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牧欢看牧寿刚才的样子,根本就对原身没有一点顾忌,
若是哪天,他色胆包天,真做了什么,村里人也不会真把他如何,这一点,牧欢通过以往的记忆看的很清楚。
“欢哥儿,你放心,我会注意的,隔壁的大嫂也是个热心肠,平日里帮了我不少,你不要担心。”
锦娘在这一点上,意外的固执,牧欢不能强行把她带去镇里,只好暂时作罢。
而且,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跟锦娘说进学的事。
镇里的书院,想要进去读书,每年花费要近百两,这还只是一个偏远小镇而已。
那些大地方出名的书院,便是有钱也未必能进去。
这个世界的经济体系,十分的畸形。
皇族掌控着绝对的武力,而豪门世家则掌握着大部分的财富。
读书使人明智摆脱愚昧,那些个大族掌控着整个大昭的文化体制,笔墨纸砚,每一样都贵的让平民百姓望而却步。
所以,读书,是有钱有权的人才能享受到的待遇。
而国主对武力的推崇,让平民看到了刨除读书科举之外的出路。
但,培养一个武者,又岂是连饭都吃不饱的贫民可以做到的?
那些个在斗场里拼命的人,如同邹二,哪个不是只凭着一股子狠劲短暂的看到了未来的希望。
牧欢的记忆里,好似听说过他祖上似乎也曾是大户人家,在他爹年少的时候不知什么原因落魄了。
因此,他的爹娘才会明知艰难还对牧欢寄予希望,望他能出人头地,重现祖上的辉煌,回到上等人里面去。
中午,两碗豆饭,一碟子小蒜蒸蛋羹,就是锦娘说的好吃的。
“欢哥儿,你说咱们也养两只鸡好不好?”
“好,”
家里从前也有鸡,只不过牧欢的身子骨隔三差五的生病,鸡都换了药。
今天蒸的这碗蛋羹,是锦娘前两日帮村里的人干活,换来的几只蛋,一直留着牧欢回来吃。
“要不然,再养只狗吧?”牧欢提议道。
锦娘想了想,摇摇头:“养鸡我还可以赶去山坡上找虫子吃,养狗哪有东西喂?欢哥儿,别只吃饭,你多吃些蛋羹。”
牧欢没有再劝,他低头把锦娘给他的饭菜都吃进了肚子。
吃饱喝足,牧欢捡了柴刀,去山坡上砍了几棵小树拖回了院子,用了一下午时间,把篱笆墙又加固了一圈。
又检查了一遍屋顶和家具,有些坏的地方,也都修理了。
夜里,洗漱干净,吹灭油灯后两人并排躺在床上。
牧欢已经十五岁了,村里跟他差不多年岁的,有人已经当了爹,可他跟锦娘两个人还没有圆房。
之前是因为牧欢还小,又一心想要读书,于此事上并未开窍,而且对于一直照顾他的锦娘,更多的是姐弟亲情。
如今这身体里,换成了一个成年男人的灵魂,他虽开窍,却也觉得这身体才十五岁,未免太早了些。
于是,牧欢不动,锦娘也不好主动,两人就静静的躺着,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各自想着心事。
看小说,来小燕文学,关闭阅读模式,体验高速阅读!
她,以前是他的夫人,现在是他的枕边人...
...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一场交易,她被亲人出卖,却遇到了他。他给了她温暖和希望,更加给了她全世界。只要你开心,我愿倾其所有。可是当那个女人出现,为什么一切都变了。安筱悠,你不过是一个替身,没有资格生下我的孩子。...
三年前走投无路的苏璇与富可敌国的封家三少结婚,引起全城哗然。封家暗涛汹涌,处处陷阱,她游刃有余,唯独败给了妖孽偏执嘴巴恶毒极度自恋的老公!夜晚,某人好整以暇的靠在床头,漂亮的丹凤眼微眯,所有人都说你嫁给我是祖上积了德了。苏璇白了他一眼,所以?你要乖乖被我宠,被我疼,收拾坏人由我来做,干了坏事也要记得让我来顶锅!话音刚落,未等回答,某人拉起面前人儿的小手。我三少的女人,只能高高在上。...
简介声名狼藉的老妖婆池虞重生了!再世为人,她誓要逃离皇后命,烧青楼,揍皇子,嚣张跋扈好肆意!武力爆表爹,彪悍护短娘,蠢萌弟弟在变强,找个风流皇子来做戏,却不料他真腹黑,假风流,用套想把侯门嫡女娶,新婚夜浪子变成狼!真成婚,闹洞房,风流皇子耳尖红,原来他就是个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