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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第2页)

陆颐呈甚至有点得意,哪个读者还敢说他直男。

不过姜兰有点沮丧,她道:“可是我没给你准备七夕礼物。”

陆颐呈:“你都陪我过七夕了,还要什么七夕礼物,嘿,这个你喜欢嘛,宝贝你过来,这台望远镜能看见牛郎星和织女星。”

虽然科学说牛郎星织女星相距十四光年,但是,古代的神话故事还是很浪漫。

在天文观测台,可以看见很多的星系。

陆颐呈教姜兰用望远镜,“那边,还有那边,都有星星。”

相对于渺小人类的几十年寿命来说,星星就是永恒的,陆颐呈喜欢一切永恒的东西。

真的很好看,星河带来的震撼无法用语言形容,那些亮闪闪的光点,组成大片大片的星云。

“这个好好看。”姜兰真的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过星星。

陆颐呈露出一个笑,他调整望远镜的镜头,还能看见更远的星体。

“看够了咱们就去吃饭,吃烧烤还是火锅串串?”陆颐呈知道姜兰不喜欢吃西餐。

姜兰道:“烧烤!那玫瑰花放哪儿呀,我想戴着新耳钉去。”

耳钉是小熊形状的,裙子是红宝石,很好看。

陆颐呈毛遂自荐:“我给你戴。”

————

于挽秋送完姜兰靠在车里休息了一会儿,姜兰的摄像跟着过去了,这一刻值得记录下来。

年轻可真好,她要再年轻二十岁,估计不会和陆双辰结婚,不跟他结婚就不会有陆颐呈,也不会遇见姜兰。

唉,这是个死循环。

于挽秋叹了口气,助理不在,只有跟拍在,但跟拍就是个隐形人,早知道不答应陆颐呈了,可是他看起来太可怜了。

裙子买好了,用奖金买的,虽然是小众品牌,那也五位数呢,礼物,鲜花,弄得于挽秋不答应,都觉得自己羞愧当陆颐呈的母亲。

可是姜兰不在,七夕的夜晚,她要一个人过了。

于挽秋想下车走一会儿,她只是在这一瞬间体会到孤独的感觉而已。

下了车,于挽秋靠在车上站了一会儿,今晚的月色很美,星星也很好看,不知道陆颐呈什么时候把姜兰送回来。

吹了会儿晚风,于挽秋的心情轻快了很多,正准备回去,远处的车打了一束光。

一个穿着西装裤,长风衣的人从车上下来,远看他头发半白,梳的很整齐,他戴着一副银边眼镜,下车的时候脚步顿了顿,然后又弯腰从车里拿了束玫瑰花。

理了理衣襟,这才朝着于挽秋走过来。

跟拍的小哥都惊呆了,虽然没有bgm和追逐他的灯光,但小哥感觉自己在上海滩的拍摄场地。

这是谁啊,那辆车开始没注意,现在想想,好像他们过来的时候那辆车好像就在。

应该是那个互联网大佬吧,不然谁敢这样提着花来找于挽秋,怎么没有啤酒肚,也没有谢顶,除了头发白一点,看起来还很帅。

真的很帅,虽然夏天穿风衣可能有点热,但长得高的男的穿风衣真的帅炸了,皮鞋踩在地上,声音一下一下地响,跟拍调整摄像头,对准了陆双辰。

不拍白不拍,这可是陆双辰,多少记者都拍不到的人,他行!他可以随便拍。

于挽秋嗤了一声,漫不经心地瞥了眼朝她走过来的男人。

有病,大夏天穿风衣,怎么不热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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