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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庄烨说话的同时,沈汉的大脑把这几件事串连到一起——是庄烨说服舰队长临时开会,等到七点整紧急联系沈汉,透过通讯器里的蒸汽钟声证明沈汉在中城,用定好的飞舰让沈汉不得不几分钟内去见他。
几分钟,沈汉怎么找得到另一套合身的衣服,另一个合理的借口?
汗水立刻透背,消失多年的紧张感攥住心脏。但紧张之外,又有种被逼到角落,反而激发好胜心准备迎战的战栗。
小天鹅踉跄而去,却卷土重来杀他个措手不及。
他低估了庄烨,原来这个脆弱的年轻人每次临近崩溃都能反弹。性格腼腆害羞,却也有把人逼入死角的能力。
他承认他不该爱“启明”,比起理智地放手,非要弄清“启明”是不是沈汉。
沈汉笑起来,紧张让血流加快,胸腔。他听见自己带着笑意的平缓回复,“十分钟后碧茵河桥边见。”通话随之被切断。
沈汉深吸气,奔跑起来。
通讯器被开到语音模式,“接通新都戍卫团团长,用我专用的求助信号。”
一路的石砖建筑飞快掠过,灯红酒绿,缤纷灯牌,他像一只熟悉繁华都市的猎豹穿梭在各色光影下。两分钟。
两分十秒。
提示音“嘀”一声,系统音通知,“通讯已接通。”
两分十三秒。
没时间多说,沈汉语速飞快,声音散在风里,“帮个忙,让巡视卫军等我一分钟。”
三分十三秒。
一声马嘶撕破夜幕,新都戍卫团巡视卫兵每天早、中、晚、午夜四次巡城,队列末尾,坐骑开始骚动。
新都作为首都,至今保持骑兵骑马巡城的传统。市政厅上个世纪就争论过是不是要与时俱进,改用机器马代替活马,这提案提过一百次就被驳回过一百次。用别处罕见的真马巡城是新都人的骄傲,象征着科技时代的复古浪漫。
“长官,有人!”
“带他过来。”金色长火炬的光下骏马扬蹄,沈霄勒马转圈,银边黑披风旋出利落的弧度。
“长官,是您弟弟!”卫兵惊呼。
沈汉扑向前,靠在沈霄的马上,一手搂住强壮的马颈,那不让人碰只认沈霄的暴烈黑马竟也顺从忍耐。黑马如缎子般油亮的皮毛上,沈汉胸膛起伏剧烈,喘笑着招呼,“真是个美丽的夜晚啊,沈长官。”
生得和他哥哥相似却温和许多的眼睛巡阅过整队卫兵,停在一个与他身材发型都相仿的人身上。
就在同一刹那,不必追随沈汉目光,如同有心电感应,沈霄刀锋似的视线转到那个人身上,马鞭指去,“你,脱你的制服,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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