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71章 要干就干一票大的(第1页)

沈清走的那段日子,陆霆川很长一段时间的不适应。

毕竟沈清照顾了他有八个月,哪一样沈清都是挑最好最舒适的给他,在沈清离开后,陆霆川蓦地发觉,他对自己的了解还没有沈清对他的了解深。

家里也有佣人,但照顾起来总没有沈清那么细腻,早上起来喝的粥总是差点味道,连洗好都衣服穿着都没有沈清洗的那么舒服。

没人给他把牙膏挤好,洗澡的时候也不会有人给他放好热水,短短八个月的时间他竟被沈清养成了巨婴,这不是个好的现象。

陆霆川厌恶一切的习惯,不就是少了个女人吗?就是一个替身而已。

陆霆川自信以为沈清离了他就没法活,在家里等着沈清来求他。

但是三天过去都没有沈清的任何消息。

难道被厉景深给迷住了?

陆霆川觉得不可能,他跟沈清相处了这么久知道这个女人对他有多喜欢,天生下贱,只要随随便便对她一点好,她就会粘在他身边。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

一个人如果爱你,无论怎样都会回到你的身边。

说话再难听,吵架再狠,她都不会放手。

可这一次失控了,沈清真的好像是忘记了他,他放下面子给她打电话,回应他的只有冰冷的提示音,她把他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

.........

沈清那天是真的去了厉景深的房间,厉景深对着她的脸恍惚了一瞬,就在她以为他也把她当做了那个人时,厉景深蓦地发火让保镖把她拖了出去。

她付出了代价,一根手指骨折了。

沈清不知道她是怎么熬过那一晚的,她早就失去了尊严,在陆霆川面前受尽屈辱,还被他随手扔给了另一个男人。

她喜欢过陆霆川是真的喜欢,不是因为他有钱,也不是他长得有多好看。

只是在一个特殊的时间他给了她不一样的错觉,让她恍恍惚惚了一整年。

她是从小乡村里出来的,妈不疼爹不爱,等待她的人生就是变卖给男人做老婆收彩礼钱好给哥哥换房子。

人生里很少有人对她好,懦弱的人吃块糖都怕被甜死。

陆霆川是最特别的一个,他带她来大房子住,给她交学费让她继续读书,还手把手的教她练小提琴。

他还给她取了新的名字“沈知初”

知你一切,爱你如初,由三字经里的人之初同音,希望她能重新开始。

她满怀感动和希望,却没想到她的一切都是偷来的。

她不恨那个“沈知初”只是有一点点嫉妒,她是有多好才让陆霆川对她爱而不忘,心心念念的还找了个替身来怀念她。

她逐渐了解到了那个“沈知初”的一切。

所有人都喜欢沈知初,可沈清谁喜欢?

因为她模仿“沈知初”她知道沈知初有多优秀,如果换做是她,她也会喜欢她。

她喜欢的人情深似海的喜欢另一个人,她犯下的最大错误,不是爱上了陆霆川,而是误以为陆霆川也爱上她。

被送去厉景深房间那一晚,是她一个人去的。

陆霆川打定心思她会乖乖听他的话不会逃,她走的那晚,陆霆川背对着她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

送出去的东西就收不回来了。

——所以啊……陆霆川回头看看我吧,我就要“走”了。

.......

沈清去厉景深房间那一晚发生的事,陆霆川也是知道的,他有些奇怪,为什么厉景深对一个长相酷似沈知初的人没有任何感觉?明明他都有几分动容。

热门小说推荐
万界灵药搬运商

万界灵药搬运商

我在仙界当上了包租公,那么人间的那点恩怨情仇,还算是个事儿么!...

最强奶爸兵王

最强奶爸兵王

最强兵王回归都市,却不想突然多出来了一个女儿。秦风愁了,给女儿找个什么样的后妈呢?冰山女总裁选我,我可以教女儿怎么赚钱。美女老师我可以教女儿成才。清纯小护士我可以教女儿医术。...

夺明

夺明

晴天霹雳!他穿越了!雷电交加!他的姥爷叫忠贤,姓魏!还好,他不用念八股就能中秀才,还能中举人,还能中进士!他只要对贪官说知道我姥爷是谁不?大明阉党,皆为他开道,呈上孝敬,银子哗哗入袋。他只要对清官说我和我姥爷不一样!大明清流都夸他是好官,官位嗖嗖往上升。而百姓士兵小商人,这些生活在最低层的人却从不知道他的姥爷是谁,只知道这个好官的名字叫做杨澜!万历四十六年,深秋,杨澜来到了大明朝情节暂时透露这些,欲知详情,请点击阅读!(梧桐疏影大本营,78208588喜欢梧桐的书迷请进,非诚勿扰!)...

我在末世卖肠粉

我在末世卖肠粉

靠一盘肠粉拯救的世界,其实也可以很美好。末世里,尔虞我诈,很多的勾心斗角比看得见的危险更加可怕。打工人林天决,如何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在这个充满未知的世界生存下去。...

甜妻娇艳:大叔让我抱一下

甜妻娇艳:大叔让我抱一下

神秘大BOSS愿意照顾她,还要和她结婚?这是下嘴吃嫩草的节奏啊!小丫头冷笑着斜睨他一眼嘿,等我玩够再说!多年后,两人相遇,某男抓住她不放,突然从她身后冒出个小奶娃老头儿,劫财没有,要不你把我妈咪带走吧!...

缝尸匠

缝尸匠

缝尸是个行当,但缝尸不是缝衣服,这行有这行的讲究。缝尸的规矩很多,而且也很严,不能破。破了规矩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