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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与酒之歌(..)”!
是夜,历山德之城内,一个有些偏僻的地下酒馆。
“光明神在上!今晚酒水全部半价!”胖乎乎的酒馆老板扯着嗓子向酒馆里的顾客们吼着,并且把藏在仓库最深处的一大桶麦酒也扛了过来,酒桶着地时,桶里的酒和老板肚子上的肉都抖了三抖。
“好啊!喝啊!”
回应酒桶落地声的,是酒馆里老酒鬼们群情激昂的嘶吼!
酒馆老板的优惠,炒热了整个酒馆的气氛,一时间,觥筹交错,所有人都在赞美着大天使米迦勒的来临。
当然,他们的赞美可不是因为派拉达帝国美好未来什么的伟大憧憬,这些老酒鬼们的赞美声,仅仅是为了今晚能够花一杯的钱换到两杯的快乐而已。
有了酒肉,接下来的就是娱乐。在这个略有些狭窄阴暗的地下酒馆里,除了带着姑娘过来,喝点酒就开始毛手毛脚的色狼之外,就属酒馆中心的赌博区最为热闹了。
有些昏暗的煤油灯照亮了裹着一层油腻的四方桌,桌子的中心散落着一堆已出手的纸牌。一群酒馆的老客,抓着麦酒杯,将四方桌的赌徒围在中央,眼都不眨一个的盯着四方桌内的天地,生怕漏过某个细节。
桌里,赌徒用纸牌决胜负;桌外,观众拿赌徒的输赢来下注。一时间,汗腺分泌的体臭味,洒落一地的麦酒味,穿插混杂在一起,让人恶心,又让人沉醉。
既然是游戏,那就有输赢!
“对A,要不起!”
“顺子,全押!”
“四条,大你!”
“同花顺,通吃,哈哈!”
……
三个输了钱的人,无一不是恨透了自己的手气,有两个则是蠢蠢欲动地把手伸向腰间的短刀,但眼角不小心瞄到酒馆里酒保凶恶的眼神,只能认怂,任凭背后押宝失误,一并输惨了的酒鬼们痛骂。
那个唯一赢了钱的人,则是左拥右抱的数落着败者的无能,带走败者的所有筹码,搂着花姑娘们的细腰大摇大摆的离开。
而花姑娘们闻着赌徒手心里传来的好闻的金币味,想想第二天早上就会掉进她们口袋里的小费,不禁有些湿了。
“喂,我说你呢,小伙子,怎么不去赌一把?”
手臂上布满刀疤的酒保站在吧台后面,一边拿干布擦拭着麦酒杯,一边和吧台座位上唯一一个披着黑色披风、独自喝着闷酒的客人搭话。
虽然那个客人身上黑色的披风布满了被岁月磨损的痕迹,但披风领口处依旧鲜红欲滴的血红色绒毛,无声的诉说着这件披风的不凡。
这件老古董般的披风本该围在老古董的人身上,但它的主人却长着一张年轻的脸庞,唯有银白的发色和许久未处理的胡渣带给这张脸一些沧桑感,冲淡了一老一少带来的违和感。
这个银发青年正是乔治。很早就从城市大厅里离开的他,与今晚在城市大厅里大快朵颐的大天使米迦勒或是坐在米迦勒身边的雷克斯等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赌徒纸牌,二阶宝物,能任意改变牌面的样式,人称‘赌徒的幸运符’。这种显而易见的作弊居然还有蠢货上钩,这种人不是输死的,是笨死的。”
坐在吧台上的乔治,早在一开始就看穿了那个赢钱的赌徒的真正本事所在,虽然不知道那种自大的弱鸡怎么获得这种稀有的二阶宝物的,但既然把这种本该用于祈祷军队幸运的二阶宝物用来赌钱,并且恬不知耻的赢了一个晚上,那就得做好被人盯上的准备。
毕竟,那个输光钱的人并不是彻底的一无所有,最起码,他们还有藏在腰间的那把短刀,不是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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