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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四节 单挑(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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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比喻没什么不对。世界杯奖杯不就是一个球嘛,老子手里也有一个球。

姚胜利用菜刀劈开男主人的头,用勺子把脑浆一点点挖出来吃掉。

他甚至倒了些酱油和辣椒进去,有种吃豆腐脑的感觉。

那是姚胜利吃掉的第一个正常形态感染体,也是从男主人身上得到了第一个卡勒尔的生物营养。

与刘天明不同,姚胜利没有网络神秘人为他解惑。他并不知道自己被病毒感染,只是吃完脑浆以后,清醒过来,对一切都感到恐惧。

姚胜利不敢回家,他把自己弄得很脏,装成在街上要饭的乞丐。

这样在外面晃荡了几个星期,姚胜利遇到了之前咬过自己的那条狗。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遇到那条狗。只是身体里有种冲动,引导着姚胜利找到那条狗的位置。

也许,那条狗也有着相同的细胞感应。

姚胜利手里握着棒子,觉得这种情况很是滑稽。应该有人在旁边把整个战斗过程拍下来,名字就叫《人狗大战》。

虽然只有一只手,姚胜利还是抓住了那条狗的脖子。他用最疯狂的方法,朝着那条狗身上乱咬。狗也一样张嘴咬他。就这样互相咬到最后,姚胜利的整张面孔破破烂烂,牙床也露了出来。他成功地啃掉了整个狗头,把它当做点心,一点儿不剩全部吃掉。

那条狗也是正常形态的感染体。从它身上,姚胜利得到了第二个卡勒尔的生物营养。

病毒爆发开始了。

姚胜利忽然发现,自己用不着再过这种躲躲藏藏的生活。

商场里没有人,走进去可以随便拿衣服穿。他挑了一件昂贵的西服,对着镜子好好打扮一番,容光焕发走出了大门。

姚胜利发现自己不用惧怕那些吃人的行尸。它们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当然,前提是不能被成群结队的行尸围住。否则的话,自己就算再强,也会被那些行尸撕成碎片。

他救了十几个幸存者。大部分是男人,也有女人和孩子。

姚胜利不知道自己的变异情况有些特殊。可能是因为第一次进食目标的缘故,他特别喜欢吃小男孩。仅仅只是半天时间,他就一口气吃掉了两个孩子。姚胜利的消化能力远远强于普通行尸。数十公斤肉装进肚子里,没有将腹部撑开。

他的进食很特别。不知道为什么,进食的时候,姚胜利总是不由自主联想起自己第一次吃掉的那个男孩,还有当时在厕所里的环境。这种情况他在吃掉男主人的时候,就有所察觉。他在那间屋子里呆了一整天,除了吃掉男主人的头,还把他身上所有肌肉啃食一空。

区区一个胃袋当然装不下那么多的肉。姚胜利当时蹲在地上,一边进食,一边排泄。

这种特殊恶心的习惯,一直保持到了现在。

姚胜利早已不再是过去的样子。

他很强壮,身高超过两米,体重达到惊人的两百公斤。这一点绝对不会错,他站在医院的体重秤上量过。他没有左臂,那条胳膊从对付男主人的时候就已经废了,大量营养集中到了右臂上。虬结的肌肉从肩膀延伸下来,沿着整条胳膊盘曲绕行。因为吃得太多,大量营养积蓄在体内,再加上吸收速度过快,身体表面皮肤足足厚达近半公分以上。

姚胜利记得自己以前的照片。那是一个清瘦的中年人,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比较文弱,有种儒雅的学者气质。

因为细胞变异的缘故,姚胜利拥有了某些野兽的生存技能。他知道应该在适当的位置设下陷阱,捕猎那些可以当做食物的幸存者。他与刘天明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姚胜利完全用活人当做食物,刘天明却保持着人类最基本的食物概念。

医院是一个很好的陷阱。

早晚都会有人找到这里。这里有药品,有治疗的器械和各种工具。姚胜利没有选择大型超市之类的地方当做巢穴。他知道那种地方现在肯定是人满为患,说不定还有好几帮人为了争抢食物正在杀得你死我活。他有些贪食,也知道这种习惯不好。姚胜利正在努力改掉自己身上的坏习惯,正在逐渐缩减食量。每天杀一个人并且吃掉,实在太浪费了。其实自己根本不需要吃那么多。每顿一条大腿,或者两条胳膊,足够了。

吃得太多,还会引起副作用。尤其是那些聚拢过来的幸存者,他们会对自己吃人的习惯感到恐惧,然后纷纷逃跑。姚胜利知道自己需要手下,尤其需要些心狠手辣的家伙。他选择性的在几名手下面前暴露自己吃人的习惯,也以此作为一种武力炫耀,让这些人对自己老老实实臣服。然后,帮助自己捕猎,带回女人和孩子。

后者是自己的食物,前者就是扔给他们的奖励。哈哈哈哈!

……

刘天明顺着楼梯冲上三楼的时候,看见了从走廊对面走来的姚胜利。

两个人都感受到了食物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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