑制,也不知道巫术这种东西会给人带来怎样的影响,格瑞拉现在只是教他一些基本的东西。观看星象星座获取一些信息,学会和动物交流……好吧既然是森林中生长的少年,这一点就不需要学了,也要学习和一些植物交流,植物并非全都无知,有时候,一些植物身上带着人所不知道的魔法;同时也要学习一些思想品德上的教育,因为格瑞拉不希望莫格利成为一个熊孩子;哦,当然目前最重要的就是看看草药图鉴,学学急救知识。人的大脑和动物的大脑可能本来就不同,人喜欢用工具,动物比较喜欢蛮干;所以他们的进化也就不同,人的身体柔弱可欺,动物们的生命力则是十分坚韧,而且肉食动物有利爪和尖牙。不过动物生活在森林,而人生活在村落,原本需求就不同,动物本身也就不需要头脑太好……没有特殊的环境和条件,好头脑的人甚至打不过一只大点的山猫子_(:3ゝ∠)_“治病救兽,这是你要掌握的最基本的东西,有了这个,不管你是想帮助你的朋友,还是想在森林里过上舒适而安全的生活,这都足够了,但是你必须要中立,莫格利,你不能表现出倾向任何人的立场。”莫格利年纪虽然小,但是他已经能听懂这种并不粗浅的道理,然而能听懂不代表他很赞同。“你其实就是怕麻烦吧!格瑞拉!”莫格利大声说。格瑞拉刚准备告诉他是啊我就是怕麻烦,怕麻烦怎么了怕麻烦不是人的本能嘛?然而就在这时候,他听到院子里响起了动物特有的厚实脚步声,这脚步声十分熟悉。于是他想说的话就立刻变成了:“不,莫格利,不要这么肤浅。我们作为人类,想要遵守森林规则,只有保持绝对中立才行,你怎么就是不懂呢?”莫格利眼瞅着格瑞拉的表情从懒洋洋的变成了一本正经,他就知道肯定是有人来了,果然,来的人是阿克拉。阿克拉作为狼王,总是带有着一种特殊的威仪,他慢步走进房间,作为动物,他们总是会忘了敲门,不过大白天的就算不敲门也没什么事。阿克拉四肢站直,他的头能达到格瑞拉的胸腹处,这真是一头相当威猛的头狼。但是今天的他似乎比平时还要更加慢一些,也比平时更加矮一些,格瑞拉仔细看看,发现他的左前脚掌被什么东西扎到,所以为了避免一瘸一拐,他只好走得更加慢一些。他走进来,先不提自己的脚,却对莫格利说道:“孩子,不要这样和你的养父说话,他有着你目前还看不到的责任心。”莫格利:“……”不他有的是你才看不到的懒散啊你醒醒吧阿克拉_(:3ゝ∠)_莫格利感觉到了一种口不能言的憋屈,他人生第一次,开始怀疑人类在森林中究竟能干什么。这片森林不需要人类,格瑞拉自己说的,他说,他救助的动物永远只会是很少的一部分,而且森林本来就是适者生存,只要保持一个自然的平衡,那么个体的生存死亡都不太重要,既然这样,格瑞拉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他还没有来得及问出口,阿克拉就已经来了。“我觉得森林有种诡异的势力在增生,”他说:“当我今天照例带着狼群捕猎的时候,在南边接近蛇区的那片地方,我踩到了一个捕兽夹子……”“有猎人来了?”格瑞拉一挑眉毛。“不,猎人没有胆子跑进森林这么深的地方,而且这个捕兽夹子,与其说是人类做的,更像是森林中什么东西粗制滥造的……并不是铁质,而是荆棘花茎做成的,所以夹子的力量小很多,但是却更加不容易拨出来。”格瑞拉一边给阿克拉拨脚上的荆棘刺,一边轻声说:“我很开心你不会怀疑到我身上。”阿克拉用完好的那只前爪笨拙的摸了一下格瑞拉的头发:“因为我们觉得如果是你,不会做出那么笨的东西。”格瑞拉心中十分感动,然而他冷酷无情的对阿克拉说道:“别用爪子摸我的头发,上面都是泥。”阿克拉:_(:3ゝ∠)_虽然说是这样说,但是每次和这种大型动物相处,都忍不住想要靠在对方毛茸茸的身上。当然,动物的毛皮滋生虱子跳蚤以及其他寄生虫,但是格瑞拉是个巫师,他可以避免这些小虫子,他靠在阿克拉软软的肚子上,感觉自己就像是披了一件狼皮大衣。莫格利帮忙端了一盆凉水进来,这里没他的事了,他问阿克拉:“格雷他们在哪里?”阿克拉说:“在树洞周围玩呢,拉克莎带着他们,你也去玩吧。”莫格利离开,格瑞拉说:“拉克莎真是帮了很大的忙——阿克拉,把你的尾巴伸过来,围在我脖子上。”被毛茸茸的尾巴围绕住的时候,他感到一种美妙的安全感。十三年前,他还没有表现出巫师的特质,那时候他睡在天鹅绒的被子里,他的母亲温柔优雅,父亲庄重严肃,他们就像是模范的夫妻和父母,然而事情的发展如同噩梦,他终究是个巫师,继承了他母亲祖上的血统。母亲的优雅和父亲的庄严就像是一个假象。当危机感出现的时候,人们毫无顾忌,撕开了它们。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格瑞拉与其说是巫师……不如说是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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