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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孚本想在城中休息一夜,第二天再出发。吴军只能三面围城,北面的山地一直掌握在司马懿的手中,他觉得很安全。司马懿不同意,匆匆让司马孚吃了一顿饭,安排了二十名精锐部曲护送司马孚出城。
借着摇晃的火光,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崎岖的山路上,看着身边深不可测的山谷,司马孚心情复杂,悲愤交加。几天前从长安赶来的时候,他绝对没想到会有今天的结果,早知如此,他就不来了,直接去益州多好。可是当初谁会知道呢,就是现在,他也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原由。
二兄似乎明白,又似乎不明白,他也猜不透。从小到大,他就猜不透这位二兄。
山路不好走,夜路更不好走。司马孚身材高大——这是温县司马氏的家族特征——走起这种山路更是受罪,不仅身上的衣服被路边的山石、树枝刮破,就连冠都被碰落了,头皮散开,脸上也被树枝刮出几条痕,沾满尘土,极是狼狈。
司马孚又累又气,不肯走了,护送他的部曲却不答应,一边婉转的解释这是司马懿的命令,请司马孚不要为难他们,一边架着司马孚向前。他们身高不如司马孚,山路也不好走,架起来很吃力,司马孚也不舒服,只好自己走。
天亮时,他们越过了双台岭,到达封门聚。封门聚在一条叫草树沟的山谷中,一条无名小河从山谷中流过,面积不大,只有二三十户人家。邘城被围,官道被吴军控制,城中与上党之间的信使来往都会在这些聚落停留,休息一下,吃点东西。聚落里的百姓与世隔绝,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他们是官府的人,又有武器,不敢反抗,只能倾其所有的侍候着。
反抗当然也有过,但那些猎户、农夫如何能是这些世家部曲的对手,很快就被制服了,男人被杀,女人被留下来当作奴婢,洗衣作饭,以换取苟活的机会。
司马孚赶到的时候,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刚照进山沟,炊烟袅袅,鸟雀在树巅跳来跳去,发出清脆婉转的叫声,一条大黄狗卧在村口,看到司马孚等人赶到,警惕地站了起来,汪汪的大叫起来,叫声在山谷中传出很远。
司马孚走了一夜,又累又饿,两只脚都肿了,心情原本就不好,被狗一叫,更加恶劣,一肚子怨气正无处发泄。他瞅了一眼那条黄狗。“把这狗宰了。”
“喏。”一个部曲应了一声,摘下身上的弩。那黄狗倒是机警,见势不妙,转身就逃,一晃就不见了。司马孚啐了一口。“走狗就是走狗,色厉内荏,不堪一击。”
进了聚落,走了百余步,转过一个弯,一座小院出现在眼前,隔着杂树织成的篱笆,司马孚看到烟气从低矮的烟囱里涌出,院子里有一个女子正在劈柴。女子很年轻,穿得也少,只有一件粗布短衣,光着脚。她脚边已经堆了一些柴,看起来已经忙活了一阵。
司马孚多看了两眼。他觉得这个女子虽然头发散乱,衣衫不整,但她劈柴的动作干净利落,斧起柴分,很有力量感,与他以前见过的女子不同,自有一股子山间野性。
“哟,好俊的少年郎。”女子也看到了司马孚,停下了动作,拄着斧头,向司马孚嫣然一笑。
司马孚愣了一下,有些意外,停下脚步,指指自己的鼻子。“我?”
女子笑了起来,身体晃动,敞开的衣襟跟着摇晃起来,露出一抹白。司马孚虽然没有特意去看,却还是被吸引住了,不由自主的多看了两眼。女子意识到司马孚的眼神不对,立刻收起笑容,掩上衣襟,转身回屋。司马孚有些遗憾地咂了咂嘴。一旁的部曲看在眼里,有些意外。
“少主喜欢她?”
司马孚瞪了他一眼,喝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言!我与她素不相识,怎么会这样的念头。”
部曲尴尬地摸摸头,没有再说什么。领头的都伯听得清楚,笑道:“少主,看这院子收拾得还算干净,我们就在这儿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再赶路吧。”
司马孚犹豫了片刻,点头答应。都伯冲着手下使了个眼色,两个健卒会心一笑,推门而入,直奔茅屋。都伯留下数人在院子外守候,自己保护着司马孚进了院子。茅屋里响起女子的尖叫声,时间不长,那女子被两个健卒拖了出来,摁得跪倒在司马孚的面前。她头发散乱,脸色却因挣扎而涨红,看得司马孚一时心动。他喝了一声,示意健卒放手。
“你不要怕,我们不是歹人。”司马孚温和的笑道。
“非请自入,还不是歹人?”女子愤怒地反驳道,身体颤抖,也不知道是生气还是害怕。
司马孚苦笑。他从小家教甚严,一向以君子自居,没想到今天却成了歹人。他摸摸鼻子,咬咬牙。“我是河内温县人,姓司马,单名一个孚字,你如果去过河内,应该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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