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让我对宗教,特别是基督教愈加的反感。我知道在那个岛上流亡了尽30年的他,慢慢的领悟或参透了些许人生的真谛,而那本圣经无疑给他了很大的启发,让他在悔过之际成为了一名不折不扣的基督教徒。所以在书的前半部分大多在写他的浪荡生涯以及他初到岛上如何自食其力、死里求生,详细的给我们讲述了他如何度日、如何以他那种尖不可摧的意志去战胜各种困难的,这是全书的精华之所在,也是很多没有读过这本书就已耳熟能详的故事了。但书的后半篇幅总是把一些事巧妙的上升到一个不必要的高度,然后再以“上帝的名义”理所当然的解释了,解释不通就幻个角度重新来思考,必定有人信服,事实也确实是这样。使自己在自己有限的意识里,去更加的敬畏或者说是感恩于上帝。相信他的存在,相信因国皆有循环,去相信一切都在冥冥之中有所注定。因为他是神,所以没有任何人目睹过他的真容。耶稣也不过是他派向人类的一个和平的使者,他代替愚蠢无知的人类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来洗涤他们的罪恶。所以他以他的仁慈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来净化这个世界,从而去祈求更多的幸福。
也许是我世界观的问题或者说我是一个无宗教主义着,对于什么永远都只是一知半解,所以对于如上这种说法我不以为然。如果我也活在400多年前鲁滨逊那个年代,并且在假设在他的世界里:我或许是一个异教徒更准确的说是一名邪教徒(他们对于其他教徒或者无信仰人士都是这么称呼的)或者我也许会因为某些现象无法解释而相信上帝的存在。在他们的眼里,只有上帝才是唯一的真神,即使他们外国人也搞不懂上帝真正的意义,从天主教、新教等一系列教会的演变和杀戮中不难看出就是这样的一个事实。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行动或者其他方式去交流都不能使他们自己的思想高度达到一致,却为什么还常常怀着一颗慈悲之心去开导甚至强求言语不同、甚至对他们的宗教没有任何信仰的人去追随上帝呢?的确那些土著人认识的局限性会让他们盲目的崇拜雨、雪、太阳、星星、月亮等一切自然景观,甚至于他们宗教人士所说的“魔鬼”试着去观看种族的进化史,哪个种族又不是这样一步、一步走来的呢?聪明的人往往认为自己过于聪明,得到上帝的垂怜,去做出一些多此一举的事,自己也终究没捞到什么好处。反而恰恰会忽略这种客观存在的规律,即使硬是塞给他们一些理论、讲一些道理,以他们的智力水平和生活阅历,他们真的能够懂吗?
小说的后半部分总是不厌其烦的把发生的任何事都于对上帝的信仰联系到一块,让我读的索然无味。也许这就是他在小说中72年时光,特别是漂泊动荡的那后30年生活中的一种力量吧,一种超越生死的精神慰藉,也就是因为这,他才造就了一次、次的奇迹。从一无所有,到一个地位显赫的大富翁。可是我读者、读者,就疲惫了-那种审美的视觉疲惫了。虽然我看不懂原著,看的只是一个简单的译本,但我还是想说一下自己的想法。在5000年泱泱大国历史的熏陶中,当我看到他在流亡回过或者说第二次流亡商游回过的途中路过中国(那个时期的朝代大概是清朝吧),无论是政府、政权,还是军事建筑(包括城墙和长城)他都做出了很不屑的评价。甚至当他听到别人说“中国实力雄厚,是个强国”时,他竟然惊讶起来。我很生气,可是想象“闭关锁国”的政策的确使那个时期的中国一步、一步的同世界脱轨,从一个东方帝过沦变成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百年沧桑,刻骨铭心啊。如果让我选择一种信仰的话,我到时比较欣赏佛教。虽然他不同于道教,不属于本土文化,但他自唐朝从天竺传过以来影响了千千万万的人。即使现在,像神话中的观音、如来佛等依旧以神的形象深入人心,早就在我们脑海里形成了一种定向的思维。当然,我只是向往那种归隐山林、恬淡而居、不问红尘的那种生活太多,但对于那种佛学境界,望尘莫及,何况我也不感兴趣。
这部小说里面我最喜欢的人是礼拜五,他对主人绝对的忠诚,忠心耿耿不遗余力的帮助主人解决一切问题:以及在营救俘虏时,见到那正是自己父亲时那种最原始的狂躁和兴奋;还有他跟随鲁滨逊回到英国定居六年后重回岛上见到父亲情不自禁的做出种种亲昵的动作,不能不说他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大孩子。还能想起他猎杀狗熊时,在树上逗狗熊玩,让深处绝境的大家各个捧腹大笑。那场景仿佛穿越了纸张、穿越了时空,就在昨天、就在眼前,一切似乎都触手可及。使每个读者读到他的故事都趣味盎然,从而也更加丰富了鲁滨逊的生活。可是他的死竟是那样的突然和意外,被那些野蛮的土著人用乱箭射死。至于怎样的死法,我就不详说了。不妨你们再把这本书重温一边,那时的画面的悲凉不能不让喜欢他的人不潸然泪下。最终,他被葬在了那条我忘记名字的海里,从此礼拜五就永久的在那里沉睡了。
可能是闲来无事吧,没想到花了8天功夫竟然看完了486多页的一本小说,又一次打破了我的纪录。上次看刘庸写的那个我不是教你诈集订版的书,虽说是半年前的事却整整看了两个月。由此可见我看书的速度是多么的可怜,我如今是多么的清闲。我知道就内容和教育意义也不可同日而语,启发大的还是后者。但这毕竟是我在记忆里第一次看完一本小说,还在这么短的时间了,所以有必要记上这么一笔。希望在年老之时,那在回忆里增添上那么几点灿烂的笑意。
再见,鲁滨逊,继续你的漂流吧!因为我的“漂流”也将刚刚开始。
上门女婿没人权,被极道羞辱后,余生不再隐忍。当他站直腰杆的那一刻,天崩了,地裂了。这个天,也终于变了...
阮朝夕是娱乐圈公认的大美人儿。纤腰长腿,明艳撩人,一颦一笑皆是风情。粉丝都知道,自家姐姐,只搞事业,不谈恋爱。可后来,她遇到曾经的那个少年。少年已长成大人模样,看着她笑得温柔明朗,像一朵朝气蓬勃的花。她突然就心动了。谁曾想,乖巧无害只是表象。他骨子里,就是只偏执乖戾小狼狗,缠得她时时刻刻脱不了身。她冷脸,却在他红着眼,哑着嗓音声声唤她姐姐的瞬间,缴械投降。江宴从来不是好人,过去不是,现在更不是。在无数个黑暗中踽踽独行的日子里,阮朝夕是他坚持下去的唯一动力。多年后再相逢。他收敛起内心的偏执戾气,伪装成最纯良的模样,一点一点靠近,终于再次回到她身旁。想离开吗?昭姐姐?不可以,这一次,就算我死,也不会放你离开。人间孤冷,唯有你是我的救赎。美艳女主x病娇男主,两岁半年龄差,甜宠文!...
梦想是有实力的人才能谈论的现实。这是一个天才辈出的时代!这是一个英杰遍地的时代!贵族与平民的激烈冲突,联邦与帝国的明争暗斗,蠢蠢欲动的域外当真理就在战舰巨炮射程之内,秩序无处宣章之际。沐凡携着神秘的智能生命黑,带着一往无前的意志,狠狠撕开这波澜壮阔的大星河时代!...
...
跟着师父去种田魂穿到偏远山区的婴儿身上,身边跟了长得好啥也不干的便宜师父,还有三拖油瓶师兄,为了生活只能挽起袖子辛苦种田养家。师父坐在房檐下摇着蒲扇乘着凉,等待小徒弟回来给他做饭。小徒儿,好好种地,我们家就靠你了。大师兄呢?进山修行去了,十天半个月出不来。你不怕他被野兽吃了。那就看他个人造化了。那二师兄呢?逛窑子去了。穷乡僻壤,哪里来的窑子?三百里外总该有吧。那三师兄呢?在后山砍柴玩木头疙瘩,累了就会回来。所以这到底是谁养谁啊?这怎么和当初说好的不一样?家里三个宝贝疙瘩,就她一粗糙泥巴,苏汐南心里苦但她不说,她要努力种田努力赚钱努力撬了师父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能让它扼住自己的喉咙!...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